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季士人的殉国情况,一直是史家长期关注的焦点之一。崇祯十七年三月北京城破时,就有不少士人殉国①。随着清军南下,南明弘光、隆武、永历诸朝的陆续覆灭,殉国士人的规模也在不断地增加。有感于他们的气节,当时的文人便为他们撰写各类纪念文字,更有不少有识之士将他们的殉国视为明清易代之际的重要现象而为他们系统地树碑立传,如查继佐《国寿录》②、高宇泰《雪交亭正气录》③、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④、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⑤、陆翼王《争光集》⑥等,到后来乾隆皇帝敕编《胜朝殉节诸臣录》,对这批殉国士人给予盖棺定论式的高度褒扬⑦。当代学者对明清之际大规模的殉国现象已有极精彩的研究⑧。但相关的讨论或以考证钩沉殉国士人的生平事迹、探究殉国的原因为主,或以辨析殉国行为背后的儒家义理、价值取向为主,其取径主要在历史和思想两端,在文献史料上则侧重运用正史、野史、笔记以及诗歌、各类文章中较易敲定具体史实和意义的部分。对于当时与殉国相关的大批诗歌,尚未充分注意及之。对于殉国士人如何在诗歌中铺展、呈现他们的痛苦与情感,怎样在一字一句、形式格律之间表露其思想、情感等层面,缺乏细致深入的研究。至于大量诗歌中蕴藏着的整个明清易代之际的“情感结构”和道德振荡,似乎尚未引起研究者的兴趣。有鉴于此,本文以绝命诗为中心,对南明殉国士大夫的情感加以初步探讨。 在与死亡殉国相关的诸多诗歌中,绝命诗无疑是比较特殊的一部分。凡临终赋诗均可称为绝命诗(或绝笔诗),但这里所谓的绝命诗是特指士人殉国前的临终赋诗,一般为主动求死或抱万死之心而战死、被执后求死等情况下所赋之诗,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谓的临终述怀或感慨。当时亲历死事的人多已注意到殉国士人临死前是否有“求死”之志是衡量他是否真的殉国的标准。如黄宗羲认为,只有“志在于死”和有“欲死之心”的人,才可以说是死节之士⑨。钱澄之也有类似的看法,他对当时将“烈烈而死”与“求生不得而死”两种不同的死亡混为一谈而一律称为“忠义”表示不满⑩。在他们看来,若无求死之心、必死之心,则所谓殉国只能称为遇难。本文着重分析的便是部分殉国士人在自杀或临刑前的绝命诗。 然而,殉国士人在自杀或临刑前刻意赋诗的行为究竟意义何在?有学者认为绝命诗是“明代士人好辩,热衷于立言”的一种表现(11),勿庸讳言,相当多的绝命诗体现了这一旨趣。且诗中的自我往往伟岸崇高,承担着劝说自我的功能。另有学者认为“以一首慷慨的诗作为结束(对于殉义之人)是必要的”(12)。实际上,许多绝命诗的内涵比较复杂,无论以立言或以慷慨视之,均失之简单。此外,相对于明季大规模的殉国而言,士人在殉国前赋诗的只占有极少的比例,可见诗对于殉义之人来说绝非必要。但,诗在死亡的过程中,有时却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作者可以借助诗歌来完整展现他们死亡的过程,以及表述他们对于死亡的恐惧、焦虑和紧张,又可以通过诗歌来表述围绕死亡的诸多情感、道德和欲望。在众多的死亡之中,弘光朝左都御史、大儒刘宗周,永历朝文渊阁大学士、吏、兵两部尚书瞿式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张煌言等三位名臣之死尤广为人知,在当时即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而在他们死亡的过程中,诗分别扮演着不同的重要作用。 一 南明绝命诗概说 在进入具体的个案分析之前,有必要对当时众多的绝命诗做一个初步的综述。只有这样,才能在比较的视野中更加深刻地理解刘宗周、瞿式耜、张煌言等人的绝命诗。 弘光元年(1645)五月,南京城破,弘光朝覆灭。当时自杀、被杀的大臣甚多,临终赋诗者初步可考者有黄端伯、无名乞丐、凌駉、顾所、张锡眉、侯峒曾、徐守质、夏允彝、左懋第、陈用极、朱集璜、许琰、麻三衡等十三人。 黄端伯为当时礼部主事,以不朝新政府被杀。临终“北向叩头,口呼高皇帝、烈皇帝就死”,又口偈《绝命词》云: 对面绝商量,独露金刚王。割截无嗔恨,刀山是道场。(13) 又当时南京城破,殉节者较少。故流传某乞丐投百川桥下而死,题诗桥上云: 三百年来养士朝,如何文武尽皆逃。纲常留在卑田院,乞丐羞存命一条。(14) 此诗如今看来,当系文人伪托暗讽之作。 当时在外抗清不屈而死赋诗者还有凌駉(1612-1645),福王时授监察御史,巡抚河南,守归德,清兵渡黄河南下,城破自缢死。凌駉原名云翔,字龙翰,歙县(今属安徽)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有《绝命诗》(15)。 战火延至苏州。六月,徐汧(16)、文震亨、顾所受死。顾是长洲诸生,赋诗自缢学宫,遇救,乃赴水死。诗云: 身是明朝老布衣,眼前世界不胜悲。从容死向宫墙地,免使忠魂弃浊渠。(17) 嘉定一战,死者极多。张锡眉(?-1645)先世本是松江人,徙居嘉定。弘光元年(1645)闰六月十七日,清军兵围嘉定,张锡眉率众守南门,坚持十余日,徐守质战死。城破后解带自缢于南门城楼上,有绝命词云:“我生不辰,与城存亡,死亦为义!”黄淳耀(18)、董用圆、马元调、夏云蛟、唐全昌、侯峒曾等人皆同死。侯峒曾临终赋诗(19)。徐守质有《绝笔》诗(20),夏允彝有《绝命词》(21)。 闰六月二十日,左懋第在北京被杀(22)。左懋第是弘光朝出使清廷的大臣,不愿意被多尔衮招降而主动请死。史载左懋第“至宣武门外,神气自若,南向四拜,端坐受刑”(23)。在羁押期间,先后有《捧先帝御笔哭诗》、《哭海上山旧诗》、《赋感》及《绝命诗》诸诗(24),一同遇难的陈用极有和诗(25)。左懋第之死及其《绝命诗》流传到南方,影响较大(26)。 七月六日,昆山陷。贡生朱集璜助知县王佐才守城,投河死,书《绝命词》于衣带(27)。长洲有诸生许琰绝食而死,似亦在此时。有《临终绝笔》,言辞激烈(28)。 七月,在稽亭山寨举兵的麻三衡被擒至南京而死,有《绝命诗》(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