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以智慧之思为题中之义,实践智慧则进一步从实践之维,展示了智慧与人的关系。哲学意义上的智慧,本身要求具体地落实于人的实践,人的实践过程及其展开,则在不同的层面受到智慧的内在制约。历史地看,亚里士多德已开始考察实践智慧的问题,并在肯定实践智慧的本质是践行的同时,又关注其不同于普遍性知识的特点。①康德的实践理性在道德实践的层面上,也涉及与实践智慧相关的内容,当然,它所指向的首先是伦理之域,从而有别于广义的实践智慧。就现代哲学而言,分析哲学系统中的“行动哲学”或“行动理论”(philosophy of action or the theory of action)、“实践推理”(practical reasoning)等研究领域,在某种意义上也关乎实践智慧,但分析哲学的研究往往主要偏重于语言的分析,所讨论的也往往是人的日常行动,对实践智慧的丰富、深沉内容,未能多方面地加以关注。具有现象学背景的当代德国哲学家加达默尔对“应用”概念的强调,从一个方面上承了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传统,并使这一概念在当代哲学界受到广泛关注。加达默尔还对“实践知识”做了考察,并将这种实践知识与“技术”区分开来。在他看来,在科学的时代,“技术概念”往往取代了“实践概念”。②这种有别于“技术”的“实践知识”,在某些方面近于实践智慧。不过,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相近,加达默尔所理解的实践,首先与道德、政治等领域的活动相联系,对于实践智慧在更广意义上沟通说明世界与变革世界的内在趋向,则似乎未能给予充分的关注。上述研究无疑展示了考察实践智慧的不同视域,然而,从总体上看,实践智慧的实质内容究竟是什么?与之相关的知识与价值、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说明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关系应当如何理解?这依然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概略而言,实践智慧以观念的形式内在于人并作用于实践过程,其中既凝结着体现价值取向的德性,又包含关于世界与人自身的知识经验,二者同时又融合于人的现实能力。以成己与成物(成就自我与成就世界)为指向,实践智慧联结了对世界的解释与对世界的变革,展现为“应当做什么”的价值关切与“应当如何做”的理性追问的统一。它在赋予智慧以实践品格的同时,又使实践获得了智慧的内涵。 就现实的形态而言,实践智慧首先体现于人与世界的互动过程。从人与世界的关系看,人一方面以不同的方式认识与理解这个世界,另一方面又不断变革世界,使之合乎自身存在的需要。这里既涉及宽泛意义上的知行之辨,又在更实质的层面关乎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关系。解释世界与“是什么”的追问相联系,其中内含着关于世界的知识经验;改变世界则基于“应该成为什么”的关切,其中渗入了不同的价值取向。“纯粹的”理论理性或知识经验往往主要关注“是什么”的问题,“纯粹”的实践理性或价值关切则以“应该成为什么”为首要的关切之点,③相对于此,在实践智慧中,“是什么”与“应当做什么”不再呈现为彼此分离的问题:“是什么”的理论性追问,以不同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引向“应当做什么”的实践性关切;解决“应当做什么”的问题,则以“是什么”的追问为其现实的根据。与之相联系,解释世界与变革世界的界限,也开始得到扬弃:对世界的解释,构成了变革世界的理论前提,变革世界的历史需要,则为解释世界提供了内在动力。质言之,以变革世界的实践关切接引对世界的理论解释,以解释世界的理论观念范导对世界的实践变革,构成了实践智慧的内在特点,在这一互动过程中,实践智慧同时联结了对世界的解释与变革。 人不仅与世界发生知和行的关系,而且面临认识自己与变革自己(成就自己)的问题。中国哲学在肯定“自知”、“知人”的同时,又将“成己”、“成人”提到重要地位,已注意到了以上方面。“自知”、“知人”从狭义来看涉及认识自己与认识他人,就广义而言则意味着把握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类的人;“成己”、“成人”作为对“应当成为什么”的具体回应,相应地关乎个体(自我)的实现与群体(社会)的完善。以成己与成人为指向,“是什么”的追问具体化为“何为人”的探索,传统儒学的“人禽之辨”便以“何为人”作为追问的对象。对人的理解(人“是什么”),进一步构成了考察人应当如何“在”(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成为什么”(成就何种人格)的前提。在这里,同样可以看到“是什么”(理解人自身)与“应当做什么”(改变人自身—成就人格、完善群体)之间的联系,这种关联从人自身之“在”这一层面,展示了实践智慧的品格。④ 宽泛地看,“应当做什么”既关乎价值取向,又与自我认同相联系。价值取向具体落实于价值目标、价值方向的确认,它从总的方面规定着实践主体对行为的选择。以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而言,肯定并注重群体价值者,一般不会选择危害群体的行为。自我认同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普遍层面的认同,包括承认自己为“人”(亦即肯定自己为“人”这一“类”中的一员)、肯定自己为一定社会共同体中的成员,等等;其二,具体关系、境遇中的角色认同,如确认自身为“教师”、“学生”、“父”、“子”,等等。前者表现为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归属,后者则同时具有身份定位的意义。价值取向为行为的选择、实践方向的确定提供了总体的范导,自我认同则从不同方面为一定存在境域中行为的选择、实践方向的确定提供了现实的根据。以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庭伦理关系与道德实践而言,仁道所确认的价值原则(肯定人的内在价值)以及社会归属和身份定位层面的自我认同,具体地规定了父慈子孝的实践方式:“父”之慈与“子”之孝既以普遍层面上确认人的内在价值为前提,又基于“父”与“子”不同的身份、角色认定,前者决定了为善的定向,后者则规定了“慈”与“孝”等不同的行为方式。在这里,普遍的价值取向与特定的存在境域、类与个体、社会关系与历史背景彼此交错,实践智慧则体现于对这些相关方面的具体把握,这种把握进一步制约着“应当做什么”的实践选择。 亚里士多德在谈到实践智慧(practical wisdom)时曾指出,实践智慧既体现于了解何者对自我及一般意义上的人有益,又涉及“合乎逻辑的、真实的能力形态”,并以此“为人的利益而行动”。⑤与利益相关,意味着实践智慧以价值的关切为题中之义,也是在相同的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指向“一种好生活”,并关乎人“总体上的有益生活”;⑥合乎逻辑体现了理性的品格;“为人的利益而行动”则是与价值追求相联系的实践活动,它以作用于世界并使之合乎人的需要为目标,其中内在地包含改变世界的要求。不难看到,对实践智慧的以上理解,无疑也在某种意义上注意到其联结“说明世界”与“改变世界”、“是什么”与“应当做什么”的内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