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思想略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老子》一书分为道、德上下两篇,故又称《道德经》。但《老子》的“道”和“德”,与儒家学派所讲的道德内涵,具有明显的不同。韩愈在《原道》一文中说:“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凡吾所谓道者,合仁与义言之也”。韩愈认为佛老是离开仁义讲道德,他们要人们“弃而君臣,去而父母,禁而相生相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静寂灭者。”(《以孟尚书书》)儒家以“仁义”为道德,道家以“无为”为道德。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老子》第一次用“无为”来解释“道”和“德”,并以“无为”为人类的本性或最高的德性。《老子》的“道”和“德”即是重要的哲学范畴,同时,又具有伦理学的意义。本文试从伦理学的角度,略论《老子》的道德思想。

      一、《老子》道德原则的立论根基

      “无为”是《老子》道德思想的基本原则。《老子》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老子·三十八章》,以下引此书只注章数)这是说,上德之人不去性外求德,却能保全其德;下德之人去性外求德,却不能保存其德。上德之人无为,而无所作为;下德之人无为,而有所作为。而仁义皆属有为。但讲仁爱的人,虽属有为,而犹出于自然;行义之人,则勉强自己。至于上礼之人,则完全做作,他人不从,竟强迫于人。《老子》以“无为”为人的最高德性,从而对儒家所讲的完全做作的“礼”进行了斥责,“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三十八章》)《老子》“无为”的道德基本原则,有其哲学理论根据和政治思想基础。

      《老子》认为宇宙的本体是“道”,“道”在万事万物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就“道”的无目的、无意识来说,“道”是“无为”的;就“道”的生长万物的作用来说,“道”又是“无不为”的。这也就是所谓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老子》由“天道”以证“人道”,由自然推论社会。在三十七章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来要求“侯王若能守之”,也就是说,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依照“无为而无不为”的原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逻辑结论。

      老子本人生活于春秋末期。据晏子说,当时社会的一般情形是“适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避违,从欲厌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左传·昭公二十年》)对此,《老子》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七十五章》)《老子》还对统治者提出警告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七十四章》)《老子》对当时“天下无道”的社会现实的揭露是冷峻而深刻的。那么,造成这种社会现实的根源是什么?《老子》认为在于人们有“智”有“欲”。“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为了达到“无智”“无欲”,就必须“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取消一切可以引起欲望、争乱的事物。这就叫做“为无为”“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主张“无为而治”。《老子》把“天道自然无为”的原则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抹煞了人类社会现象和宇宙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异,犯下了要把人类社会返回到远古社会中去的错误。《老子》所描述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八十章》)《老子》反对由于彼此争斗而引起的社会动乱,要求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

      《老子》这种“无为”的社会政治思想,决定了它对人生道德的要求也是“无为”的。《老子》引用圣人的话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如果圣人和百姓都以“无为”为其德性,人人就会得以过着一种纯朴浑然的宁静生活。

      总之,《老子》“无为”的人生道德论,其哲学理论根据是它的“天道自然无为”的宇宙观,其政治思想基础是它的“无为而治”的社会政治观。“无为”是《老子》思想的中心,贯穿于它的自然宇宙观、社会政治观和人生道德观。

      二、《老子》的道德行为规范

      根据“无为”的道德基本原则,《老子》提出了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

      (一)知足不争

      《老子》十分推崇知足。它说:“知足知足常足矣。”(《四十六章》)“知足者富”。(《三十三章》)知足本身就是一种富有,所以“祸”莫大于不知足。”(《四十六章》)为什么不知足会给人带来灾祸,《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这是说,名与身,身与财,得与失哪个重要?由于不知足而甚爱与多藏,其结果必然是大费与厚亡。所以,知足则不受侮辱,知止则没有危险,这样生命也就会长久。

      知足就会不争,不争是《老子》所推崇的更为重要的美德。《老子》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又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也。”(《六十八章》)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都是不争的表现,达到了不争之德,就可以以德配天,尽善尽美。《老子》第八章以水为例,称赞不争的品德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说,上善之人像水一样,水造福于万物,又不与万物争短较长。水甘心居于众人皆不喜欢的地方,因此极近似于得“道”。在此章《老子》还进一步指出:“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这是要求上善之人在位要趋下让人,存心要虚静深沉,与人交往要仁爱慈亲,说话要真实诚信,为政要精简清静,办事要适应圆通,行动要顺时任运。在《老子》看来,如果能做到这些,才不会有过失,即“夫唯不争,故无尤。”(《八章》)

      (二)柔弱兼下

      《吕氏春秋·不二》说:“老聃贵柔。”即以秉弱为人的一种美德。《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四十章》)道的运用是柔弱的,所以人也应该柔弱。“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杭。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八章》)这是说,人初生时身体是柔弱的,死了之后才变得坚硬,草木也是如此。所以,坚强属于死亡一类,柔弱属于生长一类。《老子》又以水为例,称赞柔弱的品德,“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遍天下没有什么东西柔弱过于水,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能胜过它,因为它具有没法改变的本性。弱之胜强,柔之胜刚,遍天下没人不知道,可是没人能实行它。《老子》在五十二章还提出,“守柔曰强”,在四十二章又说,“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以柔弱为处世之法,是要人保持谦下这种美德,以成其大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