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是文化中最灿烂的一部分,是文化的内在积淀和外在形式化的统一,是主流文化的凝固及其相应的理想人格的外在表征。远在西周以前,仪容问题就被提了出来,《尚书·洪范》篇中,把“貌”放在“五事”之首;《诗经》中就有十一处之多提到“仪”,多数都作仪表、仪容之意。西周的人们在生活中认识到了仪容的重要作用,往往把仪容看作德性的表征,并在实践中把仪容的规范和思想灌注于精神生活和政治活动中,使西周同夏、商相比较,呈现出重视礼仪文化的特点。 孔子上承西周,首创儒学,把仪容问题和人格理想紧密结合起来,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并通过他和后来的儒学大家的阐扬、发挥,形成了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哲理,既有理论的阐析,又有规范的建构的儒家仪容观。疏理和分析这些问题,对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人格重塑以及倡导礼仪必将有所启迪。 一、儒家仪容观的基本规范 儒家仪容观的基本规范有比较丰富的内容,本文仅概括其最主要的几点如下: ⒈“不饰无貌,无貌不敬” 这是儒家仪容观首要的基本规范,它见诸《尚书·大传略说》、《大戴礼记·劝学》、《说苑·建本》、《孔子集语·劝学》等儒学著作中,这些著作中都有大同小异的这样一段话:“君子……见人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从这一规范的义理分析来看,包括两层意思: 第一,待人接物时必须要重视仪容的修饰。人的容貌仪表,是人的内在情感的最高表现形式,“夫貌,情之华也”[①]。不饰仪容,内在的美好情感就不可能充分地表达出来,这不是人们应有的待人接物的态度。 第二,饰貌的目的在于尊敬他人,通过自己的仪容的文饰,使他人感受到被尊重。“见人”时,仪容不饰,不修边幅,甚至于放浪形骸,便是对他人不恭,是蔑视他人,也是自己或傲慢、或狂妄、或猥琐的表现。 ⒉“沉雅自然”、“容止可观” 人的仪容要可观,既要符合审美的要求,又要赏心悦目。董仲舒说:“衣服容貌者,所以悦目也,……故君子衣服中而容貌恭,则目说矣;……行思可乐,容止可观,此之谓也”[②]。从审美意义上说,人的仪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容貌形色和服饰打扮。“形色,天性也”[③]。人的容貌、身体发肤是自然存在物,但这种自然存在物具有一定的后天习得性,通过礼仪的学习,和内在修养的提高,可以使容貌形色优美化,至少可以通过学习,而懂得应注意些什么,“顾念形色,不违大德”[④]。服饰打扮,也有个标准问题,儒家要求要适体,要因时因地因场合而制宜。 “沉雅自然”、“容止可观”的要求,就是沉稳而不浮躁,优雅而不俗套,自然而不雕琢,就其肯定的规定来说,就是要容貌辞气宽裕温柔,温雅舒迟,“身要严重”,“色要温雅”,直至“纯若钟山之玉”的程度。就其否定的规定来说,服饰不可过分华丽耀眼,奇诞怪异,轻佻夭冶;仪容举止不可过分夸张,不可故弄玄虚,哗众取宠。“容貌要沉雅自然,只有一些浮浅之色,作为之状,便是屋漏少工夫”[⑤]。与此相反,仪容、举止优雅自然,则体现了一个人的自信和内在的力量,是对自我的肯定。“正大老成”的容貌,配合以“简重真切”的言语和“光明笃实”的心术,这正是一个人的人格力量所在。 ⒊“不重则不威”、“威而不猛” 自孔子以降,儒家一直主张人要有威仪。所谓威仪,贾谊解释说:“在小不宝,在大不佻,狎而不能作,习而不能顺,姚不惛,卒不妄,饶裕不赢,迫不自丧,明是审非,察中居宜,此之谓威仪”[⑥]。简单地说,不拘谨,不放肆,不被狎侮,宽容有度,从容镇定,明察是非,行为恰到好处就是威仪。儒家非常看重人的威仪,认为服饰的深意就在这里,“为冠所以庄其首也,为履所以重其足也,衣裳襜如,剑珮锵如,皆所以防其躁也。故曰:俨然,人望而畏之”[⑦]。 威仪是以仪容庄重为前提的,“君子之容舒迟,……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⑧]。庄重既是尊敬别人的需要,也是尊敬自己的需要,“敬人者,非敬人也,自敬也;贵人者,非贵人也,自贵也”[⑨]。一个人衣冠不整,仪容轻佻,“举止粗放,不拘礼仪,这种不自重的结果是别人也放弃对他的尊敬”[⑩]。儒家所谓:“貌轻则招辱”(11),“轻乎外者,必不能坚乎内,故不厚重则无威严”(12),“吾苟轻于

笑周旋,则物得而狎之”(13),都说的是这个道理。自己仪容端庄,尊敬了别人,别人也就不会反过来轻侮自己,“恭则不侮”(14),自己也就会显得有威仪,“貌重则有威”(15),仪容文饰得恰当,就可以“威仪反反”。君子要有威,但同时儒家又用“威而不猛”,“不厉而威”(16),对“威”作了必要的限定。这种“威”是儒者之“威”,是君子之“威”,而不是横眉怒目、令人骨寒的“淫威”。 二、儒家仪容观的主要特点 儒家仪容观的上述主要规范,体现了儒家仪容观的最主要的特点,即崇尚中庸。下面进一步从“度”这个意义上来说明这一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