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律引导下的俄罗斯青年自组织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庄晓惠,天津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天津 300160 庄晓惠,女,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外公共管理比较研究。

原文出处:
天津法学

内容提要:

青年是最容易产生激进思想与行为的群体,处于特定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俄罗斯青年,由于受历史文化的影响,他们常常以各种形式的自组织为依托来表达激进的意识与行为。这些自组织既有积极的组织也有消极的组织。经历了政治经济重大变革的俄罗斯,始终把青年问题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障青年人的各项权利,政府建立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扶持和引导,使青年人真正起到了国家主力军的作用。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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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28X(2013)02-0103-04

      社会群体是社会运行的主导者,各群体在发挥自身功能的同时,相互之间进行有序关联,通过群体间的协调运转维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青年这一群体,正值生命力和创造力最旺盛的阶段,他们承载着上下两代人的希望,往往被人们寄予更多的关注和期望。青年是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意识行为与国家的兴衰荣辱直接相关。青年问题的重要性吸引了各国研究者的旨趣,俄罗斯学界对青年问题的研究亦是如此。

      一、当代俄罗斯青年自组织产生的背景及状况

      转型期间的俄罗斯由于传统社会化模式遭到破坏,大多数青年没有明确可靠的社会准则可以遵循,以致价值观混乱,社会行为失范。经济结构转型和学校所学内容与劳动力市场需求脱节,加剧了年轻人的就业难度,使得俄罗斯青年失业率不断走高,1996年城镇登记的失业率达到了35.5%。在就业的青年人当中,也很难找到与自己专业相符的工作,这种情况在俄罗斯全国普遍存在,而且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一直走高的失业率,加剧了青年犯罪率的升高,青年人吸毒、酗酒的现象增加,14—30岁犯罪的青年人占总犯罪率的50%[1]。同时,这些不良嗜好也使青年人的死亡率和离婚率增长。对于占据劳动人口35%的俄罗斯青年群体来说,这些现象严重威胁了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从前苏联时期到转型后的俄罗斯,无论执政政府出于何种目的,都对青年问题关注有加。俄罗斯转型初期,政府对青年组织和青年运动给予了制度框架下的大力扶持,1992年成立了专门管理青年组织事务的全俄青少年社会组织国家理事会,同年9月6日又颁布了苏联解体以来有关青年工作的第一份专门文件——俄罗斯总统令《关于国家青年事务的若干优先举措》。随后,俄联邦上议院于1993年6月3日通过了《俄联邦国家青年工作主要方向》的决议,该决议明确规定大力扶持青少年组织发展,以政策法律的形式明确把青年组织发展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和优先工作方向。随后的1995年6月18日又相继出台了《国家支持青少年社会组织法》、总统方案《俄罗斯青年1998—2000年纲要》、联邦文件《俄罗斯青年2001—2005年纲要》等。在这种宽松而有序的氛围下,俄罗斯的青年组织蓬勃发展,目前俄境内活跃着40多万个青年社会组织。《国家支持青少年社会组织法》规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会员超过3000名,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的青年组织,就可以列为国家级社会组织,享有国家专项资助。到2002年5月1日,俄罗斯享受国家资助的青少年组织有57个[2]。这些相应政策法律的及时出台,把青年组织及其活动纳入法制化进程,青年行为因急剧转型而产生的盲目性和混乱性迅速得到扭转,青年组织的行动更加独立,政治意识更加成熟,被某一政治团体利用的可能性减少,政治色彩逐渐淡化。

      转型过程中,俄罗斯青年组织性质的明显转化,足以说明国家管理方式的成效性。转型初期,俄罗斯青年当中不乏消极、盲目和发泄性质的激进行为,其组织以嬉皮士(хиппи)、朋克(панк)、光头党(Скинхедфракции)等派别为代表,他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恐慌与混乱。经过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正确引导,俄罗斯青年的主体意识逐渐成熟,他们表达激进思想的方式逐步走向积极的一面,现有组织多是环保、民族爱国取向的组织。根据俄罗斯青年自组织的活动倾向,当前可以把这些组织大致分为七个类型——生态保护主义(7.6%),民族爱国主义(7.2%),支持在野党派(27.5%),民族主义(11.7%),抗议派(10.6%),亲克里姆林宫派(25.7%),权利保护主义(8.3%)等[3]。那些与在野党价值观一致的青年组织,在人权保护、社会公平方面起到了推进俄罗斯民主化进程的作用。

      二、俄罗斯青年参与自组织的动机

      俄罗斯青年参与自组织的动机主要可以分为:交流思想、公共参与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其中,寻找一个属于自己小圈子的人所占比例最大,89.1%的权利保护主义者和11.3%具有民族意识的人具有这样的动机。有的参加者是为了从社会活动中获得政治经验和技能,其中生态保护者占2.4%,亲克里姆林宫派占26.6%,这种动机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和行动指向——解决长远的政治自我实现问题,这些人具有明确的思想动机。14.3%的权利保护者和80%的民族—爱国者,以交流思想为目的。14.3%的环境保护者和47.5%的民族—爱国者,以维护正义公平为目的。所谓维护公平者,具体是指那些支持当前政治体制的人(包括2.2%的权利保护者,26.6%的亲克里姆林宫者)和反对现行秩序的人(包括2.2%的权利保护者,62.5%的民族—爱国者)。此外,还有异端思想者(包括4.2%的亲克里姆林宫者,22.6%的民族主义者)和异教徒(抗议者仅占1.7%,民族主义者占24.2%)。

      动机中的终极价值决定着思想行为的方向。以此分类,可以把参与青年组织者的动机分为以下三大类:第一种是惯于表现的、没有明确思想倾向的自发性行为;第二种是具有某种工具性质的践行思想的行为;第三种是具有特殊思想的行为。综合来看,属于无明确思想目的、只想表现一下的人占11.3%,为实现某种思想而作为工具的占28.1%,具有个别思想的参与者占20.4%。可见,半数以上的参与者都具有思想倾向,这说明参与青年自组织的人完全是有自我意识的,而且大多数年轻人都有具体的目的,有1/2的参与者利用这种形式实现其思想动机。研究表明,符合第三种思想动机(具有特殊思想的行为)的主要是民族—爱国者,他们占33.4%,还有民族主义者占23.9%和反对派占22.2%。符合第二种动机的,也就是具有实用性目的的人,多数是维权者占(54.2%),还有45.8%的亲克里姆林宫派。尽管有时候这些人的行为结果看似和他们的思想倾向并不是直接相关的,但是绝不能说他们的行为没有思想倾向性。符合第一种动机(在具体场景下自发参与)的青年人中,属于抗议者的占14.8%,属于环境保护者的占13.1%,亲克里姆林宫派占12.2%。这也说明,有时候,参与者的个人利益与本组织的目的并不总是一致的,许多时候青年人“建立小圈子”的意识引发他们参与某些行动。总体来看,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动机可以分为两大部分——支持当前的政治体制和抗议与反对当前制度。26.6%的人以各种形式表达亲克里姆林宫的行为,他们属于支持当前政治体制的人。反对派的主干力量有62.5%的人是民族—爱国者,此外,还包括18.8%抗议者和18.1%的在野党派支持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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