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正平(1951- ),男,浙江海宁人,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应用伦理学和当代社会发展前沿道德问题研究;李耀锋,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社会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公共政策与道德价值理念密不可分。一方面,制定怎样的公共政策,本身需要一定的道德价值理念的指导和制约;另一方面,某种公共政策一旦确定和实行,其内在包含的道德价值理念必然对社会公众的道德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直接的、积极或消极的巨大影响。当前中国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调整需要社会核心道德价值理念的指导。在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期,社会公共政策应切实有效地体现公平正义、利益兼顾、尊重劳动与劳动者、诚实守信、人道仁爱、维护生态平衡等基本道德价值理念或原则。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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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对社会利益进行选择、分配以及实施过程等所制定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和行动。公共政策涉及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层面公共利益的分配和调节。它们既是社会思想道德建设赖以开展的基本社会条件,又对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产生直接的现实影响。社会道德力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文化自觉应当表现为政策自觉。当前,在我国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修改、调整和评估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导向和约束,把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在各种社会公共政策中变成看得见、摸得着、可感悟的政策措施,切切实实地增强社会公共政策的社会效益。

       一、应当重视公共政策产生的社会道德影响

       公共政策的具体行政目标在于调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策制定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循序渐进,逐步形成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政策制定模式。这些公共政策在总体上推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但仍存在着许多明显的不足。有些社会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或结果偏离了政策制定预设的目标,从而导致政策的效力锐减。有些具体的经济政策制定往往只遵循经济运行中的价值规律和市场准则,刺激人们追求个体或团体的物质利益最大化,但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社会主义道德的实际影响力在实践中的感召力和向心力受损。

       例如,改革开放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方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具体贯彻这一原则的实践中,出现了“效率至上”的偏向,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资产性收入与劳动收入的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把效率作为公共决策的唯一依据,往往只关注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忽视公共政策的整体社会效益。政府的某些公共政策决策将精力过多地集中在效率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导致利益在社会再分配过程中严重失衡,忽视了“公正”的本质要求。单一效率驱动的公共政策的负面效应,导致公共政策只重视财富增长而忽视人的素质提高,只重视GDP增长而忽视了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默顿所说的“有目的行为的不期望之结果”。[1][(P552)]应当看到,某些经济政策内含的道德价值导向一旦失误,就会对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严重的损害。如前些年的房产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刺激了资本过度投机和获利行为,造成“一切向钱看”大行其道;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严重滞后,有些地方和部门社会财富分配的某些政策和做法,明显抬高资本的价值,轻视劳动的价值,对广大劳动者的正当利益和尊严维护不力,这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严重打击了人们“依靠诚实劳动可以创造幸福生活”的道德信念,在社会上严重动摇了“诚实劳动光荣”这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价值理念。

       又如,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我国的司法政策及实践无疑应当弘扬这种美德。然而,近年连续几起“救护老人”造成“官司缠身”的司法判例及其争议,引发了人们对司法道德价值的关注。法律和司法政策是社会道德良心得以呵护的制度保障,是社会道德得以“扶助”的强有力后盾,是社会正义得到伸张的最后防线。如果最该坚守社会正义底线的司法实践,在底线问题上都频频失守,社会道德观念迷失也就成为必然。

       再如,当前我国的某些公共文化政策价值导向迷失,一些地方文化产业政策一味追求文化产业经济方面的GDP,把文化建设等同于文化产业、文化产品等同于文化商品、文化成效等同于经济效益,把文化一窝蜂地搞产业化,争相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牺牲文化价值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从而导致“文化产业没文化”的现象司空见惯,“否定崇高、嘲弄理想、摒弃尊严,成为当代中国文化一道独特的风景”。[2]特别是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在从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化为经济性市场实体过程中,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不顾节目和内容的道德负面影响,片面追求高收视率和高点击率以获取广告收入和经济利益。大众文化传播过程中所挟带的低俗、粗俗以及媚俗文化,猛烈冲击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侵蚀着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动摇了人们最基本的真假、善恶和美丑观念。

       诸多社会公共问题不断触及人们固有的伦理道德底线,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

       二、社会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道德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在我国当前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思想价值观念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深入研究社会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社会公共政策的道德价值何以存在

       (1)“公共政策”这一概念本身包含着内在的道德价值

       公共政策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共”本身包含着人文关怀的道德意蕴。根据《辞海》的解释,“公”含义为“公共、共同”,与“私”相对。《汉语大辞典》中“公共”为“公有的、公众的、共同的”。因此,“公共”的现代汉语含义一般可理解为“共同或公用”。在古希腊语中,“公共”一词有两个来源。第一个来源表示人的身体、心智的成熟,强调个体超越自我的利益,能够理解他人的利益。第二个来源是“关心”。希腊人把政治共同体(城邦)视为公共,所有的公民(即成年男子和自由民)都可以参与这种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的目的在于设立通行的标准和惯例,并且支持、宣传和实施这些标准,这些标准有利于公民的最大利益。[3][(P18~20)]公民有对城邦国家保持忠诚的义务,城邦国家也有保护和“关心”公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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