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构语境中的妇女解放

——从历史到历史书写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剑利,yangjianli@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近代中国妇女解放长期以来鲜受质疑,然而,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反男性主导”论改变了这种状况。“反男性主导”论将男性主导看做中国妇女解放成色不足的根源,不仅在价值层面质疑其正当性,而且在历史书写的策略层面对助推“解放”的国族主义叙事进行解构。“反男性主导”论带来了巨大冲击,但是它有极端性和非历史性的一面。本文从近代中国特定的历史情境出发,把妇女解放放在国家建构语境中进行考察,梳理其中的几个主要议题,并结合语境问题分析“反男性主导”论的一个经典叙事,指出“反男性主导”论及其叙事在界定中国妇女解放时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借此揭示语境问题在历史书写中的重要性,即它比策略问题更为根本。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10 期

字号:

      一、引言

      中国妇女解放是在男性主导的国族主义的推动下兴起的,其正当性长期以来鲜受质疑。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西方女性主义史学介入中国妇女史研究,这种状况悄然发生了改变。女性主义史学以社会性别理论为依托,主张通过一种女性视角来描绘传统妇女,重新建构一种以女性立场为中心的历史,摆脱男性中心史观的偏见和局限。受这一潮流的推动,有关中国妇女解放的研究就出现了一种“反男性主导”论。“反男性主导”论的基本主张是:妇女解放是妇女自主的事,无需男性主导。从这一主张来看,中国妇女解放不仅变得可疑,而且其正当性也变得岌岌可危。

      譬如,有论者曾这样怀疑:“中国妇女解放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自发的以性别觉醒为前提的运动,妇女平等地位问题先是由近现代史上那些对民族历史有所反省的先觉者们提出,后来又被新中国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下来的……这使我们无法断定,享受着平等公民权的女性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了‘解放’意义上的自主和自由,女性是否是妇女解放中的‘主体’,她今天的一切究竟是她应该有的一份权利还是被强制规定的一种身份。”①还有论者说得比较明确:“近代中国的妇女运动或妇女解放遭逢的最大瓶颈,在于争取平等与自由的主导权并非掌握在妇女本身。不论五四时期个人主义式的自我觉醒,或日后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式的全体解放,其主要焦点与诉求,都是以无性别之分的群体利益为重。”②与此类似的说法还有不少,其共同表达的意思可以这样来概括:第一,中国的妇女解放不同于西方历史上那种由妇女自身掌控的妇女解放,是在男性主导的国族主义推动下兴起的,这样的妇女解放有缺陷,即妇女自身缺失主体性和主导权,算不上真正的妇女解放;第二,中国妇女解放的缺陷是由男性主导造成的,因此,男性主导是不应该的,应该被反对。这是“反男性主导”论对中国妇女解放的一般性看法。

      在“反男性主导”论看来,中国妇女解放的缺陷是在其起始阶段铸就的,因此,其批判的矛头大多指向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在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的批判中,“反男性主导”论除了指责男性主导的不正当性,质疑“解放”的成色,还基于女性立场,从女性视角对助推妇女解放的国族主义叙事进行批判和解构,认为其所谓“解放”,本质上不过是蕴含了男性主体的国族主义以“进步”的名义强加于传统妇女的一种现代化暴力。因此,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不应该像在主流叙事中那样被颂扬,而应该被审判。

      凡此种种,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近代中国妇女解放的历史。

      近代中国处在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的急速转型期,在旧王朝衰竭、新国家肇建的过程中,国家建构始终是其时的核心议题。考虑到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是应国家建构的吁求而兴,而且也是在国家建构的背景下展开,本文将把它放在国家建构的语境中来考察。结合语境问题,通过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的几个主要议题的梳理,并通过分析“反男性主导”论的一个经典叙事,本文将指出“反男性主导”论及其叙事在界定中国妇女解放时存在的缺失和偏颇,及其极端性和非历史性的一面,同时也将借此提示语境问题在历史书写中的重要性。

      二、救亡语境下的妇女改造与国家改良

      中国的妇女解放是晚清才有的事,学界一般把废缠足与兴女学当做其起始,但废缠足与兴女学又有一个西方源头。19世纪下半叶,应和西方殖民势力加速东进,基督教加紧了在华的传教活动。为表现基督文明的优越,也为了方便传教,传教士提出了“释放女人”。③

      “释放女人”涉及文明教化、国家贫弱等方面。传教士认为:“西方文明教化之国,其待女人皆平等,东方半教化之国,其待女人皆不平等,若在未教化人中,则其待女人,直一奴仆牲畜无异矣!中华为东方有教化之大国,乃一观看待女人之情形,即可明证其为何等教化之国矣!不释放女人,即为教化不美之见端,永远幽闭女人,亦即为教化永远不长之见端也。”④传教士指出,中国对待女人有三大恶俗,“一为幽闭女人,二为不学无术,三为束缚其足。前二端,为东方诸国之所同,后一端,为中华一国之所独。”⑤他们认为,这是造成中国贫弱的根源,“若不从根本上施治,而释放女人,造就女人,决不能望其转贫为富,化弱为强矣”!⑥“而中国为尤亟,应对症发药,非此不能奏效也。”⑦

      “释放女人”是传教士从中西比较的视角提出的,本质上是为了“文明的启蒙”和“上帝的救赎”。⑧尽管如此,这种言说在某种程度上毕竟是中国妇女解放观念的开启,而且其中的强国论对晚清改良士人产生了重大影响。

      1882年,北上赶考的康有为路过上海时看到了《万国公报》中有关缠足的文章,深受触动,次年便在家乡成立了一个戒缠足会,开了国人废缠足之先河。⑨在改良士人看来,缠足当废的理由主要有三。其一,缠足是国耻。戊戌期间,康有为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在其中痛陈缠足之弊,提出了国耻说:“方今万国交通,政俗互校,稍有失败,辄生讥轻,非复一统闭关之时矣!吾中国蓬荜比户,蓝缕相望,加复鸦片熏缠,乞丐接道,外人拍影传笑,讥为野蛮久矣!而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其二,缠足是“刖刑”⑩,严重戕害了女性的身体。如梁启超在成立戒缠足会时说:“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11)其三,缠足是“害种之事”。(12)有人基于进化论思想指出:“女子为制造人种机器……为女子者,亦应研究卫生,保养肢体,以求进种改良之术。何以不此之务,而先于砥柱全身之足,从而戕贼之,索缚之,腐烂其血肉,斵伤其筋骨,而使之失其本来……于此而欲制造强健之国民,得乎?宜乎人种之日流衰弱也。”(13)强国先强种,废缠足切合了晚清改良士人的强国梦,得以被建构为保种强国的手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