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基本方略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魏雷东(1972-),男,河南宜阳人,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公民道德、青少年问题研究,河南 新乡 453007

原文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道德信仰教育不能停留在“术”(知识)的层面,而要在“道”(信仰)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之所以常常会遇到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尴尬局面,正是因为道德信仰教育在价值取向、工作范式、实践路径上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和失误。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应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塑造、回归生活世界,以人和生命为双重坐标的新人本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大学生敬畏道德信仰并努力完善自我。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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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7-0053-04

      道德信仰是道德形而上学之基础,表现为对道德法则的敬畏、认同和崇尚,它既是道德形成的前提性的精神基础,又是道德的最高目标和最高境界,道德信仰很好地解决了道德行为动机与效果统一的问题。道德信仰不是纯粹个人先天禀赋的主观设计,而是道德主体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相互作用的结果。当前,后现代主义的无中心意识和多元价值取向对大学生道德教育产生了很大冲击,特别是功利主义浸染、虚无主义盛行、主知主义滥觞,更是让大学生道德教育呈现“去信仰化”倾向。培育大学生道德信仰,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去提高道德信仰的自我选择能力、组织能力和自控能力,已经成为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课题。高校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道德信仰教育的重要阵地和主要渠道。高校道德信仰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其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从职能上来说,高校的本质就是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对大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从人的全面发展来看,“传道”是大学生首要职能,正所谓“学校应该永远以此为目标:学生离开学校时是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1]所以,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逻辑起点应是回归生活世界、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塑造,以人和生命为双重坐标的新人本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大学生敬畏道德信仰并努力完善自我。

      一、在价值理性上,应坚持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相融合

      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既要满足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从价值主体上看,它包含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并且二者相互依存、不能偏废。

      马克思认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这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协调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共同提高的前提条件。所以,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要按照大学生的个体发展需要和成才规律,全面提升大学生个体的道德素质,使大学生个体真正成为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全人类的解放”,是在人的个性、人格、创造性和独立性最大限度地“不受阻碍的发展”中,“人终于成为自己与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的主人——自由的人。”[4]马克思站在人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提出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的共产主义思想,并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其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6]可见,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高度丰富展开与占有。所以,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又要按照社会的发展要求和总体目标,提高大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素质,使社会成为充满和谐的社会。在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价值定位上,我们不能片面地强调“社会本位”或“个人本位”,更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而是要实现二者价值上的有机融合。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人作为主体时是价值满足的目的,人作为客体时则是实现价值的手段。从个人与社会的价值关系来看,人的价值本身内含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世界上没有无目的的手段,也没有离开手段而能实现的目的,实际上是互为目的、互为手段的。所以,从价值活动上来看,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既具有目的价值,又具有手段价值,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既要发展人,是“为人”的教育,又要依靠人,是“人为”的教育,所以,大学生在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活动中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工具理性体现在它要为社会发展服务,但其更根本的理性价值是目的价值,其主要任务目标是培养人、教育人,通过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素质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最直接功能是提升大学生道德情操和德性水平,以此改善校园道德风尚乃至净化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大学生与社会、自然、他人的关系协调,可以满足社会、自然、他人的发展需要,这是手段价值和工具理性的体现。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最根本初衷是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人格、塑造大学生的道德自我,以此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求和发展需要,使大学生在陶冶情操中感受到一种自我肯定和超越现实的满足,从而获得崇高感、价值感和幸福感,体验人生的美好、精神的愉悦,最终达到全面自由发展的目的,这是目的价值和人文关怀的体现。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在本质上是道德功能和作用的两种不同表现,目的价值强调的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其表现为一种内在价值,有利于弘扬人在道德面前的主体性,但是如果走向极端的话往往落入唯意志论的窠臼;而手段价值强调的是人并不是为了道德而活着,道德只是人为了达到更高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其表现为一种外在价值,有利于彰显人在道德面前的客体性,但是如果过分强调手段价值将导致实用主义的泛滥。目的和手段是相互依存的,一方的存在都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的。目的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加以实现,而手段都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是目的得以提出的前提条件。同时,目的和手段又相互促进,互动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7]所以,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是对道德的一种批判性理解和创造性运用,体现的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可以使大学生既敬慕崇尚道德,又驾驭运用道德,进而使道德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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