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悖误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瑞甫 曲阜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当代思潮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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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迭起和西方人生观、价值观的涌入,渊源久远而又花样常新的“人性自私论”及其衍生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等,再度沉渣泛起,并且大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之势,从而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因而,对“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悖误进行深刻认识、批判与彻底清除,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

      “人性自私论”认为,“自私是人的本性”,它与生俱来,不可消除。所有人,人的所有思想、言论和行为,无一不是自私的,“普天之下概莫能外”。在“人性自私论”看来,人的利他行为是“曲线利己”,是为了冠冕堂皇地更有效地谋求个人私利,“爱别人”不过是爱那些使“自己幸福的手段”;“吃小亏”实属迫不得已,它是以此为代价来获取更大利益,或是屈从于外在强力,或是由于认识判断失误、决策偏颇、操作不当、缺乏毅力所致;宗教徒的施舍则是为了换取来生来世倍偿的天国幸福;至于人的不可思议的心态、举动,要么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么源自下意识的模糊的利益追求;同情心是耽心同样的不幸降临到自身的条件反射;自杀是为了彻底摆脱个人的现实苦难,求得永久安宁;反面人物为非作歹、祸国殃民是自私的,一般常人“熙熙攘攘”的所作所为也是自私的,英模人物献身社会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也难免自私嫌疑,因为他们的奉献、牺牲归根结底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信仰,所不同的只是他们所追求的多为高层次的“精神利益”;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不过是扩大化膨胀化延伸化了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是统治者统治阶级利益的代名词,是他们为维护自己的统治而愚弄、役使人民为其谋利的手段;剥削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是为了自身利益,是自私的,无产阶级为解放全人类所进行的革命也是为了自身利益,也同样属于自私范畴,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说过,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如此巨大利益何乐而不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人性自私论”危害深重,其现实危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它肯定私有制的永恒合理性,认为私有制合乎“人性自私规律”,天经地义,无可否定,永世长存;否认社会主义的现实性和共产主义的必然性,认为现有社会主义是“一场历史误会”和人类恶作剧,是事实上的奴隶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或封建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是违背“人性自私规律”的,共产主义根本不可能实现。因而,“人性自私论”是违背人类进步意志,违反社会发展规律,阻碍人类社会前进的,是消极反动的。其二,它奉行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信条,认为自私自利具有客观必然性,竭力维护和纵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至任凭权钱交易、腐败现象膨胀蔓延。因而,它具有反集体、反国家、反社会、反人道、反文明的严重无政府主义和唯我主义倾向。其三,它严重妨碍人们树立科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各种错误思潮的一度泛滥,大量问卷调查统计资料所显示的50%以上的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的严酷现实,便是“人性自私论”现实危害在我国的突出表现。

      二、“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

      “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植根于“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为“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基础。“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重重,它主要包含在以下四个理论命题或曰理论依据之中。第一,“人天生是自私的”。因为饮食男女是人生而就有、不学而能、无师自通的本性。第二,人是动物,而动物都是自私的,所以人也是“自私的”。第三,人的大脑中有一处“自我意识区”,这处自我意识区虽小,但却决定着人的整体意识活动;同时,人的“基因”具有利己性,这是“利己”的基本单位。因而作为人的心理生理基础的人的“大脑”和“基因”也是“自私的”。第四,所有个人、集团、阶级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行为都是“利己的”,因而都是“自私的”。这些理论命题或曰理论依据貌似科学、无懈可击、不可驳倒,其实,它的每一个命题论据都经不起科学分析论证。

      第一,人天生是自私的命题论据不能成立。人生下来固然具有客观上的自利本能,但在其主观上却谈不上利己或自私。发生认识论创始人瑞士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新生儿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其饮食、挣扎、呼号等行为只是出于无意识的本能。他指出:一个婴儿看起来好像是面向周围世界的,但他丝毫也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他甚至认为,自己的身体也是在他之外的一个事物。婴儿有时就像看别的东西那样看着自己的身体。当一个婴儿好奇地看着他的脚在动时,就好像是好奇地看着一个玩具在动一样。婴儿越小就越是不能意识到自己。他说:“婴儿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他总是把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结合在一起。所以,对婴儿来说,一切现象既充满物理性质(滋味、声音、颜色、形状、阻力等等),又充满心理性质(高兴、痛苦、欲望、情感……)”。(《皮亚杰精华》第205页)人的自我意识、自私行为都是在人的后天实践中逐步形成建立的,它受着社会存在的决定和制约,随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变化。

      第二,动物都是自私的命题论据缺乏科学根据。经验证明,动物并不单是利己的,它也具有利他的倾向。群居动物尤其如此。雁类的站岗放哨、蜜峰的集体主义精神、蚂蚁的协同动作以及其他动物的结队猎食和自卫等,都表现出明显的利他性。对此,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归结道:社会性动物彼此可以互相提供服务。“马会彼此轻轻地啃(痒处),牛会彼此互舐,猴子会彼此搜捉体毛丛中的寄生虫”;“斯坦斯伯瑞上尉在犹他的一个咸水湖上发现一只老而完全失明的鹈鹕,很肥胖”;“勃莱恩先生告诉我,他在印度看到乌鸦喂两三只瞎眼的同伴吃东西;而我自己也听说到过一只公鸡的与此可以类比的情况。”(《人类的由来》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2、155页)这些瞎了眼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鹈鹕、乌鸦、公鸡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并吃得膘肥体壮,势必受益于同类的利他性。达尔文甚至认为,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如报警鸟与其他动物,家养狗、猴子、大象、马与其主人等,也存在相互协助的情形。至于野生动物对人类施舍恩惠的事例亦不胜枚举。且不说世人所熟知的狼孩、豹孩、熊孩、羚羊孩、海豹孩等人类后裔是怎样在野兽的照料下奇迹般地生存下来,仅以一般野生动物对成人的关照而言就颇能说明问题。据1990年2月18日《中国体育报》报道,澳大利亚有一只鬣狗同一位农民交上了朋友。每当夕阳西下,它便离开森林悄然来到这位农民家中为他看家护院,直到天明才返回林中。原苏联西伯利亚“极光”自然保护区,一只凶猛的猞猁同女工作人员伊凡诺娃结成莫逆之交。只要伊凡诺娃对着森林喊几声,它便应声而至,十分温顺地陪她散步,护送她回家。印度博帕尔科洛普尔村村民达姆,砍柴时在老狼口中救下一只虎崽。虎崽的母亲为报救子之恩,每半个月送礼一次,把野兔、松鼠之类放在达姆的房檐下。动物的利他性丰富多彩,生物学家曾将它们分为互利型、寄居型、寄生型三大种类。诚然,动物界不乏弱肉强食的自私行为,只要看一看屏幕上“动物世界”惊心动魄、残不忍睹的猎食场面,便不言而喻。但是,这决非所有动物的共性,它至多是食肉动物属性的一个方面。同时,这类情形也不能与人类本性作简单的类比;因为人类毕竟不同于一般动物,人类有自身特定的内在规定性。正如恩格斯所说:“动物最多是搜集,而人则能从事生产。仅仅由于这个唯一的然而是基本的区别,就不可能把动物社会的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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