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经济法律体制,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一种法治经济,这是人们早已认识了的。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在经济法制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虽不完善,但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经济法律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企业伦理建设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性,远没有为人们所充分认识,因此就这个问题展开研究、讨论,以期引起人们在实践中切实加强企业伦理建设,是很有意义的。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因此,加强企业伦理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看,企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表现在下列方面: 1.建立规范、有序、文明的市场经济秩序,使市场机制正常运转,离不开企业伦理建设。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既是市场商品的供应者,又是市场商品的重要消费者。市场上的利益关系、供求关系、竞争关系,实际上就是企业和企业以及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发生作用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和承担者,因此企业的状况如何、企业的行为如何,对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产生着重大影响。就价格机制而言,它正常作用的前提是价格的变化要准确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供大于求时价格要下降,求大于供时价格要上涨。但如果某些对市场价格具有影响力度的企业采取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该降价时不降价,该涨价时不涨价,价格的变动就不能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实际情况,价格机制就会失灵,价格的变动就会造成许多虚伪的信息,对市场上活动的主体产生误导,造成资源的错误流动。就供求机制而言,它正常作用的前提是供求双方都必须能够在市场上真实地表现出来,但是如果出现故意的抢购、套购或囤积不供等情况,市场上就会出现被扭曲了的供给和需求,就会导致供求关系不正常,造成供求机制失效。就竞争机制而言,它正常作用的条件是竞争各方之间进行自由、平等、正当的竞争,只有这样的竞争才能使市场成为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场所,才能推动竞争各方不断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但是这种自由、平等、正当的竞争秩序,却依赖于竞争各方对竞争规则的遵守。如果竞争各方采取种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那末自由、平等、正当的竞争秩序就会遭到破坏,竞争机制也会失灵。由此可知,企业行为在市场机制运行和市场秩序的建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企业伦理建设可以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采取伦理道德上正当合理的目标和手段,在市场竞争中讲究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竞争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规定的各种竞争规则,从而规范好企业自身的行为。显然,如果我们的企业树立了正确的伦理观念、形成了正确的道德规范,我们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建立规范、有序、文明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机制也就能正常地运作。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离不开企业伦理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可能真正地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基本特征,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基本精神是要理顺企业和政府、社会的关系,明确企业内部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可以看出,企业伦理是现代企业制度所不可或缺的软件和基础。这是因为:(1)企业伦理可以使企业超越自身利益的狭隘眼界,正确解决企业在社会中的定位问题,看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看到人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努力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由于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承担了许多政府功能、社会功能,存在着政企不分、企社不分的问题,企业的正当权利经常受到侵害、社会负担过重等问题,所以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着重解决企业和政府不分的问题,要使企业成为真正能够在市场上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但这样做,决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和义务。许多事实表明,在现代社会发展的条件下,一个同社会、同环境处于尖锐矛盾的企业很难生存和发展下去;有害于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企业活动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明确企业在社会中的角色、功能,明确企业在社会中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义务,使权利、责任、义务相应相称地统一起来,正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伦理基础。(2)企业伦理为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各种矛盾提供了必要的原则和方法,有助于增加企业内部的团结和凝聚力。企业内部的组织和经营管理所要正确认识与处理的各种关系可以归结为三类:一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职能分工关系及由这种关系带来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二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出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是人和机器之间的关系。处理这三类关系的时候要讲经济原则、科学原则,目的是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有效率,节省成本,增加利润。但是,把现代企业制度仅仅归结为经济原则、科学原则则是片面的,因为完全可以在这两条原则的口号下,忽视和抹杀人所具有的社会性、精神性、文化性等只有人才具有的特殊性,会把人等同于物、等同于其他各种资源,会造成对人的诸如尊严、人格等合法权利的侵犯,造成人的异化和非人化。只讲经济原则、科学原则,就是只讲效率原则,这正是近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这种制度加剧了出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造成企业内部的种种对抗和冲突。因此现代企业制度除了讲究经济原则、科学原则之外,还要讲究伦理原则,要求将经济原则、科学原则和伦理原则协调和统一。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和科学管理都必须具有伦理上的合理性,违反伦理合理性的经济管理、科学管理,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乃至法律的谴责和制裁,而且这种经营管理所带来的效率和效益也不可能是持久的、稳定的。我们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要求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股份制企业建立董事会、厂长(经理)办公会、监事会(被称为“新三会”),企业中原来还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被称为“老三会”),要求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发挥“新三会”、“老三会”的作用,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权责分明、团结合作、相互制约的机制,使各方的积极性都能发挥,使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护,把经济原则、科学原则和伦理原则统一起来,把效率原则和公正原则统一起来。总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在经济上是有效率的,在技术上是科学的,在社会文化上是文明进步的,在伦理道德上是公正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