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

作 者:

作者简介:
易希文 中共长沙市委副书记

原文出处:
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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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是在小农经济和封建专制的基础上产生的,不能简单地搬用到现实生活中来。只有从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才会使传统的东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放异彩。如何使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在总体方向上要坚持以下几个统一。

      整体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

      树立群体意识和整体精神,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调节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儒家创始人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并告诫世人“上下交相利而国危”。意思是:若全国上下都追逐个体利益,国家就会灭亡;全国上下都以群体价值为重,国家就能兴旺。当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舍生而取义”,即牺牲个体利益保存群体利益。古人这些朴素的整体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有积极的意义。

      市场经济承认人的个体价值,这有助于强化人的个体意识,增强人们的自立、自强精神。但是,这也容易使人们倾向于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当个人与他人、整体发生利害冲突时,就可能牺牲后者保护前者,由此会产生本位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从而破坏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做到个人、集体、国家利益的统筹兼顾。一方面,国家、集体应尊重、关心正当的个人利益,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就要以整体利益为上,让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只有树立这样的价值观才符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

      自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

      按通常的观点,伦理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整体之间道德关系的科学。现代生态伦理学拓展了伦理道德关系的领域,它认为不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伦理道德性质,而且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具有伦理道德性质。这种环境伦理被认为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中国传统哲学一直重视“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探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宋儒张载继承了这一思想,率先提出并全面阐述了“天人合一”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要保持自然和人类的和谐。从前人深邃的思想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迪:自然是人的改造对象,人以对自然的改造推进人类文明进步;同时,自然也是人类生存的家园,人以它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资源和环境前提。

      仁和友爱与勇于竞争的统一

      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经济。每一个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只有积极、主动参与竞争,才能谋得生存、求得发展。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同人类社会历史上特别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竞争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竞争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讲公平合理,不讲尔虞我诈;讲互惠互利,不讲弱肉强食;讲共同发展,不讲你死我活。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人把竞争的功利原则推广到一切领域,凡事以经济利益为准绳。只讲交易,不讲交谊;只懂计较,不懂友好;只顾赚钱,不顾道义。这些行为方式势必造成人与人之间互不关心、互不信任。因此,讲竞争也必须讲道德、讲仁义、讲和睦、讲友爱。这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髓,也是现时代的迫切要求。

      中华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和为贵”,提倡“仁爱”,“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在封建社会,“和”与“仁”常被统治阶级用来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其统治地位,因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和”与“仁”。而今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有了真正实现“仁”、“和”的社会条件。我们应该大胆吸收“仁”、“和”思想的合理内核,使之升华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奋进的新的时代精神。

      尚义与求利的统一

      所谓义,就是道义、正义,是一切有利于社会、国家和人民的公理大德;所谓利,就是个人的名誉、地位、权力、金钱、财富等等。如何处理义与利之间的关系是道德问题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中华传统道德是一种重义的道德,历来提倡“君子以义为上”。在“义”与“利”二者不可得兼之时,要做到“舍身取义”。当然,古人重义并不是不讲利,只是强调“以义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正如荀子所说:“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传统的义利观不可避免打上了封建主义的烙印,如把“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也作为义的内容,这是我们要否定的。但是,中华传统道德所提倡“见利思义”、“舍身取义”的主张,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意义是很明显的。市场经济的求利盈利法则,极容易使人们见利忘义,把金钱、利润作为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二者统一起来,使人们在不损害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做到既利己又不损人,既获利又不损德。当义和利发生冲突时,则应当重义轻利,以“先义后利”为荣,以“先利后义”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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