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志软弱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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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察行动与实践,常常面临意志软弱的问题。从知行关系看,意志软弱主要表现为“知其当行却未行”或“知其当止而未止”;从理性与意欲的关系看,意志软弱则更多地关乎理性与意欲等之间的张力。在形而上的层面,意志软弱进而以可能性、偶然性的存在为其本体论的前提。对意志软弱的理解与应对,无法回避以上问题。

       戴维森曾对意志软弱的特点作了如下概述:“如果一个当事人不遵循自己的较佳判断去做事,并且是有意这样做的,那么我们说他的意志是薄弱的。”(戴维森,第462页)“较佳判断”属广义的理性判断:它既不同于自发的意识,也有别于非理性的冲动,是基于反思、比较、权衡而达到的认识。不遵循较佳判断去做,意味着偏离理性的意识。为什么在作出了理性判断之后又未能按此判断去行动?换言之,理性的要求为什么未能落实于行动?这里首先涉及行动过程中理性与意欲之间的关系。

       行动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其实施与展开总是受到人的内在精神或意识的影响,后者使之不同于机械的躯体移动。人的意识结构或精神世界既有理性的内容,又包含非理性的内容,二者从不同的方面制约着人的行动。理性的判断固然为行动提供了理由,但这种理由并不一定化为行动的现实动机;事实上,当意欲强烈到一定程度时,理性的判断往往便被推到意识领域或观念世界的边缘,难以落实于现实的行动过程。

       以意欲压倒理性为形式,意志的软弱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理性的软弱。作为非理性或不同于理性的方面,这里的意欲与情感、激情、情欲等处于同一序列;从这一方面看,行动过程中意欲对理性的抑制,似乎又与休谟所说的情感对理性的优先具有某种相关性。休谟的基本看法是:“理性是完全没有自主能力的,永远不能阻止或产生任何行动或情感。”(Hume,p.458)相对于此,与快乐和不快相联系的情感则对行动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cf.ibid,p.469)快乐和不快的情感,分别关联着肯定性或否定性的意欲或欲求;以此为行动的唯一条件,意味着将理性之外的意欲或欲求作为行动的主要动因。虽然这里所谈的是与善恶相关的行为,但其中也涉及对一般行动过程的理解。

       不难看到,尽管休谟并没有在形式的层面讨论意志软弱的问题,但他对理性、情感与行动关系的讨论,却在实质的层面关乎意志软弱。如上所述,现实的行动过程既涉及理性的分析、比较、权衡、判断等,也与非理性的意欲、情感等相联系;理性的判断能否化为人的行动,在观念的层面关乎理性意识与非理性意识之间的互动。当理性的判断与意欲、情感意向呈现紧张或彼此冲突时,理性的判断向行动的转化往往便会遇到阻力;理性能否克服这种阻力,既取决于自身的力量,也关乎非理性趋向的强度。休谟认为“理性完全没有自主能力”的看法,忽视了理性自身的力量;事实上,理性的判断至少具有内在的引导意义,这种引导对行为同样可以产生推动的作用。然而,理性的引导又是在与意欲、情感等非理性意识的互动中实现的,其作用往往受到后者的制约。从现实的存在形态看,意欲、情感更多地呈现当下性的品格:无论是人所直接欲求的对象,还是休谟所谓快乐与不快乐的情感,都具有当下性或在场性的特点。相对而言,理性则每每呈现未来的指向性:理性的判断往往超越当下的欲求而关涉行动在未来可能产生的结果及其意义。意欲、情感所内含的当下性品格,使之对行为选择的影响既呈现直接性的特点,也表现出更内在的力量;当理性与之相冲突时,意欲、情感所具有的以上特点,使其在行为选择上往往获得了某种优势。

       在意欲主导的情形下,行动往往面临自主与非自主的紧张。就行动出于行动者自身的意欲而言,行动似乎至少在形式的层面呈现自主的形态。然而,当行动者主要受意欲、冲动的左右时,其行动在实质上仍具有被决定的性质(为意欲与冲动所支配),从而难以达到真正的自主性。这样,以意欲的主导为前提,行动无法避免形式的自主性与实质的非自主性之间的悖反。作为理性与意欲、情感的内在紧张在行动中的表现形式,以上悖反构成了意志软弱的又一特点。

       就现实的行动过程而言,个体的选择同时涉及不同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从价值的趋向看,个体既可以给予意欲以优先性,也可以赋予理性的判断以更高的价值。这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往往制约着个体的行为选择。如果赋予理性的判断以更高的价值,那么,当理性的意识与非理性的意欲形成紧张时,个体常常能够依然按理性的要求去做。相反,如果将当下的意欲放在价值的优先地位,则一旦理性的判断与意欲、情感发生冲突,个体便容易为后者(意欲、情感)所左右,而理性的判断也相应地难以落实于行动。可以看到,意欲在行动中的主导性作为“意志软弱”的具体表现形式,以价值立场上承诺意欲的优先性为其逻辑前提;价值的立场在这里呈现了内在的作用。

       从本体论上看,理性与意欲、情感等非理性意识之间的关系同时涉及身与心之辨。与“心”相对的“身”,主要表现为感性存在(“血肉之躯”)。意欲的最原初形式表现为感性的欲求:从饥而欲食到寒而欲衣,这些具有原初性质的衣食之欲,都源于人的感性存在。同样,休谟所谓“快乐和不快的情感”,首先也表现为感性层面的快感。从以上方面看,“身”作为感性的存在,更直接地关联着人的意欲与情感。相对于“身”与情、意的联系,“心”更多地涉及思与辨等理性的活动。作为人的存在的相关方面,“身”与“心”并非彼此平行,二者始终处于互动的过程中:一方面,“心”的作用使“身”不再仅仅表现为自然意义上的血肉之躯;另一方面,“身”所具有的本原性又使与之相涉的意欲、情感对人的行为取向与选择具有更切近的影响。感性存在的本原性与意欲、情感的当下性既彼此关联,又相互作用;这种互动不仅往往强化了意欲、情感对行为选择的影响,而且为抑制理性的作用提供了可能。

       可以看到,行动中的“意志软弱”在实质的层面表现为意欲、情感等非理性意识的相对有力与理性意识的相对无力。意欲、情感与理性的以上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休谟所论及的情感与理性的关系:休谟所谓“理性完全没有自主能力”,在行动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理性的软弱”。理性相对于意欲、情感所呈现的“软弱”,首先与意欲、情感所具有的当下性品格以及由此形成的直接性特点相联系:这种当下性与直接性往往赋予意欲、情感更强的影响力量,并使理性处于相对的弱势。理性与意欲、情感力量的彼此消长,同时又基于不同的价值立场:尽管意欲、情感所具有的当下性、直接性品格使之可能在行动选择中获得优先性,但在具体的行动情景中,意欲、情感是否实际地取得主导地位,往往取决于不同的价值立场。就形而上的层面而言,理性与非理性之辨,又涉及身心关系:“身”的本原性既使基于“身”的意欲、情感获得了优先性,又与意欲、情感的当下性相互关联,使理性判断的落实面临可能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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