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物流园区发展比较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丽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流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马赛,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流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物流技术与应用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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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对发展物流园区表现出浓厚兴趣,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相继建立。各国物流园区特点不尽相同,各自的经验教训也在被相互借鉴。

      本文从国内外物流园区的发展起源、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管理模式、政府促进行为等几方面入手,重点对日本、德国、美国和中国的物流园区的发展做了比较研究,分析我国物流园区发展中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 发展起源

      各个国家物流园区的最初建设虽然有时间先后,但无一例外都是由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客观需求来推动的。每个国家在自身的城市发展过程中,都会产生阻碍其进步的交通、能源、城市环境、产业支撑等方面的难题,随着物流行业的崛起,物流园区开始受到重视。是否建设物流园区,建设什么样的物流园区以及如何规划园区布局与功能被反复讨论。在探索本国物流园区模式的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经验教训的借鉴是必不可少的,将理论、经验与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最大化的结合,最终就产生了适应自身成长路线的具有独特特征的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日本是第一个对物流园区实施建设的国家。1965年,日本首先提出物流园区的概念,称为“物流团地”。当时,日本面临交通严重堵塞、城市功能交叉混乱、环境压力巨大等种种难题,另辟空地建设物流园区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快速且富有成效的方法,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附加效益和周边利益的获得使得物流园区成为日本长久的支撑产业。

      20世纪80年代中期,德国开始了本国的物流园区建设,称为“货运村”。1985年,德国建立了第一个物流园区——不莱梅物流园区。它充分利用了两德统一之后丰厚的流通资源,整合了零散的物流和配送中心,结合政府辅助政策,推动了国家物流业的发展。同时,德国的物流园区网络做得相当广泛,它以本国为中心,向欧洲各国辐射,并连接了世界各地的物流中心。德国的物流园区是成功的,它带动了整个欧洲流通业的进步,为世界物流园区的发展树立了榜样。

      美国是发展物流业最早的国家,其物流园区的建设采用的是自由竞争策略,充分打开市场,让物流企业自由发展。经过长时间的优胜劣汰,存活下来得到发展的企业寻找到了各自的竞争优势,如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企业功能等。在企业激烈竞争的同时,美国政府为了支持物流园区的发展与整合,提高本国园区的市场竞争力,也渐渐开始出台一些政策,协助企业进步。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物流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物流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供应链整体绩效的提高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的长远战略规划。与此同时,日益恶化的城市交通和环境污染带给城市和百姓越来越大的压力,如此,发展规划物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调查表明,中国大中型城市均将发展物流园区作为提高城市经济、缓解交通压力、整合城市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支撑其他产业发展的首选策略。中国最早的物流园区是1999年建成的深圳平湖物流园区。政策的出台、物流园区项目的开展、投入的增加等,充分表明了各级政府及企业对物流园区的重视和发展物流园区的决心。

      二 运营模式

      目前,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模式基本分为三大类: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物流)企业自下而上的自发建设模式,政企联合模式。其中,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较为普遍,如日本的Keihin物流园区,德国的Dresden物流园区,中国的北京空港、深圳平湖和南京龙潭物流园区等。

      日本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方式大体可分为四种:协同组合、半官半民、个别经营和共同出资。根据2011年度国际信息研究所的数据显示,日本44%的物流园区采用协同组合的方式,35%采用半官半民方式,而采用个别经营或共同出资方式的物流园区仅占日本园区总数的13%和8%。由此可见,日本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协同组合和半官半民这两种方式为主导,宏观上统筹调控,微观上自由放开。以东京的足立物流园区为例,由政府部门指派人员担任董事长,指导监督园区运营,上游由10家大型供应商组成,中游由中间批发商自发组织经营,技术和平台以及售卖方式均由企业自主决定。在这种半官半民方式下,由足立物流园区配送的商品既能保证质量和速度,又能保证价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优惠政策也减轻了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

      法国、英国、西班牙和德国等欧洲国家的物流园区,多采用公共私营合作的运营管理模式(PPP模式)。因为在这些国家,物流园区更多体现的是它的公共服务的属性而非盈利属性。2011年国际信息研究所公布的关于德国图林根物流园区初期投资组合的数据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政府、州经济开发部和联邦铁路投入了绝大部分资金(九成以上),各占42.5%、35.5%、14.7%,而行业协会的投入只占了不到一成。德国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减弱了图林根物流园区的盈利性质,大大增强了其公共属性。

      在中国,物流园区无论是政府主导、企业主导还是政企联合的模式,都始终将进行企业化经营的物流公司作为园区的经营主体,但同时无一例外地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指导。我国物流园区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以政府自上而下为主导,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公司进行有限自由经营。一般采用的方式是:政府委派工作人员在园区成立园区委员会,负责园区内的一切行政事务,提供政府服务,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园区建设企业或行业协会组成物流园区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开发、园区总体策划、宣传等服务,但不参与园区内企业的经营活动;园区内企业实行自主经营。《2006年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调查报告》对205家物流园区的管理经营模式做了调查,结果显示:179家物流园区采用政府主导或者政企联合主导,占总数的87%,仅有26家园区采用企业自发建设模式,占总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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