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挫败对道德态度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华,哲学博士,中南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公共管理学研究;谢文凤,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道德心理学研究(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道德挫败之根由是个体道德价值与道德行为收获的社会结果之间产生失调,经过外部刺激、主体行为、社会反馈、心理失落这一系列过程而让主体的道德态度产生改变,其结果会导致个体或社会质疑原本积极的道德价值,产生道德冷漠、道德怀疑、道德自利之类的消极道德态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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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2)04-0001-05

       道德追求的正常心态是要求善有善报,而在具体的道德生活中往往会出现道德回报的不正常化,这不但会使行为个体产生道德上的挫败感,而且会使社会道德出现整体滑坡。特别是对于道德个体而言,一次道德挫败可能会影响其道德态度,而无数次的道德挫败则可能动摇其根本的道德信念。因此,避免道德挫败是确保行为个体树立正确道德态度、产生道德行为的重要途径。

       一、道德挫败的发生

       道德挫败是我们的一种心理感觉,是主体心理物质世界对自己或别人的道德善行收获的社会后果进行认知后的心理反应状态。有学者将挫折定义为“个体在从事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干扰,致使个人动机不能实现、需要不能满足时的情绪状态”[1](P669)。从这个定义可以知道道德挫败首先是一种心理情绪状态,是一种面对客观实际的主观心理反应。其次道德挫败中主体所发出的行为是“道德善行”,即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承认并努力遵守的公正原则为基础。隐藏前提是我们内心都赞同善是符合社会基本价值的伦理标准,在处事中都以善行为基本选择。如果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以恶为基本社会标准的社会里,在他行恶的过程中受到社会反面的回报时(如他的小型社会标准里认为人就是应当偷盗,而当他在外面的社会行偷盗之事时却被有道义的人们强烈谴责),他心理也会有失落等情绪产生。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挫败,但并不属于道德挫败的范畴,因为他所行的并不是符合整体社会道德标准的善行。

       从生理上讲,道德挫败以人脑与各种信息符号的结合为前提,它受客观现实的影响与制约,是生活实践中的人受外界刺激后主动地发生的。人生而就不间断地被外界环境所刺激,大脑经过不断地对外界信息的收集、编译、储存,慢慢地构建起外部道德世界的表征,并在同时随着个体意识的发展而形成自己的道德标准、原则。具体过程是我们通过感觉(sensation)将外界的物理能量刺激用大脑特有的功能编译为神经信号,再对这种信号进行选择、组织与解释从而形成知觉(perception)。这种外界刺激必须是有形或是可被感知的,因为人类很难接收到外界所有的感觉刺激,如X-射线、高频和低频声波等的影响是不能引起我们感觉回应的。当个体对外界引起刺激的道德事件有感知时,大脑会把内部已有的道德印象与外部的道德事件信息整合在一起,调和彼此不相连的神经元群组织,让我们能依照刺激源、个体经验、外界社会标准等等相关资源而做出科学合理的生理反应。如我们被外界善良道德行为导致的恶的社会回报这个事件刺激时,在生理上会表现出心跳加速的反应,这是生理上的一种道德挫败表现形式。

       从心理上分析,在主体的道德生活中,无论他选择出于功利主义动机的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选择善的行为,还是出于内心深处的道德律而选择道德地行事,甚至是他因为内心颠倒的价值标准而选择他内心的善(我们内心标准中的恶),在他的心中都有一个道德价值标准,也就是他觉得这个是符合社会性道德要求的。人为什么要选择善行?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们心理上同意并选择了服从“回报理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互惠规范即以德报德、惩罚规范即行恶受罚。奥维德觉得人们能选择善行是善行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虽然他的观点带有功利主义色彩,但社会就是这么运行的,如果善行只能给我们带来坏的结果,人趋利避害的天性也不会允许我们选择善行。由此可知个体处理外界道德事件时根据自己的道德价值标准而选择善行是因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想得到相应的好的回报,或至少避免精神、物质上的惩罚。当这三者处于一个很好的良性平衡时,主体的心理与信念会受到鼓励,相应的道德行为会持续下去。

       很遗憾的是在有的时候主体的道德行为预期结果与实际回报不相符合,甚至相悖,我们称之为道德行为——回报失调,由这种失调引起的心理的不舒服反应就是道德挫败。通常情况下道德挫败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个体本身的具体道德行为没有得到社会相应的物质或精神回报。当一个人按照社会的道德价值标准行了善的事,得到的却是外界的怀疑、排斥等消极对待时,他会表现出主体直接的道德挫败感。另一种是社会上公认的“道德人”没有得到相应的积极社会回报,当人们看到公认的正义之人并没有得到社会该给予他的善的回报时,看到行正当之事的人还没有行不正当之事的人那样受到尊重与善待时,当看到“英雄流血又流泪”事件发生时,我们会表现出一种集体性的道德挫败感。这种心理反应的参与因素包括事实刺激、内心价值信念、个体认知、消化理解几部分。

       道德挫败感发生的过程中有两个因素对其产生主要影响,其一是个体的认知能力。认知是主体根据外界社会环境中的信息形成的对他人、事物等客体独特的理解与推断,人从一出生就会慢慢地发展起自己的认知系统。一个人有着怎样的价值标准依赖于他对社会整体的认知水平,与产生的相应心理状态。当他对社会的认知达到一定的高度后,他会对社会的价值道德价值标准有一个更深入地理解与消化,相应地会更加坚定地遵守与维护符合社会标准的内心道德原则。由此可知一个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越强,他抗击挫败的能力就越强,反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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