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代价问题研究概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灿新(1953- ),男,广东恩平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哲学伦理学研究(广东 广州 510050)。

原文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在西方,对于社会发展与社会道德代价的关系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曾经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形成期、成熟期、发展期,代表人物分别为英国的哲学家霍布斯和法国的思想家卢梭以及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代表主要体现在罗马俱乐部、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观、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观的有关论述中。当代中国学者对社会发展与社会代价、道德代价关系问题的关注与反思,始于20世纪80年代,同样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起始期,发展期,深化期。古今中外对道德代价的探讨,既有许多成就,也留下了发展的广阔空间。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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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466(2012)04-0011-07

       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的关系问题,历来是人类所面临的恒久而常新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特别是现当代,随着各种社会代价(包含道德代价)的惨痛付出,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的关系问题凸显出来,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关注和思考的热点之一。

       一、国外对道德代价问题的研究状况

       在国外,对于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关系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有着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在西方世界,从柏拉图到霍布斯、卢梭到马克思恩格斯等,许多思想家都曾在不同程度和各自视角对社会发展的道德代价问题做了相应的思考。

       从历史上看,在古代社会,对于人类及其社会的运动变化,主要有两种基本的认识。一种坚持历史“退步论”,把人类社会历史看成是一个逐渐退步的历程,诸如西方的“金、银、铜、铁”等时代观念,中国老子的“道、德、仁、义、礼”发展观念,从根本上否定社会历史的进步;另一种主张历史“循环论”,它认为社会历史就是一个循环往复的重复过程,而所谓发展只不过是社会历史循环的一个环节。随着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变迁日益显著,“发展”才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和肯定。与此同时,“代价”这个概念也相应地确立起来。因此,严格意义上对于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的关系问题的探讨,还是近代特别是现当代的事情。[1]

       在西方,对于社会发展与社会道德代价的关系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曾经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成期。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法国思想家卢梭以及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世纪时期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认为,人天生具有趋利避害的利己本性,在“自然状态”时,人与人在利己本性的驱动下,人对人像狼一样,相互争斗、厮杀,虽然人运用和发展自己的理性,发现和颁布了“自然法”,建立了秩序社会和法治国家,但是,人的本性却丝毫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历史进程就可以充分表明,正是资本家的为富不仁、唯利是图,才推动着资本主义的崛起;而这种为富不仁、唯利是图的价值取向,都只不过是人的“自然倾向”的具体表现。可见,霍布斯立足于人的利己本性,从论证资本主义替代封建主义的历史合理性出发,论及到社会发展必然要付出道德代价,从而在近代初次提及了社会发展的道德代价问题。[2]

       而最早鲜明地提出道德代价问题的是法国的思想家卢梭。他与霍布斯“性恶论”的观点迥然不同,认为处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本性是向善的,人与人之间也是平等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渐渐地背离了自己的天然善良本性,人们的道德也随之逐渐堕落;特别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社会便出现了贫富对立,平等就消失了,人的本性越变越坏。然而,卢梭并没有对人类失去信心,更没有主张退回到人类的“自然状态”,相反,他进一步指出,正由于人的道德堕落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因而,要恢复人的善良本性,使人们的道德高尚起来,就必须推翻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并基于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订立社会契约,建立起人人自由平等的新社会。总的来说,卢梭的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理论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科学与技术的进步要以人类道德的堕落和社会风尚的颓废为代价,二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要以人的颓废和堕落为代价。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则在霍布斯和卢梭的思想基础上,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不仅有了更加明确的代价意识,而且他的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思想还具有深刻的辩证性质,即以“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代价却换取了社会的发展,道德代价与社会发展于是获得了内在统一性。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正是从“概念”自身的辩证运动出发,也就是从“绝对精神”自我异化自我扬弃的“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出发,来解释说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之间的内在关系。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的“精神世界”即社会历史是不断发展的,而发展在本质上则是趋向于“善”,但这种向“善”的发展却须通过“恶”方能达到。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合乎逻辑的发展往往存在于对以往一切现存事物的否定之中;人对自身私利的追求即“恶欲”,既造成对原有社会的否定,又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力量。黑格尔立足于人类社会的内在矛盾运动和人的“恶欲”,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之间的关系,成为这一时期道德代价思想发展的高峰。

       第二阶段是成熟期。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的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证法进行了批判继承,从哲学的高度深刻地把握了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高度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猛烈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产生的巨大道德代价,并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的“二律背反”,即从物的世界“增值”和人的世界“贬值”的关系上,深刻探讨了社会发展与道德代价问题。其主要思想一是通过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剥削本质,从而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要以人们的道德败坏和广大人民的受苦受难为道德代价。二是进一步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必然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代价。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还处于创造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阶段,在生产力水平的局限下,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本性的驱使下,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以一部分人的发展和享受为目标,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道德代价。“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3][(P125)]三是论述了发展与代价的得失辩证法以及对代价应取的态度。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片面和畸形发展,造成了人的世界的贬值,这无疑是“失”,虽然这种“失”是必须要“否定”的,但我们却不能盲目反对,更不能主张倒退,因为人的世界的贬值之“失”却换取了物的世界的增值之“得”,而这种“得”却是为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物质基础。因此,这种“失”和“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内在的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可以说是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重属性。因此,他们一方面反对一味为发展中的道德代价悲伤,另一方面则指明扬弃这种道德代价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性,这就是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革命消除私有制社会的异化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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