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哲学存在的三种形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宫敬才,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宫敬才(1954-),男,河北沧州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哲学。

原文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哲学的提法频繁出现于我国的哲学和经济学文献中。在缺乏概念层面辨析和界定的情况下运用这一提法必然会出现如下结果,概念的指称和意义不明确、研究视野受框束和表达出来的含义不全面不准确。辨析和界定的结果告诉我们,经济哲学的提法指称三种不同的哲学:经济哲学是经济学中的哲学;经济哲学是经济学范畴中的哲学;经济哲学是经济生活智慧的哲学命题化。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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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2)04-0012-10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经济哲学的提法频繁出现于我国的哲学和经济学文献中,往后,逐渐形成研究热潮,可资证明的材料是为数众多的以经济哲学为言说对象的论文、专著和教科书。检视这些成果,其中有一现象耐人思量,言说者以自己对经济哲学提法的理解为出发点,径直阐释自以为的经济哲学思想,所忽略者是在范畴层面上界定和辨析经济哲学的提法到底何谓。在由行政官员用阿拉伯数字衡量学术水平的时代里,这种做法节省时间和精力,能在有限时间和精力的约束条件下出更多成果,更快地出成果。但是,经济哲学的提法如果不能在范畴的层面上得到界定和辨析,出现的学术格局只能是不同的言说者都在言说经济哲学,比较不同的言说会发现,它们之间的相通和相异之处都不明确。学术发展史昭示我们,没有不同言说之间的研讨甚至争鸣,真正的学术进步只能是一种奢望。这种经济哲学研究的格局要求我们,在范畴层面上界定和辨析经济哲学提法的确切含义,以便为有效的研究和争鸣搭建一个能作为出发点的平台。

       经济哲学的提法只不过4个字,把它具体化就会显示出复杂性。它的指称对象是什么?使用这一提法的人试图表达什么思想?不同的使用者之间为什么会有理解上的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经济哲学什么样的存在特点?探讨并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抽象和具体相结合地理解经济哲学的提法到底何谓。

       一、所谓经济哲学就是经济学的哲学

       西美尔在《货币哲学》的开篇便说,“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有两条界限,在这两条界限上思想运动不再精确且进入了一种哲学形式。认知的普遍前提条件,像每个特殊领域中的公理一样,不可能在认识领域之内把对前提条件的描述与检验转换成一门更为原则性的科学。此门业已被置于无限之中的科学的目标就是:不带前提去思考——这也是为各门具体科学自身所拒绝的一种目标。因为具体的科学如果没有根据,也就是说没有实质性、方法论性质的前提的话,将寸步难行。哲学就是描述与检验这些前提条件,它本身也不能彻底地超越这些前提条件……如果哲学领域的开端在这里好像被标记成精确的思想运动的底线,那么其上限就在于,实证知识从来残缺片断的内容试图通过明确的概念修补成一幅世界图景(Weltbild)并力图关联到生活的整体”,“的确,臻于完美的经验也不能取代哲学作为实在的一种意义阐释、着色与个人性的强调”[1]1。西美尔的艰涩表达给人们理解其思想带来了难度,但捕捉其逻辑脉络还是可以做到的。他认为,包括经济学和货币学在内的任何经验性学科,上下两端都靠哲学支撑,没有这样的支撑,经验性学科难以成为自身。上端者指学科起步时的逻辑前提,如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人性自私论、天赋人权论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论就是这种情况。西方主流经济学确实离不开这些逻辑前提,但它不能展开和论证这些逻辑前提,展开和论证的结果是经济学变为他者——经济哲学。下端者指经验事实意义和价值性质的解释。经济学能够用经验的方法确定和描述基本事实,如我国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但是,这些现象仅仅是经济行为主体活动的结果?它与政治哲学性质的政策是什么关系?这种现象的促成和存在对关涉其中的人意味着什么?经济学没有能力回答这些问题,非要回答,只能像加里·贝克尔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一样在哲学面前出丑。他在其代表性著作《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不知天高地厚地说,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高于和优于边沁、康德和马克思的方法[2]。

       相对于经济学和经济哲学的关系而言,西美尔观点的意义不在于全面地回答问题,而在于稍带夸张地提出问题。他以经济学逻辑前提和经济事实哲学性解释的例证形式说明,不管科学经济学多么偏执地否认自身与经济哲学二者之间有必然联系,经济学还是不得不无奈地接受客观现实,经济学离开经济哲学将寸步难行,甚至作为学科难以成为自身。

       经济学中有哪些须臾不可分离自身又无法展开和探讨的哲学性内容?概括地说,除逻辑前提和经验事实的哲学解释性内容外,还有如下内容是经济哲学的用武之地:经济哲学本体论、经济哲学认识论、经济哲学方法论、经济哲学价值观和经济哲学历史观。

       各不相同的经济学家都试图说明经济学探讨的本体——经济事实,但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经济事实是厂商的效率和消费者的效用,亚当·斯密眼中的经济事实指称国民财富的增长方式,而在加里·贝克尔的语境中,男女两人的结婚和离婚是经济事实,把生养孩子作为耐用消费品看待的行为也是经济事实。到底什么是经济事实?经济事实的边界在哪里?确立边界的标准是什么?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问题如影随形地伴随着每一个经济学家的学术研究,但经济学家的身份和职责告诉他(她),这是经济哲学本体论性质的问题,探讨的职责留给经济哲学家。

       亚当·斯密郑重地告诫政府官员,不要对个人的经济行为胡乱干预,资本持有者知道如何把资本投入到最有利的用途上去。亚当·斯密的告诫隐含了经济哲学认识论问题。资本持有者能把资本投入到最有利的用途上就说明,人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作出决策时依凭的信息是完整的。这样的认识论前提预设有道理吗?符合客观实际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几乎用毕生精力论证的主题是两个: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人在决策时依凭的信息不完整。持这种哲学认识论立场的还大有人在,如早于哈耶克的弗兰克·奈特和凯恩斯,后出者则有施蒂格勒和阿克洛夫。经济行为主体的认识能力到底有限还是无限?他们在决策时的信息到底完整与否?经济学家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只能秉持其中的一种观点,不能在哲学层面梳理和讨论这些问题,否则,他写出的作品会是经济哲学认识论而不是经济学。问题在于,经济学能摆脱这样的问题吗?不能摆脱是事实。为经济学解决问题者,只有经济哲学。

       方法论问题一向为经济学家所关注。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把假定方法利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行为被熊彼特蔑称为“李嘉图恶习”。到19世纪中后期,方法论问题被经济学家自觉地探讨和争论,德国历史学派的掌门人施穆勒和奥地利学派的掌门人门格尔之间持续不断且火药味十足的方法论大战可为例证。再到后来,弗里德曼写出了《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著名论文,马克·布劳格则以《经济学方法论》的教科书见称于世。他在是书的前言中说,方法论“这个术语更经常地是用来指论证一门学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原理的研究,本书所关心的正是该术语的这个更广的含义。为了避免误解,我给本书加了‘经济学家的解释’这个副标题,提请人们干脆把‘经济学方法论’理解为经济学所运用的科学哲学”[3]7。上述种种情况表明,经济学离不开方法论,方法论的内容是哲学而非经济学,哲学以方法论的形式内在于经济学。需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就是科学哲学的论断具有片面性且有误导的嫌疑。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演绎方法和经验方法并用,成就了开创一种经济学传统的伟业;李斯特经济学侧重于历史方法的运用,其功绩不仅是开创一种经济学传统,而且使贫穷落后的德国经济起飞,跻身于与美国比肩的行列,把英法两国远远地甩在了后头。由此看来,经济学与哲学确实密不可分,但真正管用的哲学未必就是科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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