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调整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税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第2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对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计税依据、申报时限、会计处理以及凭证资料等内容作了部分调整。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如下。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免退税政策

       根据通知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实行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的政策,即出口免退税。消费税实行退还购进出口货物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即出口退税。以上两类方法统称为出口免退税。按照政策分类,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免退税分为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和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出口两种形式。

       1.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一是外购货物出口,以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税金额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依据,申报出口免退税。二是委托加工出口,外贸企业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申报出口免退税。

       2.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退税。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外贸企业出口免退税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免退税申报时,通常分为确认外销收入时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单证收齐时的出口免退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确认外销收入

       根据公告规定,外贸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需要注意的是,其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当为出口离岸价并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如果外贸企业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扣除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之后,再确认出口货物销售额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收齐单证进行出口免退税申报

       根据公告规定,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如某外贸企业在2011年1月1日出口的货物,出口退(免)税最后1个申报期应在2012年4月18日(征期顺延)之前,收齐单证申报时间最多为474天。但是,公告还明确,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所以,上例中474天并非是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最长的期限,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以至4月30日之前继续申报,最长期可达486天。

       另外,公告对视同出口货物或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作了强调,属于报关出口的,为报关出口之日起,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外贸企业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免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申报免退税。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免退税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1.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以上两个公式计算退(免)税存在不同,前者是购进成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列的不含税计税价格,后者是原材料成本与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不含税计税价格。

       (二)消费税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三)出口货物劳务的会计核算

       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应单独设账,用于核算货物购进的金额与进项税额的情况,如果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也应先计入出口库存账中,待用于其他用途时,从此账中转出。

       以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为例,某外贸A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业务流程是从B企业购进一批服装面料,以作价销售的形式将面料卖给C企业委托加工服装,收回后报关出口。已知服装出口退(免)税率为16%,服装面料征税率为17%,假设不考虑国内运费及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其业务发生及会计核算如下:

       1.1月初,A企业购买B企业服装面料,收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为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当月购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库存商品——服装面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