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2)06-0014-10 自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草构唯物史观基本理论框架、尤其是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经典性地表达了社会结构的动态演进机制后,历经150多年的理论研究,国内外理论界普遍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作用机制已经得以充分并深刻的揭示。但是,我们认为,其中至少有三个关键性问题至今依然值得思考:第一,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何在?第二,生产力是如何决定生产关系的?第三,如何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机制中生成出异化的生产关系,或者说如何从封建生产关系中生成了以资本原则为基础的现代生产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有一段至今未引起人们充分关注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思考的重要切入点:“当市民等级、同业公会等等起来反对农村贵族的时候,他们的生存条件,即在他们割断了封建的联系以前就潜在地存在着的动产和手艺,表现为一种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立的积极的东西。”① 一 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唯物史观中,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既不是在人类发展的初始阶段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口数量或新开垦土地数量的增加,也不是在历史发展的比较发达或高度发达阶段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科学技术。从历史哲学高度而言,生产力发展的普适性的内在动因乃是历史性的“分工”因素。正是发生于一定历史时期的“分工”,推动了人口、土地数量的增加,而科学技术不过是一定“分工”的表现与产物。 第一,在现代生产力解释系统中,存在着鲜明的技术主义倾向,而生产力技术化的诠释路径是不可取的。在推进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上,马克思的确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示我们去关注非技术性因素,比如,马克思谈到“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也谈到“开垦土地”在“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中的作用②。然而,为了阻止由此可能引发的“生物学唯物主义”或“地理环境决定论”倾向,马克思即把思路引向了对“交往”与“分工”的分析路径。然而,在现代生产力诠释系统中,我们却逐渐背离了马克思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分析路径,走向了单纯技术主义的歧途。理论界之所以陷于这一误区,本源于对《资本论》有关生产力理论的误解。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生产力解释为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并把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的实体性构成要素③时,所有这些判断的形成(按照《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说法④)都是以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为前提的,而按照“资本论”研究时期的说法,它们都是以作为“异化劳动”现代形式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生产”和作为“私有财产”当代表现的“资本逻辑”为前提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⑤。但是,我们却随意抛弃了这个根本性前提,把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力”判断,扩大为一个适用于一切人类历史时期的普适性论断;把只有在“资本逻辑”成为整个社会生产根本逻辑的前提下才成为征服改造自然之能力的生产力,放大为唯物史观意义上的生产力;把只有在资本与技术联姻历史背景下的生产力要素构成的技术分析理解为唯物史观的历史本体论分析,从而把劳动者技能的提升、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和劳动对象范围的扩大与品质改进等完全归结为单纯的技术因素,最终走向生产力的技术主义诠释路径:不论是生产工具的改进与劳动对象范围的拓展,还是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归根到底都不过是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以此满足资本无限增值的生命本质。当我们沿着这样一条基于当代生产力发展的技术体系,把科学技术与管理作为生产力的渗透性要素,并进而作为第一生产力时,我们显然已经愈益背离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唯物史观分析路向,并在技术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这样的诠释系统中,西方理论家们对马克思作为一个“普罗米修斯主义者”、“技术决定论者”⑥、“强制进步论者”或“虚无主义者”⑦的指责就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了;在这样的诠释系统中,已经内在地蕴含着严重背离唯物史观的思辨逻辑——如果我们继续追问技术进步得以可能的根据,那么,只要我们不愿意陷入技术推动生产力进步、而技术进步有赖于生产力发展的循环论证,那答案只有一个,即技术进步的动因只是由于人类或某一部分精英群体的智力水平的提高与创造。生产力的发展,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因,最终被归结为人类智力水平的进步,这就在逻辑上跌落于唯心史观的理论窠臼。 第二,生产力不是纯粹的技术规定,它本质上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或“感性交往”的力量。正像我们必须承认人口或土地数量的增长在人类发展初始阶段推进生产力增长的历史作用一样,我们也不否认科学技术在当下人类社会发达时期已经成为推进生产力增长的第一要素。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科学技术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生产力”,直接地说来,有赖于它实际地渗透到作为生产力构成的实体性要素中;间接地但却是本质地说来,它不仅有赖于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而且它本质上就是一定社会交往的力量。据此,我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技术”本身不过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一个经济范畴,它是资本主义时代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基于“资本逻辑”的现代性的异化表达:不仅由于在技术已经潜在地把对象设定为可以自由处理的质料这一点上,它和“资本原则”是一致的,也正是“资本原则”所要求的,而且它本身就是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因而,归根到底,“技术”之作为现代生产力,不过是“资本原则”本身所展示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正如商品与财富的现象学本质不过是现实个人的劳动产品一样,当我们剔除掉现代技术本身基于“资本原则”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笼罩,即去除掉经济范畴对技术本质的遮蔽,我们将会看到技术的存在论本质不过就是特定的“技艺”而已,它是人们在同自然进行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现实个人的感性力量。当然,准确地说,这样的“技艺”也还是一种抽象,因为它抽象掉了“技艺”得以可能的条件,即人在同自然发生关联时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特定交往方式。“技艺”实际上是这种特定交往方式的产物,并因而本质地表现为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正如“汉犁”不仅是以“汉朝”为标志的小农经济时代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产物,同时也是其象征一样,“汉犁”之作为一个特定时代的生产力,本质上不过是小农经济时代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⑧。只有当我们把这个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抽离,留下的才是以个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对于自然界的力量,这就是抽象的“技艺”。因此,我们显然应当把这种特定的交往方式引入生产力分析的理论框架内。在这样的理论框架内,所谓生产力就是处于一定社会交往方式中的现实个人在与自然发生关联时所表现出的社会力量,它不仅取决于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的方式,而且它本身就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因此,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就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在特定的社会交往中表现出的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它既是由一定历史时期社会交往的特定形式所决定的社会力量,同时也是这种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本身的力量。在这里出现的乃是生产力与社会交往方式之间本质性的感性对象性关系;马克思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表达了似乎令人费解的两个“又是……”判断的,即“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⑨。当我们围绕这一论断,纠缠于究竟是交往决定生产、还是生产决定交往时,恰恰说明我们还处于经验层面上的生产与交往的“二元对立”;而在马克思看来,生产与交往已经不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感性的对象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