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地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楠森,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100873)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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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道主义作为一个道德原则自80年代初的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讨论以来,已得到社会的认同,人们认为它可以被容纳进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之中,称做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但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十多年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表现之一是人道主义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究竟应占什么地位不清楚;表现之二是人道主义在宣传上、教育上声音不响,无声无息;表现之三是社会生活中违反人道主义的不文明行为甚为普遍,特别是在各种刑事案件中反人道的罪行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理论工作者有义务从理论上阐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各种问题,例如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各种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之间的关系等等。这里我想就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在这个体系中的地位发表一些看法。

      一、人道主义不等于精神污染

      人道主义的声音不响,我认为这可能与80年代初的一场关于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争论有关。在那场争论中,有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的现实的人道主义,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核心和归宿。他们把人类社会的历史说成是人性的异化和异化的扬弃,而且说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都存在异化,同资本主义制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另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主义包括人道主义,但不能归结为人道主义。人道主义的异化理论是一种历史观,用人性的变化来解释人类社会历史是一种唯心史观,是同唯物史观根本对立的。这种意见并不完全否定人道主义,认为作为道德原则的人道主义可以经过改造而纳入社会主义道德之中,即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或革命人道主义。邓小平同志曾经批评过的“精神污染”是前一种观点,而不是笼统地把一切人道主义观点看成精神污染。

      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作了题为《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谈到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的问题,指出理论文艺界存在精神污染的现象。他说:“人道主义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和道德问题,当然是可以和需要研究讨论的。但是人道主义有各式各样,我们应当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在革命年代我们叫革命人道主义),批评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他批评抽象地谈人的价值和人道主义,特别批评“现在有些同志却超出资本主义的范围,甚至也不只是针对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的残余及其后果,而是说社会主义存在异化,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思想领域都存在异化,认为社会主义在自己的发展中,由于社会主体自身的活动,不断产生异己的力量。”(《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1页)以上论述足以说明人道主义并不等于精神污染,精神污染首先是指各种外来的腐朽思想如金钱至上思想、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对我国人民的影响,其次是指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第三才是人道主义思潮中的精神污染。人道主义思潮中的精神污染,邓小平同志具体指的是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异化论,至于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之一的人道主义,他是肯定的,也是当时以及今天的理论界所认同的。

      80年代初期的那场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中虽然出现了某些精神文明污染现象,但这场讨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都有着重要的积极的方面,即纠正了过去全盘否定人道主义的偏向,肯定了人道主义的一定合理性。这场讨论的一个重大历史理论突破就是区分了人道主义的两种含义,即区分了作为伦理原则的人道主义和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西方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以人道主义来否定神道,以人道主义来否定封建等级制度,这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原则。他们同时又作了进一步引伸,以人道(人性、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异化的扬弃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论证资产阶级革命的合理性,例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是人道主义的历史观。这种人道主义反映了西方当时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是进步的、积极的。但是,这是一种抽象的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和人道主义历史观,虽在当时有合理性,却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曾经通过重新解释,利用这种历史观来论证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这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劳动异化论”,但由于他讲的是劳动异化而不是理性、自由、平等等精神领域的异化,这就使他深入社会的基础之中,通过对生产、经济生活、阶级关系的研究,而发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创建了唯物史观,从而抛弃了人道主义唯心史观,但他并没有抛弃人道主义原则。他除了批评人道主义道德原则的抽象性外,一直坚持以人道主义原则处理人际关系,经常抨击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非人道行为。恩格斯、列宁和许多革命领袖基本上都是这样对待人道主义的。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以及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文献并没有从理论上作出如此区分,便产生了两种偏向,一种是在否定人道主义历史观时把人道主义道德原则也给否定了,另一种是在肯定人道主义道德原则时把人道主义历史观也肯定了。这两种偏向有一个共同点——不区分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和人道主义历史观。我国“文革”前的主要偏向是第一种,而有的人在反对第一种偏向时陷入了第二种偏向。正确的作法应该是抛弃人道主义历史观,从工人阶级或人民的立场,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角度,继承、改造人道主义道德原则,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道德原则。

      二、人道主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道主义道德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人道主义(Humanism)是一个外来语,亦常译作人本主义,现在用得很滥,人有时是相对于物而言,有时是相对于自然而言,有时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人道主义有时用于宇宙观,有时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时用于历史观,有时用于伦理学,情况十分复杂,究竟是什么含义,如何理解和评价,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种“实践人本主义”是一种宇宙观,认为整个宇宙都以实践为基础,是人的宇宙,这种观点是难以成立的。有种人类中心论也可以说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道主义,这种观点如果理解为宇宙观,那就是实践人本主义,是错误的;如果理解为实践观,那就是正确的。由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在实践领域的人类中心论受到批评,其实,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是中心这一点是不能否定的,人类只要存在和发展,就必然要以自己为中心来对自然界的多种现象作出评价。问题不在于以人类为中心,而在于怎样以人类为中心,还在于真正以全人类为中心还是以某一地区、某一大国为中心。人道主义历史观是唯心史观,也是难以成立的。我们所要谈的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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