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11计划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设计分析

作者简介:
李守伟(1970- ),男,山东临沂人,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创新与服务、社会网络分析(江苏 镇江 212013);林霖琳(1982-),女,江苏无锡人,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学研合作创新;李备友(1973- ),男,山东临沂人,山东轻工业学院财政与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证券市场、知识创新(山东 济南 250012)。

原文出处:
华东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创建创新型国家的又一项重大工程。其中,构建具有活力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又是实施“2011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研究发现,具有多主体网络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既不同于传统的产学研合作联盟,也不同于一般的公共服务平台。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平台的架构应以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导,包括组织管理、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研发模式、产业化、创新文化、国际合作、评价体系等八个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在功能上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共同推动重大工程技术创新与应用。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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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2012年3月15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随后于2012年5月4日又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这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创建创新型国家的又一项重大工程。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提出:“2011计划”要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建设以自然科学为主体、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等4大类协同创新中心。这些协同创新中心将以平台的形式凝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协同创新。因此,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已成为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

      要构建协同创新平台,首先需要明确其主要发展目标。“2011计划”指出,要从重大前瞻性科学问题、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突出问题出发,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力量,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创新模式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2011计划”的要求,必须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协同创新的平台、模式、机制和体制。在分析之前,还需要明确协同创新平台的参与主体。本文主要针对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展开研究,那么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平台的参与主体由哪些?具有什么特点?协同创新平台的架构如何?这些都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

      本文第二部分给出了协同创新以及相关研究现状;第三部分分析了协同创新平台的多主体动态性,并提出了协同创新平台的架构;第四部分分析了协同创新平台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最后给出了研究结论。

      二、协同创新及其相关研究述评

      协同是系统论中的概念,指的是系统中各子系统通过相互协调、合作、同步联合等集体行为,使系统输出产生1+1>2的功能放大效应。所谓协同创新是指合作各方以创新成果为目标,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准则,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一项技术创新的活动。当前,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以大学/科研机构为技术供给方的产学研合作研发是主要的协同创新形式(鲁若愚,2002)[1]。目前,大多数对于协同创新的研究都是针对产学研合作展开的。

      从产学研合作的视角出发,众多学者从协同创新的动机、机理、模式等多个方面展开了研究。对于创新企业而言,Lee(1996)指出,获取互补性研究成果、进入新技术领域、开发新产品、接近大学的重要人员、提高学术研究是企业参与产学协同创新的主要动机[2]。而对于科研院所而言,大学也能从合作中获得企业对其研究的经济支持、推进研究的实用性、探索新的研究领域以获得更多的学术成果(Genuna和Nesta,2006)[3]。李应博、周立与何建坤(2007)提出了协同创新服务中的创新能力转移的内涵,系统地研究了创新能力转移的条件,分析了创新能力转移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安排方式[4]。进而,在系统研究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何郁冰(2012)提出了“战略—知识—组织”三重互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5]。

      在企业对于科研院所的合作需求上来看,大多数学者们的观点近似。Fritsch和Franke(2004)认为,同公共研究机构的合作有利于推动企业研发活动的开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加速专利的产生[6];Nieto和Santamara(2007)则指出,企业同研究机构的合作能够显著地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7]。Hagedoorn和Roijakkers(2006)[8]的一项研究表明,企业倾向于寻求技术支持和专家服务(特别是在测试和分析阶段),即使该大学远离企业所在的区域。在他们的样本中,超过20%的芬兰企业至少与邻近的一所大学的实验室或公共科研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以完成企业的创新项目。

      对于政府在协同创新上的作用,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Biggs和Shah(2006)指出,政府机构与中小企业创新和绩效存在密切的联系[9]。然而,Cooke(2000)[10]和Doloreux(2004)[11]等人的研究却表明,实际运作中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推动作用比预期要小。

      但是,对于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系统创新上的作用,则大多数的观点基本一致。大学是科技创新和技术变革的强劲动力,它不仅为企业提供大量具有知识和技术的人才,而且能够为新产业的出现和企业创新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Razak和Saad,2007)[12]。Mansfield和Lee(1996)指出,企业同大学的合作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13]。Gulbrandsen和Smeby(2005)认为,企业同大学的合作能够产生双向的知识流动,促进企业和大学的双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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