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当代理解 [中图分类号]B0-0;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05-0020-06 在马克思哲学中国化的历史中,“实事求是”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哲学命题之一。经历了毛泽东的解释之后,这一中国哲学的传统命题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它力图在开启现代中国哲学的里程中,以中国哲学的独特方式解读并链接马克思哲学的“唯物”理论,从而谱写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中最重要的、也是最耐人寻味的篇章。 一、“实事求是”的两种解读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1]这是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这一命题的经典解说。按照传统哲学教科书的理解,“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或“物”;“事”之所以“实”,是因为它不仅在“人”之外存在着,而且它的存在和人的活动毫无瓜葛。由此,承认“实事”,就是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是存在于“实事”之中的“客观规律”,它同样是一种纯粹的客观。人与这种“客观”的关系,表现在人以“求”的能动方式去研究客观的存在,以及在存在中捕捉到的客观规律——这是关于“实事求是”的第一种哲学解读,可以把它概括为“唯物论”的解读方式。显然,在这种解释中,“实事求是”以对象化的思维方式构架了一个典型的经验原则下的哲学命题。由于“物质世界”先于人而存在这一科学事实的认定,“物我两分”的世界就必须以“物”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有人对客观存在的认识和实践。唯物论关于物质第一性的结论,就是来自于这样一个浅显得甚至无需证明的基本前提。“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认识路线,就是在“实事求是”的经验话语中形成的。问题在于,如果“实事求是”仅仅囿限于关于客观世界之体认,那么哲学关于解释并改造世界的企及,只能是一种顺应自然的“活动”了。正如高清海先生指出的那样,“如果实事求是的目的只是为了服从客观,顺应自然,跟随生命的本能走,那么动物就是天然的哲学家。”[2]实事求是更高一层的目的,在于为人的活动和行为“寻找现实的根据,确立合理的目标,制定可行的方针政策,发挥人的创造本性——这不是对‘实’的适应,而是在对‘是’的‘求’中改造‘实’了。”[3]恰恰是在后一种要求中,“实事求是”展现了更为深刻的内涵:以“求是”的方式改造或改变遵从“是”的规定而存在的“实”: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这是关于“实事求是”的第二种解读方式,可以把它概称为“认识论”的解读方式。由“物质世界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即“唯物论”的解读方式所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一种认识都必须来自于以实践为基本形式的感觉经验:但由“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即“认识论”的解读方式出发,则必然地提出如何认知真实、完整、根本之“是”的问题。认识要获得的不是个别的、局部的真理,而是要获得普遍真理,这样,从认识论的角度上,“实事求是”由经验的原点出发,却导引了关于普遍真理的先验企及。 “实事求是”两种解读方式所引发的“经验”与“先验”的对峙,始源于关于“是”的两种解释。 按照经验原则的解释,“是”是一种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因此也是纯粹客观的、作为事物运动的“规律”。它构成了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由于这种联系能够体现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周期运动方式,因此把握这种联系,就意味着可以由事物的现实存在状态,分析它的过去并推断它的将来。经验之“是”研究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以经验性的现实承诺为现实世界的认识提供了“由表及里”的深化路径,并且在“由此及彼”的经验模式中完成了理论的推广与普及。当毛泽东把实事求是中的“是”理解为“客观规律”时,在“实事”中对“是”的挖掘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求解过程:只有在承认“客观实在”的前提下,才能认识和掌握这种“实在”所内含的规律。因此,“实事求是”中的“是”,是经验之“是”,只有在经验性原则的理解和把握中,才显现出它的“客观性”特点。 严格说来,对经验之“是”的求解所获得的只能是以科学认识为主体的人类认识的一部分内容,而不是哲学意义上的反思性认识。科学认识遵循着“求真”的逻辑,在这种逻辑中,经验性的实践对理论或认识的证明,是确定事实真理的唯一手段。尽管我们今天站在现代哲学的角度上质疑科学所奉行的经验原则的普遍性,但我们仍然无法否认这个原则在人的科学认识领域中的有效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4]“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5]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所取得的辉煌都来源于这种“是”的经验求解。正是在经历了“实事求是”尺度的效验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人眼中才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真理。 “放之四海而皆准”是一种绝对普遍性的规定。当我们把经验中得以证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普遍真理时,所产生的一个哲学问题是,“经验”如何能超越自身而做出对绝对普遍性的承诺?诉诸个别的经验却力图跻身于普遍之时所遇到的矛盾,是人类理性在受限于自身并力图超越自身所凸显出的内在矛盾。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中,对此作了这样的分析:“人类理性在其知识的某个门类里有一种特殊的命运,就是:它为一些它无法摆脱的问题所困扰;因为这些问题是由理性自身的本性向自己提出来的,但它又不能回答它们;因为这些问题超越了人类理性的一切能力。”[6]康德已经意识到,如何超越经验是困扰理性的问题。理性只能是从经验的运用中得来,但是在经过了验证而获得了有效性之后,理性所形成的原理就有可能使人相信“超越一切可能的经验运用”是现实的和真实的。康德认为,“这样一来,人类理性也就跌入到黑暗和矛盾冲突之中”。[7]形而上学无休止的争吵战场,就是由此形成的。马克思哲学中国化的语境创造了一个带有某种必然的逻辑思路:由“实事求是”的经验解说跨越到普遍性的诉求,必须改变的是“是”的经验规定。当在经验原则下把实事求是中的“是”理解为一种“客观存在”时,实际上已经规定了它是与主体相关联的“认识对象”了。在这种规定中,“是”的意义又在于它以潜在的方式内含着“真实”。与这种“真实”相符的认识叫做“真理”,于是在“实事求是”的“是”中,又产生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范畴。这样,实事求是也可以被理解为: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求得与事物相符合的“客观真理”的过程。在这种理解中,“是”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规律”,而且是和规律相符合的“真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