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日贸易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樊如森,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吴焕良,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上海,200433。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是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从双方贸易的成果来看,1931年和1871年相比,中国对日本的出口额增长了224倍,日本对中国的出口额增长了155倍。60年间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了182倍,日本成为中国仅次于英国的第二进口贸易国,中国也成为日本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进口贸易国。尽管双方贸易的商品结构还对中国很不利,但毕竟在强化日本整体经济实力的同时,也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近代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历史事实一再表明,日本军国主义是中日经济关系健康发展的根本障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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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是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不过,受特殊历史进程特别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影响,学术界对中日近代政治关系的关注要远远大于对两国经济关系的探索。这表现为,1990年以前的成果主要集中在控诉1931~1945年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经济掠夺罪行,而缺少对1931年前两国经济关系的客观考察①。199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比如,中国学者娄向哲《论近代中日贸易对日本经济发展之影响》②一文,就颇具首倡之功,然其缺憾在于数据样本零散、贸易与投资混淆,并且刻意回避双方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此后,樊如森著《1871~1931年の中日の經濟貿易關係》③和《日本对上海的贸易和投资》④,日本学者吉田建一郎著《佔領期前後にぉけゐ山東タマゴの對外輸出》⑤等等,虽然开始深入涉足这一领域,但其研究的系统性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客观考察两国间近代历史时期的进出口贸易,有助于透析中日近代经济关系的全貌,并镜鉴于未来。

       一 1894年前中日两国的平等贸易关系

       1860年代的中国,刚刚经历了2次抗击英法入侵的鸦片战争和长达14年的太平天国内战,综合国力大为削弱;而同一时期的日本,也在美、英、俄、法、荷等列强的威胁下,被迫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的神奈川开埠条约。这期间,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虽然都力图在学习西方“长技”的过程中富强起来,但成效尚不明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日两个同病相怜的东亚邻国,遂于1871年9月13日缔结了两国之间的第一个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18条。同时,又根据该条约第7条的规定,两国政府又另立了《通商章程》33款,作为中日平等贸易的法理依据。其中第1款规定,中国对日本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上海、镇江、宁波、九江、汉口、天津、牛庄、芝罘、广州、汕头、琼州、福州、厦门、台湾、淡水等15个沿海沿江口岸,日本对中国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横滨、箱馆、大阪、神户、新漹、夷港、长崎、筑地等8个沿海口岸,从而废止了德川幕府时期的锁国政策,打开了中日贸易全面发展的大门。

      

       表1统计显示,1871年《中日通商章程》签署以后,两国间的贸易获得了快速发展。到1894年,两国间的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了499.6%,其中,日本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值增长了382.8%,中国对日本的出口贸易值增长了687.5%。中国对日本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增长,但从进出口贸易总值上看,日本却处于对华贸易的入超地位。这种优势互补的状态,正是这一时期两国间贸易地位平等的重要体现。

       不过从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全局来看,这一时期中国的主要贸易对象国,还是对华贸易基础深厚的英、美等西方列强。因为1868~1893年间,中国平均每年对英国(含英国本土、香港和英属印度3地)的贸易值,要占到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72.8%;对美国的贸易值,也占到6.7%;而对日本的贸易值,却只占中国整个对外贸易值的3.9%⑦。可见这一时期,中日之间的贸易尽管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比重却并不高。

       二 1895年后日本对华不平等贸易的开端

       1895年4月17日,在甲午战争中失败了的中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了条件苛刻的《中日马关条约》11款,接受了日本军国主义者强加给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除强迫中国政府割地赔款之外,还明令废止了此前签署的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并于稍后重新订立了让日本享受与西方列强同等对华贸易特权的《中日通商行船条约》29款(1896年)及其《续约》13款(1903年),使日本获得了开放更多中国通商口岸、沿海及内河航运通道,以及投资设厂、减轻关税和船钞等经济特权。标志着中日此前平等贸易关系的终结,日本成为继英、法、俄、美等国之后欺凌和压榨中国人民的新列强。

       与此同时,在中日战争和日俄战争中接连获胜的日本,又挟军事胜利之威,陆续废除了此前同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关税和贸易的自主权,并开始利用关税壁垒,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不仅如此,欺软怕硬的日本政府,还变本加厉地逼迫中国政府开放更多在日本主导下的通商口岸,以攫取更多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据统计,近代新老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放的一级条约商埠有82个,其中仅日本强迫开放的就多达25个,数量上仅次于老牌的帝国主义国家——英国⑧。

       另一方面,中国也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继续在国内开展洋务和维新运动,并陆续实施了清末新政,在大力普及轮船和铁路等新式交通的同时,还兴办现代工业,使包括中日贸易在内的对外进出口贸易,尚能在一系列的艰难曲折中继续向前发展。

      

       1894年,中国自日本进口和对日本出口的商品数值,分别为9130173海关两和9256632海关两。到1895年仅仅1年的时间,这两个数值就分别增加到了17195038海关两和14821642海关两,较上一年度净增88.3%和60.1%。到1913年,这两个数值又分别在1895年的基础上净增了594.1%和342.2%,反映出中日贸易的发展。不过表2也显示,该时期日本对华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中国对日本出口的速度,1913年中国对日本的贸易逆差为53802476海关两,逆差率为82.1%,两国贸易结构的不平等越发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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