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主义的辨正和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荣开明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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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人生观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的思想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是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可是,改革开放以来,却不时地有人对集体主义提出诘难和异议。有的甚至公开地为集体主义的对立面——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正名,说什么:“人们无法仅仅在抽象的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道德观念中寻找个体道德安身立命之处。”并且强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既然经济体制已经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原则上,也就应当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提倡个人主义。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当然有国内外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因素。却与人们对集体主义理解上的片面性、简单化有密切的关系。

      德国著名哲学家里格尔说:熟知并不一定真知。对于集体主义这个人们熟知的概念,似乎也存在并不真知的情况。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中的热点、难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给以全方位的立体思考。

      2 名不正则言不顺。思考集体主义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集体主义。

      翻阅手头的一些辞典,发现有的阐释确有某些简单化的苗头或倾向,未能全面深刻地揭示集体主义的丰富内涵及其层次结构。

      比如,《辞海》1979年缩印本第2011页,对于集体主义是这样阐释的:

      “大公无私,一切以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内容之一,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它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根本对立,是无产阶级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

      《简明社会科学辞典》第1022页的阐释也与上述阐释大体相似。

      “一切言论行动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最高标准的思想,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它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根本对立。无产阶级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中,体会到集体的伟大力量,并深刻认识到:离开了阶级的解放,不可能有个人的解放,如果不能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就不能解放自己。在斗争实践中,无产阶级形成了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集体主义意识。加强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之一。”

      这种阐释从其基本的主导的方面看,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和个人、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的阐释却不算全面、具体和明确。很容易给人产生坚持集体主义就不一定要注意个人利益、个性发挥等等方面的问题。

      3 究竟应该怎样界定集体主义呢?

      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处理公私关系、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两条根本对立的道德原则、人生价值取向。前者属于工人阶级、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后者属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思想体系。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地位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是工人阶级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和确立的。它集中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和为人民服务、为共同事业而奋斗的献身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不同的层次结构。

      从内容上看,集体主义至少包含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其一是指集体主义决不是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仅仅把集体看作是唯一的存在,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承认集体利益不承认个人利益。而是主张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总是生活在社会集体中,个人和集体不可分割,个人和集体互为手段和目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结合,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它本身既体现着集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也包含着对个人正当利益的高度重视,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代表着集体中每一成员的利益,而集体的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利益,又都把维护集体的利益作为首要前提。没有集体利益的发展和集体价值的实现,也就不可能有个人利益和个人的价值;同时,只有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个人活力和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集体才能成为坚强有力、富有朝气和充满活力的集体。正如邓小平所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

      其二是指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上一致,辩证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主张一切要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提倡个人要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先,并且在必要时,为了集体的利益而放弃、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最可宝贵的生命。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导向、人生导向和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绝对不能离开的,离开了就必然会使我们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迷失前进的方向。

      其三是指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同时强调集体(包括民族、国家、社团、政党等)必须充分地关心和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使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满足,个人的价值得到实现,并力求使每一集体成员的个性、才能和创造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这也是集体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集体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在谈到这一点时曾深刻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176页)这就告诉我们,一方面只有维护和发展集体利益,才能促使个人利益的实现和满足,才能获得个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手段,也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特性,就是要为个人的利益的满足,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人自由的真正实现,创造充足的条件。因而那种认为强调集体主义就必然会束缚个人,限制个人,以至完全抹杀或者牺牲个人利益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把集体主义看作是“敌视个人”的观点更是错误的有害的。人们常说:“水涨船高”,“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正好说明了集体利益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个人长远的正当的利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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