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13)06-0049-06 德性知识论是当代知识论研究的一个新方向——从对单纯知识定义的分析转向对认知主体自身的认知品质和能力的分析。这一理论的根本特征在于,对知识的辩护过程施加了进一步的理智德性的限制,是德性伦理学和古典认识论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德性知识论宣称能解决当代知识论在辩护问题上的对立和分歧,这一理论主张实现的关键是如何理解德性概念及其与知识形成之间的关系。 一、辩护的困境 邦久很明确地认为,“在整个知识理论中,认知的辩护概念很显然是其中的核心概念”①。“辩护”作为当代知识论的核心问题,从康德的角度看,就是区分意见、信念和知识之间的关系问题②。更简洁地说,是辨明主观“置信”的充分性和客观“确信”的充分性问题。从知识的三元定义(辩护、真、信念)出发,“意见”意味着判定信念的“真”在主客观上的依据都不充分,“信念”意味着对“真”的判定仅只有主观上的充分理由,“知识”则意味着“真”的信念的判定在主客观上都具有充分依据。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可以充当判定真信念主客观上都具有充分性的依据。从这里产生了内在论和外在论、基础论和融贯论之间的对立。 邦久指出,内在论辩护的基本原则在于“一种辩护理论是内在的,当且仅当:对于认识主体来说,如果要使一信念成为认识上可辩护的,其所需要的全部要素都是认识上可把握的,即都是内在于他的认识视角之内的”③。也就是说,认知主体对充当辩护的要素可以从内在心灵中把握或接近。外在论强调从认知主体到认知功能的恰当发挥或者认知过程的可靠性出发,或者诉诸形成信念之间的因果联系来对知识进行辩护;但认知主体并不需要对充当辩护的因素具有内在的反思意识。当代一些经典作家将基础论和融贯论都看成是内在论,认为这两者是从辩护信念的结构上分类的结果。波洛克是这样阐述基础论的辩护观点的:“基础理论和其他内在理论的区别在于,它们认为某些有限的‘认识论上基本’的信念有特殊的认识地位。人们假定基本信念不需要辩护——它们是自我辩护的。另一方面,非基本信念最终都应该通过基本信念得到辩护。这样,基本信念就成为认识辩护的基础。”④融贯论与基础论针锋相对,认为“辩护没有什么非信念的来源;所有辩护都来自其他信念。诸信念通过相互依靠,从其他信念中获得支持,就像用纸牌搭成的房子那样相互支撑”⑤。 从上述的定义出发,无论是基础信念还是信念之间的融贯性,辩护的合法性都在于,主体必须对充当辩护的基础信念以及信念之间的融贯性具有内在的可把握性。在这种意义上,迄今知识辩护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内在论与外在论之间的对立上。从康德出发,知识在本质上不过意味着“置信”和“确信”相结合:“视其为真(判定为真)是我们知性中的一桩事,它可以建立在客观依据上,同时也要求在此做判断的人内心中有主观原因”。⑥以此来衡量,内在论和外在论都无法达致辩护的目的。内在论的问题在于,没有实现判定真的客观依据,知识的客观必然性无法保证。外在论问题在于,没有主体对辩护原则的明确感知——康德所言的“判断的人内心中有主观原因”,仅凭本能的认识感知也无法实现知识所需要的客观依据上的充分性。所以,知识辩护的出路只能是两者结合。 德性知识论产生的最初动机,缘于试图解决知识辩护中的困境——通过修正内在论和外在论的某些方面,调和基础论和融贯论在辩护问题上的对立。 二、当代德性知识论的各种辩护策略 从上述融贯论的辩护原则出发,问题在于,如果知识的辩护仅仅取决于信念系统中的信念之间的逻辑联系,那么融贯论就很难说明信念系统中的边缘地带的感知经验的知识地位。因为这些知觉信念不具有概念和命题知识的特征,很难形成与其他信念之间的逻辑联系。基础论的辩护主张倒是能发挥感知经验在知识辩护中的作用,但基础主义同样面临辩护困境,即如何描述基础信念与支持它们的感觉经验之间的联系。基础论者为了避免辩护中的无穷回溯问题,设定直接呈现于我们意识中的精神殊相为辩护的起点,认为这种直接经验具有内在的无可置疑的明证性,不需要其他信念的辩护而可以作为知识的来源。但是,在融贯论者看来,因为作为辩护起点的基础信念和原始的绝对质料之间存在区别,所以基础论者的辩护原则不可避免存在二难困境。如果说作为辩护起点的基础信念包含了概念和命题内容,那么它也是可错的,不足以为其他信念提供辩护。如果认为基础信念不具有任何概念或命题态度,那么它如何能为信念系统的其他信念提供辩护所需要的逻辑支持呢?这将是不可想象的。 德性知识论产生的最初动因就是为了解决融贯论和基础论在辩护问题上的冲突,从辩护策略上看,包含了可靠主义,认为知识必须从可靠的认知过程中获取,并进一步丰富了形成这一可靠的认知过程的内涵,同时,进一步赋予这一认知过程理智德性能力或品质特征的规定性。从将可靠的认知形成过程看成是基于能力德性还是理智性格的特征的分歧中,产生了德性可靠主义或德性可靠论⑦和德性责任主义或德性责任论。德性可靠论将决定知识辩护的理智德性看成是某种能力德性(如直观、记忆、反省等某种官能)时,这种辩护方式的问题也就随之产生。在德性可靠论者看来,融贯论和基础论在辩护上所存在的基本问题是相同的——企图仅仅诉诸信念之间的关系来为知识进行辩护;但知识辩护不仅涉及单纯信念之间的关系,而且还涉及主体和信念之间以及信念形成之间的关系,所以德性可靠论从主体的信念形成过程来进行辩护。这样一种辩护策略从提出以来就被批评:作为一种可靠论,德性知识论也面临着可靠论应对的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可以举可靠认知过程不是形成知识充分必要条件的反例。如,笛卡尔所讲的邪恶妖怪欺骗我们的感知的故事⑧,就说明了可靠认知过程不是形成知识的必要条件。而从德性可靠论自身来看,最直观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将哪一种能力德性看成是最可靠的,特别是在同一情景中对同一认识对象的不同能力德性的辩护发生对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