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Theory of Value)或价值学(Axiology)是在19世纪末的西方兴起的,而关于价值的思想和学说,却不论中西都是古已有之,在西方可以追溯到柏拉图或更早,在中国,至少必须从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谈起。80年代初,在一般价值论研究的热潮推动下,中国古典哲学的价值思想研究已有了初步的成果。在已有的成果中,道家的价值论的研究相对较少。我认为在中国古典哲学中道家的价值观是最深刻而又最具特色的一家,其有关思想集中体现在相对价值论、普遍功用观、价值重估、价值选择和价值理想等方面,本文尝试对此作出个人的见解,以求正于方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持的“道家”范畴是《史记》而非《汉志》的广义的“道家”范畴,因而取材也就超出了《汉志》对“道家”的界定。 一、“物无贵贱”、“万物一齐”的相对价值论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价值论主要是以仁义道德为确定不移的至上价值,如孔子提出“义以为上”、“仁者安仁”,孟子提出“物之不齐”、“舍生取义”,曰仁义而不曰利。墨子则崇尚以国家人民之大利为最高价值标准。与儒、墨不同,道家诸子以“万物一齐”、“物无贵贱”的理论思辨摧毁了仁、义、礼、利等价值观的绝对至上性,揭示了价值的相对性,从而建构了自己独具特色的相对价值论。 老子首先提出价值的相对性问题。他认为美丑、善恶、祸福、高下、贵贱、大小等等价值区分都是相对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1)]“美之与恶,相去若何?”[(2)]“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3)]“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4)]人们知道美之为美,丑也就存在了,美与丑之间没有绝对固定不变的分界线,实际上相互对立的价值是相互依待、相互转化的。老子的这种相互依待、相互转换的辩证思想用于价值域就实质上否定了世俗社会种种价值对立的绝对性。庄子沿着老子的路线,更进一步明确提出“物无贵贱”、“万物一齐”的思想,从而把在老子那里对应价值的相对性发展成为理论形态更为完备的相对价值论。在庄子看来,价值并非纯粹客观的事实,某物有无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依赖于人们用什么样的价值标准来看待该物以及如何使用该物。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5)] 超现象的道和象的物之间当然有价值大小的区别,但从超现象的道的层次来看物,则万物是齐一的,没有什么价值大小的区分;从每一个独特事物的角度来看待物自身时,常常是以他物为无价值,以自身为有价值,即自贵而相贱;从世俗社会的角度来看物的价值,常常是众人以为贵的就有价值,众人以为贱的就无价值。这也就是说,在具体的现象世界里,没有某一个具体的东西可以用作普遍的价值标准,有的只是依据不同的对象、服从于不同倾向或目的的具体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评判的标准。由于这些具体的标准的时效性和使用范围是变化的,因而事物之间的价值也就没有普遍意义上的贵贱大小之别。 事物的功用价值是如此,人类的道德价值、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也是如此。庄子认为是非、善恶、美丑都是相对的。“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糜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6)] 庄子同老子一样也认识到价值相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对立价值间的转化关系。“以道观之,何贵何贱,是谓反衍。”“反衍”即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转化正是双方对立的差别的消解。 总上以观,老庄所讲的价值的相对性始终是仅就现象界而言的,是仅就具体的事物而言的。这里需要阐明的是,老庄所提出的相对价值论并没有否定事物的价值存在,只是反对把某种价值或某种价值标准抽象化、普遍化和绝对化。例如儒家讲仁,视仁为绝对至上的价值,“好仁者,无以尚之”[(7)]。道家则认为儒家仁的观念仅仅适用于同类,仁者仁于同类也,在同类之外,仁是不适用的。例如在人与自然之间,儒家以人为贵,以自然物为贱,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从发展的眼光看,这样的观念已经受到现代生态伦理学的严峻挑战。与儒家相反,道家则认为“万物一齐”、“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不仁”不是要去掉仁,而是要破除狭隘的仁义观念,“天下是天下之天下”[(8)]。仁爱观念一旦扩展到一切物、一切人身上,也就无所谓仁了。道家并不否认事物的价值存在这一点还可以从他们的普遍功用观得到佐证。 二、“无物无用”、“因物尽用”的普遍功用观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这一判断内在地包涵着这样的思想,即从道的层次来看物,则物物之间没有价值贵贱、大小、高下的分别,万物都各有其独特的价值,这一点是等价的。因而可以说普遍功用观正是建立在相对价值论的基础上。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价值的,是非、善恶、美丑等对立价值的相互依赖正表明了它们都具有价值。“善人,不善人之师也;不善人,善人之资也。”[(9)]对于有道的圣人来说“人无弃人,物无弃财”[(10)],一切人、一切物都有价值。“人之不善,何弃之有?”[(11)]通过以善人为师,人之不善不是可以转变为善吗?只要善于救物,则无物无用,何弃之有?庄子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逍遥游》就载有庄子和惠子就“大瓠之实”的作用的争论,惠子认为大瓠之实无用,“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既不能盛水,又不能容物,这不是无用吗?庄子却认为“大瓠之实”可以用作“大樽”(一种类似救生圈的东西),“浮乎江湖”,载人渡河涉水,庄子认为不是“大瓠之实”无用,而是惠子不知因物尽用,拙于用大也。再如“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12)]宋人买帽子给越人,越人不用,这不能说帽子无用,而是由于越人的风俗是断发文身,不适于用也。《淮南子》明确指出,“无论小大修短,各得其宜;规矩方圆,各有所施;殊形异材,莫不可得而用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