20世纪学者对“空间”的概念有种种解释,但都赋予它以国家化意识和确定的时间属性,这是地理学的宏观研究传统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国家社会统一进步观相互渗透所致。然而,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复杂进程,引起了“空间”概念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文化空间”的概念被反复讨论,颠覆了以往“空间”概念,其目标是要求尊重多元社会空间发展模式和保护文化多样性。新派学者主要从承认区域空间的独立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的角度,重新解释“空间”的内涵和性质。在这种整体学术转型中,地理学与民俗学正好是一对理论伙伴。民俗学中的文化空间具有天然的自然属性,也有区域性和民族性的特质,这使它与地理学有相同的根性。但民俗学所研究的微观文化空间不是宏观空间观的补充,而是验证和阐释另一种富有区域差异性的、被自然与文化一体观所制约的、以文化控制人类冒犯自然行为的、日常化且极为广泛运行的动态社会模式。它站在国家化空间观的对面或侧面,但两者不是对立物,而是一种长期并存的现实。从前地理学不研究这种现实,即或在研究中有所涉及“地方文化”,也只是从国家地理学角度讨论政府的管理角色和利用,忽略了微观空间的“研究”空间。这使地理学反思现代人类社会肆无忌惮地侵犯自然的成因时,显得思想乏力。当然,民俗学研究微观文化空间是长项,但短板是不大关注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和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功效。民俗学因此不能概括微观空间中自然与文化互利机制的一般原理,不能对它的地理环境要素、区域社会认同和历史传承连续性做出明晰的解释。因此,民俗学需要与地理学联袂。本文重点谈几个以下理论点。 一 “文化空间”概念的国家化和民俗化的差异 确切地说,当下讨论的“文化空间”概念,不完全等同于民俗学的微观空间观,但民俗学在这方面的基础研究,却可以解释“文化空间”概念被引入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观的讨论的实质,即人类在利用、驾驭和翱翔于自然空间的时代,丢了文化,就是丢了自我;忘记了最具群体约束性的民俗文化,就会反遭自然的无情戕害。人类社会和民俗都在发展和变迁,但民俗会使用内部技术和文化符号让自己始终民俗化,借助区域或民族小社会的活力,适应具体的社会历史变动,成为自然与文化的双保护神。相比之下,国家化的文化过程瞬息万变、人事更迭频繁,不能像民俗化那样毫无政治功利性地继承,也不能像微观空间社会自治那样无需高度集权地顺其自然变动。对待大尺度宏观演变的地理事实,在文化空间的概念上,国家化和民俗学化肯定有差异的。 应该指出,在近百年地理学研究中,在20世纪70年代前,一批学者已提出文化行为对发现地理空间的作用,有学者还对文化空间中社会因素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做了多种定位。周廷儒从古人文地理学的视角,讨论古人类文化活动对界定地理空间的价值,在他的研究中,“空间”是在一种稳定的时态概念下被界定的。①谭其骧以历史朝代、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古籍文献为线索,标明地理边界,减少了对未知地点的猜测,编绘了历代地理空间地图。②H.J.德伯里提出,应将社会活动和人文因素都纳入地理空间的表述。③冀朝鼎注意到古代水利工程可以建构具体的基层社会文化空间,提出了基本经济单元的社会空间观。④他们的著作至今仍影响着人们对空间概念的认识。 进入全球化后,“空间”概念的实体性弱化,时间稳定性消解。空间的概念被加以不同形式的再界定,并介入不同时态与不同空间交错纠结的内涵。地理学者根据全球环境变迁研究,提出一系列新说。史培军等将研究延伸到我国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领域⑤,观察自然灾害致灾过程中的社会因素和人为文化因素,注意到时空交错环境中的灾害成因的复杂性,提出孕灾体、承灾体和致灾因子三个概念,予以定量描述,同时对地理空间中的社会文化控制机制进行定性研究,建立自然灾害的社会防御理论和政府管理策略系统⑥,出版了带有不同步时态分析和不同空间样式的自然灾害地图集⑦。指出: 地理分区仍然以地域分异规律为理论基础,建立等级系统,如传统的发生统一性原则、相对一致性原则、区域共轭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和主导因素原则等,都是进行地理分区所必须继承的。但由于地理分区首先要解决的是对自然与人文相结合之景观格局分异的认识,因此必须着重贯彻自然与人文因素同等重要的原则,即地理分区在进行区域划分时,同时要考虑自然要素和社会经济要素,把自然要素与资源、社会经济作为同等重要的组成成分看待,不偏重于任何一方,这也是地理分区面向区域可持续发展应用的重要目标。⑧ 欧洲地理学者也有相似的概括,但倾向于把空间研究纳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跨学科的考察领域。 (全球化)其实是一个在不同时态与不同空间交错背景中具有多重形式的一个复杂进程,在国家层面上,作为主权象征的领土或空间四至,现在已经“至少局部地失去了其物质价值,但却仍然保持着其象征意义和表述形式”。 比起以往任何时代,空间更处于社会科学的关注核心,任何行动都离不开空间,但空间越来越非物质化,不再一成不变和被明确界定。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