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是一个标榜“德治”的国家,历朝的统治者都很提倡个人的道德修养,力图以个人道德的风范去感召和教化芸芸众生,来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伦理始终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传统的伦理道德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十分鲜明的民族特色,对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的性格产生了重大影响,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格和中国文化的民族精神。 在中国伦理的诸多德目之中,“廉”是一项极受褒扬的道德修养。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就把“廉”奉为国家的“四维”[①]之一;“维”即结物的大绳,“四维”即立国的四大纲要。宋苏辙以为:“唯廉可以服殊俗。”[②]称道“廉”能够使异族风俗顺服认同。明王文禄对“廉”更是推崇备至,他说:“夫廉也者,约众理而统同之也。譬则五色之白,五味之甘,五声之宫,其实无体,其名无穷。……蹈之为道,得之为德,正之为政,罚之为刑,赉之为赏,焕之为文,奋之为武。”[③]这样就把“廉”作为贯穿众多美德的伦理规范,而置于首要的地位;“廉”被视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精华,世间各种美好事物的集中表现。 “廉”字如何诠释?当从它的本义入手。古文字资料中,尚未释读出甲骨文、金文的“廉”字,而出现最早的是篆体“廉”字(睡虎地秦墓竹简八·九)。据许慎《说文解字》,“廉”是一个形声字,形符为“广(yǎn眼)”,声符为“兼”,即所谓“从广,兼声”。“广”的意思是依着山崖修建的房屋,汉字多以它作为代表建筑物的形符,例如:庐、府、庖、庭、庙、廊……。依照同样的道理,“廉”的本义也应当与建筑物有关系。儒家经典《仪礼》中的《乡饮酒礼》篇有这么一句话:“设席于堂廉东上。”汉代经学家郑玄注释说:“侧边曰廉。”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则明确指出:“堂之侧边曰廉,故从广。”把“堂之侧边”用现代汉语翻译过来,我们就能知道,“廉”的本义即堂屋的侧边。由于“堂之侧边”的特点是平直、方正、狭窄、有棱角,因此又产生了一系列引申义,如在《汉语大字典》中,“廉”的解释就多达18个义项。考察“廉”的众多义项,我们发现其中与廉德、廉政有关的占有很大的比例,现逐一示例如下。 其一,正直。《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智(知)而弗敢论,是即不廉殹(也)。” 其二,不贪墨,廉洁。《孟子·滕文公下》:“虽然,仲子恶能廉?” 其三,节俭,节省。《淮南子·原道》:“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 其四,不苟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其五,清白高洁。屈原《卜居》:“谁知吾之廉贞?” 其六,收敛自约。《释名·释言语》:“廉,敛也,自检敛也。” 其七,廉隅,品行端方有志节。《礼记·儒行》:“近文章,砥砺廉隅。” 其八,廉访,明察。《管子·正世》:“过在下,人君不廉而变,则暴人不胜,邪乱不止。” 其九,廉俸,清代官吏于正俸之外,另给的养廉银。清颐顼《黄绣球》第六回:“本官即捐廉为倡,还恐不能踊跃。” 其十,价格低平,公道。宋王禹偁《小畜集》卷17:“以其价廉而工省也。” “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治国思想始于何时?古往今来许多人都把源头上溯到西周初年,其唯一的理论根据就是《周礼·天官冢宰》的一段文字: 小宰……以听(平治)官府之六计,弊(裁断)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按古代通行的解说,“小宰”是西周天官的属官,它的重要职事之一,就是平治官府的“善、能、敬、正、法、辨”六件事,“以廉为本”考察群吏的政绩,裁断他们的高下优劣,称“六廉”。 这种关于“六廉”的传统的解说,一直为许多人信从。如明王文禄在《廉矩·试廉精别章》中说:“《周官》小宰六计,弊群吏之治,而贯以一廉。廉也者,吏之本也,故曰廉善、廉政、廉能、廉敬、廉辨、廉法。甚矣,成周重廉也!”把提倡“六廉”归功于“成周”,实际上是归功于周公姬旦,因为“成周”即姬旦主持营建的西周朝廷之东都洛邑。当今还有持这种观点的:“早在西周时期,著名政治家周公旦便大声疾呼,要以廉政、廉法‘弊群吏之治’。可以说,‘以廉为本’的廉政思想在中国已经发展了3000多年。”[④]笔者认为,把“以廉为本”的思想源头追寻到周公那里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此说出自成书年代和作者都存在许多疑问的儒家经典《周礼》,似难凭信。 《周礼》,又名《周官》,旧题为周公姬旦所作,实际上是伪托周公之名。近代以来,学者们参照考古出土的周秦铜器铭文,已确认《周礼》成书较晚,为战国时代的作品;有人甚至指实系孔门学者寓以儒家政治理想,编辑而成。显然,周公不是“以廉为本”的倡导者。造成误解的原因,是对所利用的古代文献资料没有加以辨伪和甄别。 从中国伦理的发展轨迹来考察,“廉”是春秋战国之际的产物。“西周以前,中国伦理还没有具体的德目,当时所谓的‘德’,主要包含‘敬天’、‘保民’两项内容。”[⑤]这一论断已是学术界的共识。春秋战国时期,讲学著书风气大盛,各派学术思想飞跃发展,形成了历史上著名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各派思想家根据社会的需要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德目。诸如孔子提出了“三达德”,管子提出了“四维”,墨子提出了“四行”,孟子提出了“四端”,中国伦理中个体道德的一些重要德目才正式问世(如“三达德”包含的智、仁、勇,“四端”包含的仁、义、礼、智)。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儒、道、法、墨等主要学派,在著述中均已开始论及“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