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6-0136-05 人力资本的形成与积累很大程度上依赖教育的投入,而公共教育投入和家庭教育投入是我国教育投入的两大主要来源。公共教育投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合格劳动力,实现社会财富的有效积累;家庭教育投入则以代际传承为基础,将子代人力资本积累与父代养老有机地联系起来,保障家庭人力资本内生积累机制与家庭养老的顺利实现。但是失业青年的大量出现对教育投入的有效性产生了重大冲击。 一、我国失业青年概况 我国失业青年总量到底有多少?目前的统计数据既不全面也不准确。首先,“青年”一词弹性太大。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中国统计局、中国共青团等对“青年”的定义皆不相同。这些口径不同的“青年”规定不仅不能为研究提供帮助,反而会放大或缩小研究范畴。其次,对我国失业青年的研究应具系统性和全面性。然而,由于我国相关统计年鉴与公报所登记的失业率均为城镇数据,农村不在统计范畴内,从而造成关于失业青年的数据流于片面。不仅如此,登记失业的覆盖面有限,如没有当地户口以及不愿意登记的人均不在统计范畴内。再次,不同类型失业青年的关注重点不同。如对失业第二代农民工、“新失业群体”、失业大学生均有研究。但由于关注点不同,造成相关数据分散,尚未对失业青年形成一个完整的构架。综上原因,本文以出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作为一个大致的年龄分界,将16—29岁的人定义为青年。即便如此,本文所用数据可能跟真实数据仍存在差异,尽可能对我国现有失业青年的数量进行估算。 有研究者将目前我国的失业青年与曾经的“待业青年”相区分,从户籍和学历两个维度,将其分为四个群体:一是拥有城镇户籍且仅受过初、中等教育的青年失业群体;二是拥有农村户籍且仅受过初、中等教育的青年失业群体;三是拥有城镇户籍并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失业群体;四是生源地为农村并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失业群体①。后两个群体被统称为大学生失业群体,户籍对他们来说影响不大。目前主流研究将上述三个群体分别称之为城镇失业青年、失业青年农民工或失业第二代农民工和失业大学生。 城镇失业青年,一般为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或“三校生”,他们的年龄大多在15—20岁之间。年龄小、学历低、且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训练,他们将来成为失业青年中长期失业者的可能性最大。虽然他们占整个城镇劳动力供给总数的比例不是很高,但由于该群体的低龄化,其就业问题不容忽视。青年失业人员的数量以及其他基本情况在1998前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上有所涉及。据统计,我国的青年失业人口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1997年城镇失业人员高达345.25万人,与1984年的195.9万相比,增长幅度超过了70%。2000年后,不再对登记失业青年人数进行单独统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2010年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08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②。我国将16—59岁的个体界定为劳动力,16—29岁的失业青年具体数量不详。但根据对几年来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增长趋势,以及对以往数据的综合分析判断,城镇失业青年人数有增无减。2005年5月,全国青联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联合公布《中国青年就业状况调查报告》,由就业反推失业,可以了解当前我国青年失业的现状。该报告的调查对象为15岁至29岁的青年以及他们的雇主,共涉及7000个青年样本和220个企业样本。调查显示,15—29岁青年的总体失业率为9%,高出当年社会平均失业率约3个百分点③。而大量失业青年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进行失业登记,因此实际数字也许远远高于调查数据。 需要强调的是,广大农村青年尚未进行失业登记。而这个群体的人数究竟有多少?农业部课题组曾从广义上估算,当前农村存在约1亿多的剩余劳动力,而根据王俭贵、丁守海从狭义上估算,当前中国仅剩46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④。其中农村失业青年到底有多少?迄今仍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2000年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为12.65亿,其中城镇人口4.56亿,农村人口8.07亿。15—24岁的青年占我国人口总量的15.9%,约1.97亿⑤。由于城乡青年人口具体统计数据的缺乏,假设按15.9%的平均比例测算,农村青年人口约为1.28亿。而农村青年实际人口总数可能高于以上数字。首先,本文将16—29岁定义为青年,上述统计未包含25—29岁的人口数量,其次农村并未普遍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其青年所占比例有可能高于15.9%。再结合2010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进行推断,农村青年人口总数至少应该在1亿以上⑥。联系我国农民工的年龄结构,61%集中在16—29岁,23.3%在31—40岁之间,只有15.5%的农民工年龄在40岁以上⑦。由此可见,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工为青年。1亿以上的农村剩余人口意味着即使只有很低的失业率也会形成绝对数量庞大的农村失业青年。 而对大学生就业状况的描述,最常使用的指标为毕业时签订的就业协议的比例,即“大学毕业生就业率”。200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首次遭遇就业难问题。教育部提供的数据证实,2002年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约为43万,2003年至2006年间,每年以10万的速度增加,到2005年已增至79万人⑧。如果按2002年64.7%的大学生初次就业率来估算,从2003年到2005年间,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分别达到75万、99万和120万。即使每年年底,大学生的就业率会有小幅回升,按照2003年年底83%的就业率来算,这一年至少还有36万大学生未就业,而根据2004年、2005年的就业率来看,尚未达到83%。即使依照83%来推算,2004年和2005年仍分别有48万和58万大学生未就业⑨。而2005年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率仅为72.6%,如果按70%—80%的初次就业率计算,截止到2005年年底,从2002年以来积压的未就业大学生多达600万。再来看2007年城镇劳动力市场的构成,当年约有2300多万人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其中13.0%为农转非人员,37.4%为城镇失业者,2.3%为复员军人,剩下约1085万为各类毕业生,占到总人数的47.2%⑩。联系《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统计,即使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会有2%—4%的提高(11),2008年至2010年间每年仍有约20%左右的大学生处于失业状态。以此估算,从2002年到2010年共积压了约有1500万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