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道德观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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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章提出并阐述了卢梭道德观的基本特征,即政治性、平民性、秩序性和建设性。其中,政治性是其主要特征,平民性是它的细致体现,而秩序性是卢梭道德观的核心所在。文章认为,卢梭作为较早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的人文思想家,对人类如何在世上栖息自己的灵魂、社会该有怎样的价值坐标,作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拷问与诠释。卢梭反文明、反理性的实质是反无序。他对经济与道德背反的审视和对社会(精神)文明重建的构想,对正跋涉在现代化征程中的我们似乎不无启示。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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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他的伦理道德观是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卢梭面临社会转型时期,从道德层面上对旧的社会关系、行为准则及价值观念诸问题的批判和试图对新的理想社会人们行为规范与社会秩序作出的理论构建。在卢梭那些强于思想、浓于感情而又富于文采的论著中,我们关注和探讨其道德观的基本特征并进行反思,应是有意义的。

      一

      “文明人”与“自然人”的对立、对旧制度的批判和否定、政治性。

      根据《忏悔录》自述,卢梭最早考虑政治问题是在1743年游历威尼斯之时,而使卢梭一举成名的则是其道德文章,即1750年获第戎科学院征文一等奖的《论科学与艺术》。以后,其政治“观点由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扩。”[①]1755年卢梭的政论专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出版。1760年《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正式动笔,两年内同时脱稿。虽然,卢梭对《社会契约论》自评甚高,认为会使他“享有盛名”[②],但也始终重视《爱弥儿》,并为此倾费了“二十年的思考,三年的劳动。”[③]从卢梭主要论著的思考、写作过程,可以看出,卢梭是把道德问题与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加以考察的。换言之,他是通过社会来研究人,通过人来研究社会的。正如卢梭自己所说:“企图把政治和道德分开来研究的人,结果是这两种东西一样也弄不明白的。”[④]由此可见,卢梭的伦理道德思想是紧密围绕社会历史的考察和政治理论的阐述而形成的。可以说,政治是卢梭理论的目的,而道德是其突破口,他“从伦理观点转变到政治的观点。”[⑤]正因为如此,卢梭的道德观象他的政治观一样带有浓烈的火药味。

      卢梭通过批判“文明社会”的腐化堕落,抨击充斥社会的矫饰虚伪、奸诈倾轧之风来彻底否定封建制度的合理性。他认为正是这种社会制度给人的善良本性造成压抑、扭曲和异化。卢梭从“文明人”与“自然人”的对立和“文明状态”与“自然状态”的对立出发,极力讴歌赞美“自然状态”下的平等和“自然人”的淳朴,以此反衬“社会状态”下的丑恶和“文明人”的堕落。“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了。”[⑥]“自然曾使人幸福而善良,但社会使人堕落而悲苦。”[⑦]象这样闪烁着自然美的思想火花在他的论著中俯拾皆是,琳琅满目。可见,卢梭道德观是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他“在人的天性中发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来原,”[⑧]一个是“灵魂深处生来就有的正义和道德的原则,”[⑨]另一个是“爱自己甚于爱一切的自然倾向”[⑩]。前者属于理智的范畴,后者为欲念据守的领域。因此,他认为不能用一个实体去描述人性。卢梭指出:“‘实体’这个辞我一般是用来指赋有某种原始性质的存在的,不包括任何特殊的和第二性的变异。因此,如果说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原始的性质能够结合成一个存在,我们就应当承认只有一种实体;但如果说有些性质是互相排斥的,那么,有多少种互相排斥的性质,便有多少种不同的实体”[(11]]。可见,卢梭并不象人们常常指称的那样,是人性善论者或人性恶论者。卢梭对人性的形成和变化具有独特的眼光。他认为人性是复杂的,同时人的本性又是变化的,这一变化是受社会因素驱动的,好的社会环境显示的是人性善良美德的一面,坏的社会环境造成人性恶的一面。用卢梭的话来说,此一时代的人类不同于彼一时代的人类,假使狄欧若恩未找到人,那只是因为他在自己的时代中去找另一历史时期的人[(12)]。卢梭还写道:“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内心和意向的深处是如此不同,以致造成文明人至高幸福的东西,反而地使野蛮人陷于绝望。”[(13)]在卢梭看来,是自然状态的平等塑造了自然人的善良美德,是文明状态的不平等导致了文明人的丑恶堕落。所以,人性论不仅是奠定卢梭道德观的基石,也是尺度。他用人性的尺度刻划出封建社会制度的不平等性和罪恶性,从而揭示出封建专制制度是导致人性恶的社会根源。

      从卢梭的“自然人”与“文明人”的对立以及人性复杂论的阐述中,反映了一种强烈地否定“文明社会”的道德底蕴。在卢梭那里,自然人与文明人的对立就是善与恶的对立,实质上就是自然状态下的平等与文明社会不平等的对立,这里的平等已由道德范畴演变到政治范畴,而卢梭据此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自由平等”的思想,均成为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和推翻封建专利制度的号角和火炬。

      诚然,卢梭虚拟出一个自然状态,把自然人与文明人截然对立起来,并以抽象的人性论作为道德法则反映了他的唯心史观,但重要的是,卢梭的旨趣不在远古而在当下,不是回归自然而是开创未来,这使他的道德观富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具有很强的战斗力。

      二

      憎恨特权等级、同情弱者、平民性。

      卢梭秉性赋有精神贵族的气质,敏感而富于沉思,雄辩而才华横溢,但这一切并未改变他终身怀有的平民情结。他不似尼采那样时时狂呼着“超人”的诞生,固执地以为只有“超人”才能拯救人类家园。相反,从卢梭思想涌泉里汩汩流淌的却是对平民的忧思、关怀与敬意。他说:“不是在达官贵人绣金衣服下面,而是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隐藏着力量和一颗善良的心。”[(14)]来自平民的卢梭自然最了解平民的疾苦,尤其是品尝了上层社会的富丽浮华后,对两者的差别体验更加深刻。在他的著作中为平民呼号与对贵族特权的抨击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卢梭写道:“难道社会的一切利益不都给豪强和富人占有了吗?难道全部肥缺不都落到他们头上了吗?难道免税的特权和优惠不都是只由他们享受了吗?难道政府不总是袒护他们吗?穷人的遭遇同贵族相比是多么不同!”[(15)]

      卢梭为使人产生善良道德而拟定的三个原理就贯穿了这个主题。

      原理一:“人在心中设身处地地想到的,不是那些比我们更幸福的人,而只是那些比我们更可同情的人。”[(16)]这个原理表明,在卢梭看来,只有对遭受苦难的穷苦人民而不是对达官富人才最值得赋予同情心和爱心。因为人生本来并非一定是富翁、显宦、贵族、帝王,相反,人生皆苦,痛楚维多,且注定死亡。对富人和显贵,任何人都不会有真正的感情,有的只是妒忌或想得到好处;而穷苦人则不同,忠厚诚实的农民面孔,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往往使人感动,令人着迷,此间毫无恶意可言。穷人之所以使人动情是因为没有障碍阻挡我们去过这种安宁纯朴的生活,只要我们愿意付诸实践。所以卢梭得出结论,不要去羡慕别人的富贵生活,而要倾心于那些比我们更可同情的命运,并由此开出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抑或说,只有同情那些贫穷的人们,才有道德,才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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