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缘起 在中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持续转型,剧烈变革所带来的深层次社会问题逐渐凸显,与原有的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导致许多问题呈加速度、大范围爆发,特别是利益分化所造成的矛盾冲突迭出,使得各种类型犯罪都呈上升态势,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相关调查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①,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青少年犯罪人自身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改造就显得尤为必要和关键。 社区矫正在帮助青少年犯罪人矫正行为恶习、避免监狱内的交叉感染、节约司法成本、犯罪预防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从社区矫正的发展史来看,最早的缓刑和社区矫正均是从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犯开始,而当前国际司法界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处理方式也以社区矫正为主。我国在借鉴国外先进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改造经验的基础上,于2003年开始尝试改变传统的行刑体制,将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以公安机关对青少年犯罪的统计口径)青少年犯中属于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中,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主旨是“充分调动所有可能的资源”,包括执法部门、家庭、社区、志愿人员及其他社会机构,“以便促进他们的幸福,减少根据法律进行干预的必要,并在他们触犯法律时对他们加以有效、公平及合乎人道的处理”②。而“充分调动所有可能资源”的本质即是利用青少年犯罪者的社会支持网络。而事实上,由于多方面的条件限制,“可能的资源”远未如原初所设想的那样被“充分”调动起来,矫正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网络还处于非常脆弱的状态,这直接影响到对青少年犯罪者的充权和顺利回归社会。 为深入探究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状况,笔者采用整群取样的方法对上海市J区正在接受矫正的231名犯罪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网络特征及其修复进行深入剖析,以期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框架。 二、理念与现实的张力: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状况分析 每个社会成员都生活在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社会网络中。从这一层面上讲,社会支持就是个体(被支持者)与其所嵌入的社会网络中的他人(支持者)通过交往活动(支持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帮助。在由被支持者、支持者和支持性活动所构成的系统中,能够使个体从中获得各种资源的社会关系就是社会支持网络,通常来说,社会支持网络中既有正式社会支持也有非正式社会支持。正式社会支持包括来自于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非正式社会支持主要是来自父母、兄弟姐妹、亲戚、同事、邻里、朋友等出于自愿,且不寻求经济回报的支持与帮助。作为进入社区矫正项目中服刑的犯罪青少年,其原有社会支持网络本来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和断裂,当他们回到原生环境中接受监管和矫治,除了要面临原有社会支持网络的问题外,回归社会的新需求以及“犯罪人”身份所带来的新问题会使他们面临更大的压力,对社会支持网络的要求更高,同时也会面对更为严峻的社会支持危机。这里主要从经济支持、求职支持和精神支持三个角度加以论述。
(一)经济支持 经济支持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保证,它不仅直接影响着矫正青少年的一般生活质量,而且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因素。社区矫正青少年的收入处于较低水平:在231名受访者中有111名没有工作和工资来源,占总人数的48.1%。在报告目前有工作的120名受访者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4.3%,月收入在500-999元的占17.2%,月收入在1000-1499元的占61.2%,在1500-1999元的占12.1%,在2000-2499元之间的占3.4%,2500元以上的仅占1.7%。约有82.8%的矫正青少年的收入在1500元以下,这与上海市最新公布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的标准相比显然具有巨大差距。对于在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都比较高的上海,几乎所有的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物质生活都显得较为困难。 当面对经济困难时必然要发出求助行为,从所获得的经济支持的来源上看,社区矫正青少年报告自己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得到的帮助来源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恋人)、亲戚、同事、工作单位、街道及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由表1可见,社区矫正青少年在寻求经济支持时,求助次数最多的是以父母和兄弟姐妹为代表的血缘关系,其次是来自包括配偶(或恋人)和亲戚的亲缘关系的支持,最后才是业缘关系。在血缘关系中,父母和兄弟姐妹是寻求经济支持时最重要的支持来源。来自工作单位的支持最少,其次是社会组织和各级政府组织,而这三个支持来源都是正式社会支持网络。所以说,矫正青少年的经济支持是以血缘和亲缘等非正式社会网络来源占主导为特征。这种经济支持结构使得社区矫正青少年难以摆脱较低经济状况的窘境,进而产生对经济收入水平(
=2.97)和总体生活满意度(
=3.04)的较低评价,滋生不公平感和被排斥心态。 (二)就业支持 就业对于社区矫正青少年来说是关乎生存和价值实现的重要事件,也是他们回归社会后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③。但回到社区接受矫治的犯罪青少年在求职过程中却会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社会排斥,已有研究表明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状况极不乐观,且通常体现为低技能岗位、工作待遇低和流动性大等特点④,而即使是这样的工作机会也主要来自于家庭成员的努力和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