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要着力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卫忠,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必须明确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努力创新法制教育内容,不断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方式。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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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3)06-0044-005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出了新的部署。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有赖于成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创新法制教育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谈谈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教育效果需要着力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明确大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是教师的“教”与大学生的“学”双边共同活动的过程,两者缺一不可。“学”是活动的主体,“教”是活动的主导。只有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明确大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使学生成为主体角色,才能引导帮助大学生产生学习的内在动力,积极、主动、能动地学习,主动接受法制教育的影响,积极向教师提出质疑;才能充分发挥自身参与教学过程的主体性,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1.大学生是能动地认识并影响法制教育及其教育者的主体。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大学生不是消极被动地接收法制教育者及受其教育的影响,简单地原封不动地把外在的要求移植于自身内部,而是以自己积极的活动能动地接受法制教育影响,能主动、积极地作用于教育者所提供的法制教育信息;同时,大学生也可以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能动地影响法制教育者的认识和活动。尤其是当大学生发现现实中遇到的问题与教育者传授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时,总是希望教育者给出满意的解释和理由,促使教育者也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2.大学生是自我法制教育的主体。大学生在法制教育过程中的自我教育,首先表现在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能够在教育者的启发、指导下独立地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在自我法制教育中,教师要为学生营造良好和谐的气氛,形成平等、民主的教风,引导大学生以主体的姿态能动地认识自己的法律水平,并按照社会要求能动地提高法律素养。其次,大学生还能够把自己看做是教育对象,通过法制教育进行自我支配、自我调节和控制,并利用内外两方面的积极因素,主动地去认识、学习和接受教育者的影响。有些高校还注意培养和选拔一批法律知识比较丰富、具备一定法律素质和宣讲能力的学生,组成法律宣传骨干,让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大学生是有创造性的主体。大学生主体地位的突出特点就是大学生还具有创造性,能够将教育者所传达的法律思想以及内容,加以吸收、认同、内化,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因此,法制教育者要明确自己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引导帮助大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仅要掌握法律知识,更要认识和把握学习法律知识的规律和方法,把握进入法律知识大门的钥匙,提高大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努力创新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是广泛而具体的,是随着时代和社会要求及具体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应该根据时代特点和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大学生法制教育在内容上应强调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合理交叉,同时渗入专业法律规范教育。

      1.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程序法是依附于实体法而存在的,但我们应该看到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于实体法的价值,而且程序法可以弥补实体法的不足。追求程序的独立,是由程序法本身的价值和功能所决定的。程序特别是现代程序,除具有相对于实体法的工具价值外,它自身还是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实体,具有独立的作为目的的内在价值,即程序本身,而不是结果。程序法的重视和发展,确立程序的相对独立,可以使得社会公众因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合理性而切实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从而形成对法律制度的普遍信仰和尊重。

      现阶段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重视程序法在法律运行和体制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相互结合,突出大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使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仅能够掌握丰富的实体法知识,而且熟练知晓相关法律操作程序,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可以灵活运用法律武器顺利解决问题打下基础。如大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类似“校园暴力”、“家教诈骗”、“兼职陷阱”、“虚假招聘”等事件时,可以理性地应付,基于自身了解的法律知识,准确地选择对应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甚至诉诸于法院诉讼,合理地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此外,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机结合突出法律运用能力的高校法律育人模式,还能够使大学生在毕业进入工作岗位后,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或自身遇到法律纠纷时,沉着冷静,处变不惊,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加以应对,充分展示自身良好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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