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2013)04-0074-07 晚明传奇塑造了光彩照人的女性群像,其中既有以“情深”为要旨的“情女”形象,还有文人化的才女形象,也有以“节”为要旨的节妇形象。女性之“才”,学界钟爱之,女性之“情”,学界激赏之。而对于女性之“节”,论者向来寥寥。晚明传奇中的节妇形象是否是社会存在的真实反映,是否受到晚明进步思潮的影响,循着这些问题,笔者梳理晚明传奇中“节妇”形象,求其概貌,窥其因由。 一、晚明传奇中节妇形象概况 晚明传奇中的节妇形象作为一个群体大量存在,据笔者统计,嘉靖至明末以节妇为女主人公的传奇剧本25部,其中节妇形象26人。如《芙蓉记》中崔王氏、《鲛绡记》中沈琼英、《玉合记》中的柳氏、《宝剑记》中张贞娘、《断发记》中裴淑英等。节妇们不仅美丽、善良,更加重视自身的“贞节”。传奇作家着意描述节妇对贞节的捍卫,铺陈节妇为避免失节而采取的种种对策。其一,毁容。毁容是众多女性遭遇强娶所采取的措施。如《玉玦记》中秦庆娘避乱而被恶人掠,欲纳为妾。秦氏截发毁容断恶人之念。《埋剑记》中的颜氏,夫战南蛮而被俘,十年无回。众以之为死。颜氏父亲劝女改嫁。颜氏剪发以拒绝父亲的再嫁要求并割股养婆。其二,自尽。《双珠记》中的郭氏,貌美而被人图谋。丈夫因之判绞刑。郭氏乃自投于渊,求贞烈。《金花记》中金花,容貌如花,更有才情。丈夫周云赴考,金花在家中被恶人强娶,守节自刎身亡。其三,逃避。《玉合记》中柳氏貌美,为避战乱,免遭恶人纠缠,而入法灵寺为尼。其四,对簿公堂。《金锁记》中窦娥被张驴儿威胁,逼娶为妻,窦娥不从,讼于官府。 晚明传奇节妇形象的大量出现与作家创作主旨密切相关。置于特定历史情境,晚明文人传奇作家面对的是一个绵长久远的戏曲创作传统。纵观戏曲,“有益风化”是其一贯追求。《青楼集志》中说:“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君臣如《伊尹扶汤》、《比干剖腹》,母子如《伯瑜泣杖》、《剪发待宾》,夫妇如《杀狗劝夫》、《磨刀谏妇》,兄弟如《田真泣树》、《赵礼让肥》,朋友如《管鲍分金》、《范张鸡黍》,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1]7他列举剧目以证明杂剧完全符合宣扬三纲五常的要求,而表述得最鲜明的要数《琵琶记》开场词中的警句:“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传奇自崛起之日就一直强化着它的伦理教化功能,往往以道德教化来塑造女性形象。 统治上层的提倡与思想界的颂扬造就了女性道德教化的汹涌奔腾。明初,朱元璋登基伊始就有意识地提倡女性贞节思想。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覆,转达上司,旌表门闾。”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2]425。女子守节不但得到政治上的表彰,而且得到了物质的奖励。这些措施鼓舞了女性的守节热情。另一方面,明王朝对女性再嫁明令加以歧视和贬斥。对于该当受封的官员妻子规定,“其妻非礼聘正室、或再醮,及娼优婢妾,并不许申请”……凡妇因夫贵,子贵受封,不许再醮,违者治之如律”。再有“凡妇人因夫、子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将所授诰敕追夺,断罪离异”[2]115。官宦女子一旦再嫁,就剥夺了诰敕的权利,而受封再嫁更要治罪,并同娼、优、婢、妾同列。“贞节”成了一道鲜明的分水线,女性遭遇截然相反的官方对待。 不仅如此,明政府还通过闺训、家规的方式强调女性的最高道德规范,“贞”、“顺”、“节”、“烈”。晚明大儒吕坤在《闺范》中提出:“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窥。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渎伦,小节尤是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3]女性从小就被灌输贞节观念,接受守身如玉、男女授受不亲、为夫守节的教育,所造就出来的当然也只能是节妇烈女。 当社会营造浓厚的“贞风烈雨”氛围,身在其中的女性无法不受其影响。有明以来,众多女性怀着从一而终的信念走过她们的一生。明代贞烈女性数字较大。就《古今图书集成》所录历代烈女的统计,明代节女人数为27 141人,烈女人数为8 688人,合计为35 829人;而元代节女人数359人,烈女人数383人,合计为742人;清代节女9 482人,烈女2 841人,合计为12 323人[4]。由此可见,明代节烈女性人数大大多于其他朝代。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明代传奇中“贞女节妇”数不胜数,以封建理学、伦理纲常说教为理念而塑造的女性弥漫于传奇中。这一戏曲创作传统即便在思想解放涌动的晚明时代仍然起作用。 江楫在《芙蓉记》中塑造了贞烈、美丽、满腹才华的女性崔王氏。作家在《芙蓉记原序》诉创作缘由:“籍儿自会城归,持野史与阅,中间今者古者,信者幻者,类不一。中载《芙蓉小传》,反复顶踵,节义周真,可以风也。爰据少质,作戏剧凡30章。”又述作意云:“夫妻纲常友朋伦,重婚再世果希闻。时人请听《芙蓉记》,不数《香囊》、《琵琶》声。”(卷末收场诗)[5]作家希望借此能延续《琵琶记》风化传统,强调传奇的教化作用,强调“夫妻纲常”。沈鲸在《鲛绡记》着意塑造了沈琼英这一美丽勇敢、坚贞不屈、情深义重的女性形象。剧中着意表现女性之贞烈模范。作者宣称:“琼英沈老真堪敬,节义双全名振,万古流传戒后人。”(第三十出《团圆》)[6]无独有偶,沈鲸的另一部作品《双珠记》也塑造了郭小燕这一节烈女子。作家借剧本道出创作心理:“从来名教纲常重,德行彻重瞳,褒旌宠锡如天纵。忠和孝,难伯仲,况坚贞胶巩,从容成义勇,卓异尤超众。”(四十六出《人珠还合》)[7]这不正是“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最形象、最生动的诠释和深化吗? 二、“贞”即“情” 从晚明传奇涉节妇剧本统计来看,从嘉靖至万历再到明末,节妇形象有一个逐次递减的趋势。嘉靖至万历初的节妇剧本创作最为繁盛,占当时传奇创作总量的三分之一。万历以后节妇剧本创作与彼时传奇创作总量相比份额则呈现锐减,由嘉靖至万历初的33%到了万历至泰昌末的11%。泰昌至明末,节妇剧本和节妇形象的数量与所占份额继续减少,剧本8部,仅占当时传奇创作总量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