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的设立与分布

作 者:
吴恒 

作者简介:
吴恒,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本文利用《工部局年报》、《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等档案,运用GIS技术复原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自始创(1854年)至被废除(1943年)期间所设立的各巡捕房的具体时间和地理位置,考证出其增设沿革和经费使用状况。本研究发现巡捕房总数与人口总数呈高度相关性,在尝试将巡捕房的数量、位置与城市人口的数量与分布相关联后,将其视为城市空间扩展的替代指标。通过对巡捕房设置的时空分布特征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公共租界的城市化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而这一过程与公共租界的地界扩张并不同步。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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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2)03-0001-09

       上海城市史研究虽已成显学,但国内外学界以租界时期巡捕(police)①或巡捕房(Police Station)为专题的成果还很少,且尚无专著出版,多以章节的形式附于上海史的著作之中。②虽然近年来已有一些相关的专题论文,但或因考察时段太短,或因关注区域有限,③都未能反映上海开埠后各巡捕房设立的全貌。④此外,这些成果均偏重于文字史料的梳理及考证,⑤未能将巡捕房的分布展现于地图之上以考察其空间特征。鉴于此,本文利用《工部局年报》(Report of the Municipal Council)、《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The Minute of 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等原始档案和相关史料梳理租界巡捕的制度史,并复原工部局掌管公共租界⑥期间(1854-1943),整个公共租界范围内所设立的各巡捕房的具体时间及地理位置。

       一 巡捕制度

       1845年,与英国驻沪领事巴富尔(George Balfour)会商后,上海道台宫慕久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Land Regulations)。其中规定允许租地人“雇募更夫”“并设立更头,以专责成”,但需“将更夫姓名由地保小甲报明地方官查考”,⑦由此可知当时所雇募的应是华人,此应为租界巡捕之滥觞。⑧该制度在1854年英法美三国单方面签署的《上海英美法租界土地章程》中得到延续。

       1854年7月11日,英驻沪领事主持召开租地人会议(Land Renters’Meeting),决议成立管理租界公共事务的机构——行政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即“工部局”,⑨并选举出7位董事。17日工部局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下设“道路、码头和警务委员会”(Roads,Jetties and Police Sub Committee),由其招聘督察员⑩及巡捕,同年制定《捕房督察员的职务条例》,督察员向董事会负责。1863年,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11)1865年起,督察员改为向警备委员会(Watch Committee)负责并通过总办(Secretary)与董事会联系。1941年,日军攻占租界,改巡捕房为警察署。1943年,汪伪政权“收回”租界,巡捕房改称分局并入伪上海特别市第一警察局。

       初设巡捕时租界尚地窄人稀,巡捕为工部局的主要雇佣人员,职责除“保持租界的平静、秩序和清洁”外,(12)有时还兼职收税员(13)和救火队等。早期的巡捕全为英国人——或是英国本土及领地的退役士兵,或是在沪的英籍士兵、水手等。(14)后一因“华洋杂居”的局面已成事实,二为节省“可观的费用开支”,(15)工部局便于1865年起开始招募华人巡捕,但多为基层人员,鲜被任以管理职务。1884年起开始招募印度籍巡捕(16)(一年后获纳税人会议准许,与之正式签约。(17)1898成立的骑警巡逻队则全由印度籍巡捕组成,专司越界筑路地段的巡逻之职)。1914年起开始聘用日籍警官,1916年起招募日籍巡捕,随后设立日捕股,专司日本侨民集中地——虹口的治安、交通事宜。1925年起开始招募俄捕,归日捕股管辖。而后随着日军侵华、上海沦陷和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捕势力渐大,1942年警务处高层重组,为日籍警官控制,(18)并一直维持到汪伪接收公共租界。(19)

       二 巡捕房的空间分布

       巡捕的办公楼称为巡捕房,除设有办公室外,通常还附有监狱、(20)巡捕宿舍、阅览室、游艺室、马厩、车库等附属用房。公共租界内的第一座巡捕房——中央捕房建于1855年,位于界路(今河南中路),后有扩建及改址重建;第一座分巡捕房——老闸捕房建于1860年,位于老闸地区;美租界的第一个巡捕房——虹口捕房建于1861年,位于虹口地区。(21)此后巡捕房数量渐增,至1943年时已有14个分捕房,分为4个警区。甲区:总巡捕房、老闸捕房、成都路捕房;乙区:新闸捕房、静安寺捕房、戈登路捕房、普陀路捕房;丙区:虹口捕房、汇山捕房、狄司威路捕房;丁区:杨树浦捕房、汇山捕房、哈尔滨路捕房。(22)这些巡捕房的设立时间和具体位置可依据《工部局年报》、《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等档案和《上海租界志》、《上海公安志》、《上海监狱志》等资料相互印证而得,其沿革如表1所示。

      

      

       将表1中各巡捕房地址展现在地图上可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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