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在伦理道德上真的不可以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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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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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文对当前广泛流行于国内外的“‘克隆人’在伦理道德上不可接受”的观点提出了质疑。本文力图阐明的主要观点如下:1、人类自然而然的有性生殖并非无懈可击, 克隆技术有限度地用于人类完善自身的目的也不会亵渎人的尊严。2、 非治疗性的人体以及胚胎试验不一定侵犯人的权益,要求人体克隆技术万无一失是不实际也不公平的。3、割裂生育和性交的联系并非不合人之常情, 人类的婚姻家庭模式也是可以变化的。在阐述中特别比较了“体外授精”与“人体克隆”在伦理道德上的可接受性,指出人们接受前者而拒绝后者实际上存在着“双重标准”。

      In this treatise, the author poses a query to theviewpoint that "human cloning is ethically unacceptable andcontrary to morality",which is widespread at home and abroad.The viewpoints of this author are quite otherwise. First,the justification of the natural and sexual reproduction ofhuman beings is not self-evident and invulnerable.To use thecloning technology limitedly on human beings will not impairhuman dignity.Second,test in human body or embryo that isnot for the purpose of curing disease will not certainlyinfringe upon human rights.Any demand of applying the humancloning technology without any error is neither realistic norfair.Third,to cut off the contaes between reproduction andsexual intercourse do not violate the ways of the world. Theform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s also changeable.In the courseof explanation, the author specially makes a comparisonbetween "extermal fertilization" and "human cloning", andindicates that accepting the former and rejecting the latteris actually a "double standard".

      谁能想到,一只“克隆羊”会引起如此迅速而广泛的社会关注?从科技精英到社会名流,从政府要员到普罗大众,纷纷按捺不住要对其“品头论足”。尽管在这众说纷纭中有褒有贬,有弹有赞,但是一提及“克隆人”却出现了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声。在各种反对声中最强烈的是伦理道德上的谴责。从梵帝冈教皇对“人体实验”的猛烈抨击,到美国总统禁止“克隆人”研究的严正声明,从英国下议院“克隆技术听证会”上,“克隆羊”的缔造者——I.Willmut 关于决不涉足“克隆人”研究的鲜明表态,到世界卫生大会刚刚通过的关于“克隆人”在伦理道德上不可接受的权威性决议,似乎都表达了这样的忧虑:“克隆人”就好象一个近期有可能被科学家打开的“潘朵拉的盒子”。盒子一旦打开后果不堪设想。于是,纷纷警告:如果科学家不顾这种可怕的后果而盲目追求科学研究的自由,必将对人类犯下大罪而为天地所不容!应当承认人们的忧虑是善良的,可在这善良的忧虑之余,是否也该冷静地思考一下:“克隆人”到底何罪之有?

      一、研究“克隆人”亵渎人的尊严吗?

      反对研究“克隆人”的第一个重要的理由是这种研究在根本上有损人的尊严。因为“克隆”(clone )——无性生殖——本是低等动植物的繁殖方式,把它用于高等动植物已属“非自然”、“反进化”之举(只不过为了人的利益还可以接受),再把它用于万物之灵的人类就完全是大逆不道,岂不是把人类降格为低等动植物了吗?这样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即与动植物相比人的尊严到底应该体现在哪里?无可否认,有性生殖是生物长期进化的产物,同时也是长期进化的动力之一。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这种进化从“人道”的立场来看,是以一种既浪费又残酷的优胜劣汰的“赌博”的方式进行的。在自然——这个常胜的赌场老板看来,所有的物种(包括人)都是可以耗费的,她的确也大量耗费了它们!面对着这样一种自然选择的“大屠杀”,如果人类也象普通动植物那样只能被动地任其宰割,那么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呢?我认为人类有别于普通动植物的尊严首先在于,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握自己的命运。其中不仅包括能有限地认识和改造环境,也包括能够有限地认识和改造自身。如果这个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克隆人”作为人类改造自身的“细胞工程”和“基因工程”的一个环节应该是可以进行研究的。

      具体来说,现已知道,我们每一个人实际上至少是4~8个“坏基因”的携带者。即使它们是“隐性”的,对我们的身体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通过有性的组合就可能变成“显性”,而给人带来不幸。目前人们已发现遗传病超过3000种,在新生婴儿中估计有1 %的人患有各种不同的遗传病。因此,每一次生育实际上都是一次“赌博”!这样想来就难怪在某些教义中两性的结合被称为“禁果”!著名遗传学家克里克郑重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在有性生殖过程中把无数个基因偶然地组合起来而遗传给后代,这难道是负责任的吗?”如果我们认可,应给予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健康的体力和智力的权利,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尝试一下通过“克隆”把上佳的基因组合(表现为优良的身心素质)复制下来,进而通过“基因治疗”逐步把“坏基因”去掉而代之以“好基因”呢?为什么我们非得永远承受“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所犯下的“原罪”呢?为什么我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把人类塑造得更完美,从而得到更高的尊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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