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的社会变革中,伦理学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伦理学向何处去?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试图从我国伦理学的现状出发,就伦理学的出路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近半个世纪以来,伦理学在我国的发展道路是极不平坦的。新中国成立之初,伦理学曾一度被作为伪科学取消过。50年代末,学术界重新开始了对伦理学某些重要理论问题的探讨,在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中,伦理学界曾呈现出一派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但到60年代中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伦理学在我国又一次消声匿迹。直到十年动乱结束,我们才又重新开始了伦理学的研究。这期间,伦理学的研究在我国前后出现了近20年的空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伦理学才有了欣欣向荣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一些伦理学教科书和其他一些伦理学著述的相继出版,也表现在伦理学研究领域的扩展,以及从一些基本原理问题向某些更为深层的道德问题的深入。尤其是近几年,伦理学界开始打破过去的沉闷局面,在道德的定义以及本质和结构、伦理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体系结构、人性和人道主义、社会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等重要理论问题上,出现了各种不同观点的争论,不少同志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观点。这标志着我国的伦理学研究开始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进入一个活跃的、创造性的时代。 但是,认真审视伦理学研究的总体状况,我们不难发现,伦理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伦理学正处在一种深刻的危机中。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伦理学理论中假大空的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这在伦理学教科书中也有所反映。如在关于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理论中,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等问题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假大空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目前我们的道德教育缺乏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原因之一。 第二,伦理学研究中的教条主义倾向。我们的伦理学研究往往简单地套用哲学的基本原理去概括和分析社会道德现象。如讲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道德的关系,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等等,都是哲学中“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等基本原理的简单套用。在其他许多重要问题的研究上,往往离开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而去引经据典,作纯粹理论上的论证。这样,也就自觉不自觉地把伦理学弄成了教条,使本来应当充满生活气息和人类感情色彩的伦理学,成了干巴巴的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辨,其内容也越来越抽象化、公式化。这是目前伦理学研究中让人普遍感到不满的一个问题。 第三,目前伦理学的研究存在着与社会生活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相适应的方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有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需要伦理学理论给以科学的回答,如经济活动中的善恶标准问题、改革开放与人的自由发展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秩序的道德调控问题等等。目前伦理学对这些来自社会现实的新问题的研究是很不够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伦理学开辟了许多新领域,并需要伦理学给予理论上的论证和指导。如器官移植中的道德问题、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中的道德问题等等。我们的伦理学研究落后于社会生活的变革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是我们对目前我国伦理学现状的基本概括。与国外相比,我国伦理学的状况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是否可以说我国伦理学同国外相比已经落后了?这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虽然物质生活水平低,但伦理道德却是先进的。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在当代科学发展的冲击下,西方社会的不少思想家越来越重视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许多哲学的学术会议也都把伦理问题作为主要议题。哲学社会科学家们对社会伦理问题日益迫切地加以关注,并在关于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伦理学派别。当然,当代西方伦理学中任何一个派别,在总的观点上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无法相比的,也根本不能比拟,且其中许多观点是根本错误的或者是荒谬的。但是,它们在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上比较深入,而其中的一些课题,我们甚至还没有触及过,加之我们现有的某些理论与现实生活又有一定差距,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西方哲学思潮、伦理观念能够在我国一部分人中,尤其是在一部分青年人中形成一定的市场和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存在主义的人生哲学之所以在中国泛滥一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钻了我们的道德理论(包括人生理论)以及道德教育不够实在,不能回答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遇到的困难、挫折乃至苦闷、空虚等问题的空子。总之,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伦理学的状况至少在某些方面是落后的。对此,我们没有必要回避。 面对目前我国伦理学的这种现状,我们应该怎么办?伦理学的出路何在?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一条出路,即通过对现行伦理学的改革,实现伦理学的现代化。这是伦理学的重要出路,也是伦理学的发展目标。 伦理学的改革,主要是指其理论内容和学科体系的改革。就目前来看,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正本清源,在某些重要理论问题上拨乱反正。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道德理论在对某些重要问题的认识、分析和阐述上,不但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甚至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科学论述相冲突。对于这些问题,就需要正本清源,修正原有的某些结论,在理论上加以拨乱反正。比如在人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人与道德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我们现行的一些伦理学教科书在给道德下定义时指出:“道德就是按照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要求来约束人们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根据这个规定,道德的作用就在于约束人、规范人,而人似乎仅仅成了道德借以体现自身力量的对象。与此相适应,在伦理学研究和道德教育中,我们往往只是强调道德对于人的影响、制约和改造,把个人置于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地步。实际上,无论从道德的产生、发展、发挥作用的规律来看,还是从人们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行为的选择来看,人始终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道德的作用不仅在于束缚人,还应该为人的发展和完善服务。再如,在道德评价中的善恶标准问题上,在道德选择中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上等等,同样需要我们从根本上加以认识,下功夫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