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国杰 中国人民大学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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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能动作用。”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极大的能动作用,保证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能够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健康顺利地向前发展。现在,仅就六中全会中关于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谈一谈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一、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这是当前道德建设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这就是说我们在道德建设中要紧紧抓住一个核心、一个原则和五个基本要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中,都要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倡导集体主义的原则和集体主义精神。

      建国以来,在道德建设中,我们常常把“为人民服务”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联系在一起,同“爱人民”的社会公德结合在一起,同“革命的人道主义”联系在一起,而没有提高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这一高度加以认识。我认为,《决议》提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一种科学的概括,是对道德建设的一种新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呢?

      首先,“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

      我们知道,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产生并能动地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巩固和发展这一经济基础服务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最终目的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实现所有人民共同富裕。因此,“为人民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为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服务,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我们之所以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主要就是因为,只有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才能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的福利待遇,才能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要求,不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这一思想。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国内,有的人以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发展为由,妄图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国外,西方敌对势力,用种种手段,力图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腐蚀、瓦解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中国沦为“完全西方附庸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调“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的巨大的能动作用,关心人民、爱护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扶困济危、帮贫救难,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最高要求,从而形成一种团结和睦的新型人际关系和热爱社会主义的氛围。从社会政治制度来看,我国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我们的社会道德建设应该同我们的“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奋斗目标,紧密地联系起来。由此可见,“为人民服务”既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也是我们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

      其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有要求的集中体现。

      什么是道德?一个人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要有为他人服务、为社会献身的精神。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总要处于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之中,处于不同的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之中,总要同其他人发生各种不同的关系。“道德”就是使人们能够时时处处想到别人、想到国家和想到社会,从而能够设身处地、推己及人、与人为善、服务他人,使他人能够因同自己的相处而得到益处。这样的行为就是道德的行为,这样的人,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在践履服务他人、献身社会的崇高行为的过程中,必然会使自己的道德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不断升华,并受到社会的尊重,从而使自己身心获益。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来理解道德的。东汉时刘熙,根据“义以音生、字从音造”的传统,认为“德者,得也,得事宜也”,这就是说,“道德”就是在人和人相处时,要把这种关系处理得合适,使他人和自己都能有所得。许慎更明确地说:“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即,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同他人相处中,一方面要能够“以善念存诸心中,使身心互得其益”,这就是“内得于己”,另一方面,又能够“以善德施之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这就是外得于人。从社会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一个人越是自觉地、真诚地、经常地为他人服务、为社会献身,他的道德就越高尚,他的思想境界也就越崇高。“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就是一种献身精神,这种献身精神的大小,是同道德的升华成正比例的,我们从徐虎、李素丽等先进楷模的事迹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就是由他们所体现的这种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正如毛泽东同志早在1944年所指出的,“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在当前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在道德建设中,我们一定要抵制拜金主义思想对人们的腐蚀,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和互相帮助,使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地得到提高。

      第三,“为人民服务”是贯穿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领域的一根主线,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各个方面的根本要求。

      《决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必须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而要形成这种人际关系,就更需要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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