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科学命题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命题新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虎龙 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室

原文出处:
理论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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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这在党中央的决议当中还是第一次。为人民服务产生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提出过,但都没有提高到这样重要的位置,如何理解这个重大的变化,对于自觉地贯彻决议精神是十分关键的。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以供参考。

      一、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首先因为它是一个具有现代社会气息的道德命题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有许多人不太理解,认为这个提法是不是太“过时”了,我认为这种观点的一个失误就是没有弄清楚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道德命题的深刻含义。没有认识到它是一个有相当现代气息的道德命题。

      为人民服务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当时主要是对共产党人的要求,是作为政党伦理提出来的。因此人们对它的理解主要是从共产党的宗旨这个角度来认识的,认为共产党人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其使命就是把广大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解放出来,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必须时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处理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根本准则。建国以后,为人民服务也主要是对共产党员及其干部的要求,所以人们一直把它当作常识性的东西,并未深究其更深刻的含义。因此当今天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社会的伦理道德,而且是道德的核心时,人们觉得突然,似乎不可理解。其实,从我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今天现实状况分析,为人民服务是一个有很深刻含义的命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的任务就是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争取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建设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为了实现这一任务,需要动员各种社会资源来支持革命,人力资源是十分重要的动员对象,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关系主要是宗族血缘关系,这种以传统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在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中曾发生过不小的使用,但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革命,它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现代革命。因此传统的人际关系是远远不能适应革命的需要的,必须在社会中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来支持中国革命的进行。那么,建立什么样的人与人的关系呢?这样的人际关系以什么为指导原则呢?从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中能否得到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已经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必然选择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为建立新型人际关系的指导原则,从而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号召,作为处理党群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是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指导下,正确处理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在长期的战争年代里,与人民结成了鱼水情深的关系,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回报,取得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建国以后,由中国共产党人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把为人民服务的高尚道德风貌带到城市,带到全国,在全国人民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但是,尽管我们党和政府也提倡为人民服务的优秀道德,然而给人的印象是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不象革命年代有号召力了。为什么呢?原因是多样的。从理论上讲,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没有对为人民服务的广阔内涵进行研究,仍然停留于革命年代的认识水平上,停留于政党伦理阶段,没有给人民群众讲清楚为什么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实行这样的道德究竟会给群众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我们的宣传往往停留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的大家庭,大家应该互助友爱。这样的说法并没有错,但我们应该明白,群众是最讲究实际的,再好的口号一旦带不来实际的利益,他们是不买帐的。如果为人民服务仅仅停留于这样的宣传上,那同传统文化的“仁爱”口号又有什么区别呢?事实上现实中不就有主张以儒家的“仁爱”伦理观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说法呢?因此,如果不弄清楚为人民服务的含义,即使我们把它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来强调,也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那么,为人民服务究竟有什么深刻含义呢?笔者认为,第一,它是一个具有现代气息的概念,虽然它产生于传统社会,产生于新旧时代交替之际,但它的内容反映的是现代大工业社会的社会关系。它的平等观已经不是传统社会的“均贫富”观念,而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平等观;它的互助友爱观,也不是传统儒学的“仁爱”观,而是建立在社会“普遍联系”基础的,突破了传统的狭隘社会联系的互助互利观。第二,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伦理道德,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就是社会“普遍联系”的出现,如果是在一个家庭里和狭小的人际关系服务内,是无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这些范围内不需要为人民服务,而是说为人民服务的针对对象是社会依赖性很强的社会关系范围。而这种社会的“普遍联系”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存在。所以说,为人民服务真正能作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而实践,应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里。这也说明那种认为为人民服务是过去的道德观,不适应现在需要的观点是不对的。

      因此,我们认为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道德的核心,仅从它本身的特点和含义就说明它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道德命题。尽管它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但它的现代化倾向更适应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为人民服务成为全社会道德具有了现实基础,同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又要求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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