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出大学科研成果初期转化的新模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顾雁峰(1977- ),女,经济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主任科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与管理(北京 100862)。

原文出处: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内容提要:

美国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发布创新战略,明确提出要增加联邦科研投入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力,要加速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水平。为此,美国联邦机构和大学都在积极探索科研成果商业化转化的有效途径。美国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型科研成果转化模式,即“概念证明中心”,旨在支持初期的技术开发,扶持初期企业度过“死亡谷”阶段,进入商业化的中后期。本文对其产生背景、功能定位、具体实例、发展趋势和绩效评价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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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联邦政府对大学科研活动的年度经费投入,近年已达到310亿美元,占大学科研工作总量的60%,其中以生命科学、工程学、物理科学领域的科研占比最高,达到80%①。

       随着金融危机对美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入,美国政府和大学都在探索如何增加大学科研对经济的影响力,如何通过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众多大学纷纷建立各种名目的转化机构,包括“孵化器”、“加速器”、“风险中心”、“商业化实验室”等。

       “概念证明中心”(proof of concept center, POCC)是美国近十年来出现的新型转化模式,旨在支持初期的技术开发,扶持初创企业度过“死亡谷”阶段,进入商业化的中后期。目前,这一模式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其在促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也在进一步的探索和论证中。

       一、POCC产生的背景

       从科研成果的产生到最终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这一价值传递链条,就像是一场马拉松接力。其中,最薄弱的环节位于技术开发的初期阶段,即科研成果的诞生与投资者愿意伸手“接棒”的阶段之间,也是实验室成果转化过程的“死亡谷”阶段。而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则面临着更多复杂情况。

       1.大学的“风险厌恶型”天性与从事商业开发所必须的“冒险精神”两者间存在天然的价值观分歧。

       2.大学科研成果并不会对商业化创新自动地产生正向的溢出效应(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这种溢出效应)。

       3.大学科研人员创业缺乏市场经验和专业指导。

       4.早期技术开发普遍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随着天使投资人与风险投资者越来越倾向于投资处在成长期后期的企业和技术产品,这一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美国一些大学探索建立新型的技术转化机构,即POCC,意在将大学科研人员的创新思想和概念转化为可触摸的工业原形(prototype)或者可初步彰显商业价值的技术雏形,同时,过滤掉经初步验证不具备商业开发前景的思想和创意,以此增强对天使投资人和风投公司的吸引力,推动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转化。

       二、POCC的功能定位

       目前,关于POCC的功能定位定位还没有清楚一致的界定。密歇根大学技术转让事务主管指出,当前存在3种不同功能类型的POCC,其一是通过举办创业计划大赛或者协助科研人员与创业指导专家(mentor)建立联系来鼓励创业;另一类是为技术开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相当于“加速器”的功能,旨在促使科研成果尽快发展到许可技术或者衍生企业的阶段;还有一类,实际是传统的“孵化器”,为原型开发和样机检测提供试验开发场所。

       但更多的专业人士认为,POCC的功能范畴超过上述三类的结合体,为科研成果的早期开发和科研人员创业提供持续的支撑。

       三、POCC实例

       最早在美国建立的两个POCC,是位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的von Liebig中心(2001年)和位于麻省理工大学(MIT)的 Deshpande中心(2002年)。其主要功能是为早期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

       (一)von Liebig中心

       该中心由William J.von Liebig基金会投资1000万美元在学校的Jacob工程学院内建立,因此早期的转化目标主要集中于Jacob工程学院的科研成果,包括协助该院的教员和学生成功创业。现今,该中心的宗旨已经定义为“激发创业热情”和“加速 UCSD成果的商业化转化”,转化目标已经扩展到清洁能源技术、医疗仪器、诊断技术、信息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中心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种子资金、顾问服务和教育培训。

       1.提供种子资金

       von Liebig中心提供15000~75000美元不等的种子资金资助那些具有近期商业化前景的技术成果转化。资助对象包括学校教师、研究人员和研究生,但研究生必须在系内找一名教师作为项目的技术指导(mentor),与其合作实施项目。种子资金可用于技术开发、测试、样机制造、细致的市场调查等,从而为日后的产学合作、技术许可或者科研人员创业奠定基础,在此阶段证明不具备市场化前景的成果将被放弃。

       申请资助时,项目申请人首先提交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概括描述项目内容。中心在收到意向书后,将根据技术领域指派一名商业顾问(advisor)帮助申请人准备项目申请书和现场演说材料(presentation)。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每一个项目申请,学校的技术转让办公室都会派一名代表参与,以确保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得到合理而及时的处理,且知识产权代表也会参加项目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5~8名具备技术和商业背景的专家组成,专家人选由项目的商业顾问和中心主任共同遴选。为避免利益冲突,风投公司或者天使投资人都不能参与项目评审。在对技术的新颖性、潜在市场空间、市场定位、技术成熟度、资金使用效率、知识产权问题、项目负责人(PI)资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将可考虑予以支持的项目清单提交给中心,最终的资助决定由顾问和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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