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对目前有关儒家伦理与海外华人经济发展关系探讨的主要观点进行了评述,进而深入分析了儒家伦理在海外华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具体条件,论述了儒家伦理能促进海外华人经济的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动力,其自身必须实现义利观的核心转换。海外华人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古老儒家文明与西方文明的融合。 关键词 儒家伦理 海外华人经济 家族企业经营模式 近20年来,海外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华人经济的发展,已为世人所瞩目。海外华人经济成功的原因何在?这自然成为国际学界研究的新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儒家伦理在海外华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具体条件、它自身演变与功能转换,以及儒家伦理如何才能真正成为现代化的促进因素诸问题。 一 儒家伦理:海外华人经济发展的促进因素抑或阻碍因素 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的崛起,人们发现似乎存在一个与西方工业化或现代化不同的东方模式,即“新儒教国家”〔1〕。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都属于儒文化圈内, 都受到儒家文化的深刻影响。于是,一个似乎在本世纪初期就已论定的韦伯基本命题——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2〕——受到了挑战。90 年代以来,在“东亚经济”这个范畴中,人们格外重视对海外华人经济的研究,这是因为海外华人经济成就确实令世人刮目相看。据不完全统计,至1993年底,海外华人外汇储备总额已达约2231亿美元。据英国《经济学人》1992年7 月的一篇文章估计, 除港台外, 华人资本总量已在1500亿至2000亿美元以上。80年代初,曾以《大趋势》一书闻名于世的美国学者约翰·奈斯比特于1996年初又推出新著《亚洲大趋势》〔3 〕。在这本书中,他更耸人听闻地写道:日本的经济地位已呈下滑趋势,“代之而起的是生机勃勃的海外华人集团势力”、“跨国的海外华人经济圈是世界第三大经济势力”,正是海外华人“这群世界上最成功的企业家团体,把亚洲经济推向巅峰”。奈斯比特以其惯有的大视角把“华人经济”话题的热度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把儒家伦理与海外华人乃至东南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稍加归纳的话,大致有以下三种主要观点: (一)充分肯定儒家伦理是海外华人乃至东南亚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美国学者H.卡恩是最早用儒家伦理来解释东亚经济发展之谜的著名学者之一。他认为,日本等“四小龙”的成功主要是由于大多数的成员皆受儒家传统的熏陶而具有一些共同伦理”〔4〕。 “新儒家文化”在面临着公平和组织效率问题的现代社会中胜过“新教伦理。”著名社会学家彼得·伯格甚至直截了当地宣布:韦伯的命题错了。他认为儒家伦理对于东亚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1 )高度推崇教育和埋头勤奋工作;(2 )从家庭开始直到全部社会生活都强调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3)强调组织内“和谐的人际关系”。 这几位学者的见解引起多次热烈的讨论,成为国际学术界感兴趣的问题之一。当然,如果说他们的分析尚带有纯理论研究的特点的话,那么英国学者S.B.雷丁在1990年出版的《中国的资本主义精神》〔6〕一书, 则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与研究提出了令学界瞩目的看法。他着重考察了海外华人企业典型而又普遍的形式——家族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行为与儒家文化传统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家族企业“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产物”〔7〕,“儒家理想,尤其是以家族主义为核心的儒家信念至今还深深地扎根在绝大部分海外华人的心中,用‘儒教’这一单词去表达主宰海外华人大部分社会行为的价值观是比较恰当的〔8〕”。 雷丁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是相当有价值的,但他同上述的学者一样,都有一个局限性,即对儒家伦理价值观及其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基本上持一种静态分析方法,未能看到和深入分析儒家伦理在近现代以来所发生的结构性转换。 (二)否定儒家伦理是海外华人乃至东南亚经济发展的动因。他们认为,儒家传统和现代化不相适应,儒家体系所代表的价值系统与现代化是一种逆向的精神力量〔9〕;在日本及“四小龙”的崛起过程中,儒家伦理并没有起什么根本作用〔10〕;东亚的成功并不足以证明儒学传统可以成为现代化的助力〔11〕。诺贝尔奖得主李远哲认为,“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儒家思想除了被当作一种正确的生活指南外,从未获得太大的重视。反而应该说是东亚国家的经济成就为儒家争了光。”〔12〕韩国学者金永同也认为,很少有韩国人真正相信儒学在达成迅速经济增长的努力中是一个重要的促进因素,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儒学有这种影响〔13〕。这些学者的观点对过分夸大儒家伦理作用的观点有所矫正,但缺乏实证研究成果的支撑,尚未能从理论与实证的结合上对伦理文化因素与其它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进行深入分析。 (三)制度因素作用为主,传统文化因素作用为辅,但两者又有互动关系。卡恩和伯格也曾提到制度因素的作用,但尚未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分析。霍夫汉兹与凯特认为,把东亚人的成功从根本上归因于“心灵或精神上的优势”是错误的,东亚的发展主要在于它的政治安定所造成的可预测性〔14〕。著名学者金耀基曾说,如果要在“制度论”与“文化论”二者之间作一选择,他毋宁偏向制度论的观点,但认为“制度论”与“文化论”是互为补充而非互相排斥的,一个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制度的性格与特色不可能不受其文化观念与价值的影响〔15〕。他看到了伦理文化因素与制度因素的交互作用,但未能深入分析儒家伦理在特定制度环境中如何对人的经济行为产生影响,也未能深入探讨制度对伦理价值观因素的抑制与重构作用。 二 海外华人经济的发展与儒家伦理发挥作用的条件分析 虽然有些学者否定儒家伦理是海外华人乃至东南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因,但他们并未完全否定儒家伦理在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作用。如果说儒家伦理促进了海外华人经济的发展,那么在儒家文化的本土为何不能产生这种作用呢? 不少学者认为儒家思想有内在的层次性,即可分为政治化的儒家和儒家伦理〔16〕。作为政治化的儒家形成与皇权结构相互支持的官学制度,而这种制度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彻底崩溃了。就儒家伦理本身而言,伯格曾区分为官僚士大夫的儒家伦理和世俗化的(或称一般民众的)儒家伦理,而后者成为现代化的动力〔17〕。王庚武也将儒家价值观区分为三个层次:(1 )孔孟和他们的弟子传人视为儒家思想价值核心的那些价值观念;(2 )从儒家思想引出的那些价值观念使历朝历代的帝王及其政治体制合法化了;(3 )儒家学说的那些实用部分和至理名言〔18〕。上述分析使人们对儒家思想的认识更加深刻,但其不足在于:儒家伦理本身是否可以作出这样清晰的区分?大家知道,“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和封建制度的批判最终都归结到对儒家伦理的抨击上,认为这是旧制度的最顽固的堡垒。笔者认为,与其对儒家伦理的内容作上述层次的划分,倒不如着重分析儒家伦理在不同社会历史制度条件下的功能差异更为有益。在中国本土,儒家伦理的最主要的功能是以忠孝仁义诚信等来维护皇权政治制度的,因而否定了个人本位,扼杀了人的个性、独立性与创造性。但是,到了近现代的海外,仅就东南亚地区而言,儒家伦理的这种政治功能已完全失去意义,而儒家伦理中的勤奋、节俭、家庭本位以及忠孝仁义诚信等因素大大发挥其适存图强的功能。在中国历史上就有“纲疏而民富”之说,台湾学者侯家驹的研究表明,“只有在专制政体不存在之时,儒家思想才有助于经济发展。 ”〔19〕在日本, 儒家伦理的政治功能远未像在中国本土那样起那么大的作用,“因此,工业资本主义首先扎根于日本而不在这个地区的其它地方,这个事实是意味深长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