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理想的爱人” 在《妇女杂志》刊载配偶特别征文十年后,《女子月刊》第三期上又有类似的征文出现。与《妇女杂志》不同的是,此次征文主要针对女性读者,题为“理想的爱人”,其文首开宗明义即曰:“多少伪君子装着一副诚实的面孔,利用他的地位和金钱,向着年纪幼、经验少的女子进攻,等到肉欲满足后,便掉头不顾、弃之如遗。像这样的爱人还是不要如没有更好些。读者们!青春的少女们!请你们先拿定一个标准来选择爱人,不要随意的接受伪君子的爱。你们的理想最好能写出来,大家互相参考。女子月刊是你自己的园地,可尽情地把真情披露出来。我们若能得到一个共同的标准,是如何地快乐呢!男性的读者们!你们若愿意的话,也不妨把你们理想中的爱人描写出来,你们的意见,我们亦很愿意领教呢!”[28] 这一开首语似乎说明了近代新婚恋观、择偶观在发展过程中崎岖和坎坷,因为,正如上文已述及的,在“爱情至上主义”问题上,有些伪君子以爱情为幌子在玩弄女性的同时,又以爱情为借口,“等到肉欲满足后,便掉头不顾、弃之如遗”。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月刊》征文“理想的爱人”,便是力图对这一丑恶现象的纠偏,但从中也同样反映了近代知识分子的择偶倾向与取舍。 根据“理想的爱人”的征文要求和投稿情况,《女子月刊》第五、六两期在“征文当选”栏目中共刊出17篇文章,其中直接以“理想的爱人”为题的有14篇,男女投稿者比例为8∶6。与十年前《妇女杂志》“配偶征文”156篇的规模相差甚远,而且原本主要针对女性征文,却仍然是男性投稿者占多数,其普遍意义受到一些限制。这里根据当选征文反映的主要观点制成下列简单的表格,以求我们对其时知识分子的择偶倾向和取舍有大致的了解(详见表1)。
由表1可见,其时男女双方对于配偶的学识、体格、爱情、性情等要求与十年前大体相同,男性对女性看重的是学识、体健和性情温和,这种要求仍然是承继传统的“贤内助”话语:“失意时她能以柔情安慰我,言语鼓励我,有错误,能谅解,肯规劝。”[29]而女性看重男性的是学识、人品和爱情,反映了女性对“伪君子”的警惕和抵触。但在爱情问题上,上文述及五四时期女子强调对爱情的忠贞、男子强调因爱情有无而产生变动,到此时基本认同为男女对爱情都要忠贞专一,这大概是男女双方对“爱情至上主义”的一种反思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文有一新的特点是强调“革命的精神”。关于“革命的精神”,征文作者中有一位女性这样写道:“在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快奔到他们底没落,在宗法、封建底残余的传统思想怒喷着跳跃的毒焰的现在,时代告诉我们,这时代是空前震荡的暴风雨时代;社会制度告诉我们,这社会制度是空前混乱的腐臭社会制度……我们濒危待毙的民族,尤其在多重压榨下的我们妇女大众,不能畏怯、不能怀疑……我们只能呐喊、只能喋血,我们只能在民族自觉的鲜明旗帜下,步向革命的路,我们只能在妇女解放的英勇战线前,振奋具有革命的精神的同情并热心补助我们的男性同志,斩开旧礼教底镣铐!冲破旧社会底堤防!”[30] 话语表述中充满了无比豪迈的革命激情,反映了“革命与否”曾一时成为新知识男女的一大标签,成为一种高尚精神的代名词。这或许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那个时代有志青年救国救民的理想和情怀。 六、简短的结语 清末民初,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近代知识分子择偶倾向和取舍的发展与变化,既是对传统家族礼教、传统家庭婚姻伦理的抵制和反抗,也是对近代新婚恋观的传播和接受。在这一过程中,知识男性有选择地摒弃传统观念,渴盼与一位学识相当、身体健康,且具有一定新思想的女性,结为具备知己和爱情的婚姻关系,但同时又要求女性要继续做好贤妻良母,承担相夫教子的传统职责,也就是说,在男性的眼中,同时具备新知识和旧道德的女性最受欢迎。而女性在新时代的影响下,逐步挣脱“传统”和“家庭”的羁绊争取婚恋的自由权,尤其是对浪漫爱情的向往,甚至表现得比男性还要积极和热烈。但社会对独立女性的接受程度有限,而实际上她们在潜意识中也希望寻求男性的庇护。因此,尽管“男女平等”、“婚恋自由”、“婚姻自主”的口号鼓舞人心,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知识男女在择偶婚恋观上因彼此对传统的妥协而形成的这种双重矛盾和奇特默契,不仅耐人寻味,而且说明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婚恋自由、婚姻自主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注释: ①《妇女杂志》曾刊发“离婚问题专号”,探讨离婚问题;之前的《新青年》第4卷第6号则有“易卜生号”,热议“娜拉的出走”现象。 ②《求偶》,《大公报》1902年6月26日,广告栏;至于重刊于同年7与27日《中外日报》,标题为《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的史实,非笔者亲见,转自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2页。 ③罗苏文:《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的第二章《西潮惊岸:福音与礼物》讲针对女性的传教和教会女学校的初设及渐受欢迎的情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55-83页。 ④林宗素为著名报人林白水之妹,曾留学日本,参加革命,宣扬两性平等的女权思想。斥责“南清志士”的征婚广告“视文明女人若奴隶然,谓吾一呼彼当即至矣……此以待上海之雉妓可耳,若以之待中国女人,则吾恐世苟足以合南清之格者又将不愿为南清妻矣”。见林宗素:《致汪康年书》,转引自刘志琴、闵杰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1页。 ⑤已结婚者中有178人为家长代定的婚姻,已订婚者中有158人是家长代定的婚姻。见《东方杂志》1921年第18卷第4期,第105页;第五期,第104页。 ⑥张竞生(1888-1970)曾以其节育观念、爱情定则、性开放等一度成为文化界的风云人物,著有《性史》、《美的人生观》与《美的社会组织法》等书,对近代青年的恋爱观念、新性道德产生过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