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 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942(2013)03-0001-05 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具体的策略能有效保证传统道德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践行。但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之策略的执行,以及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之效果的准确描述,与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立体监督以及预警机制的存在息息相关。立体监督机制能及时发现传统道德文化践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权衡践行实施力度、有效敦促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预警机制能有效引导传统道德文化的践行,预测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防范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纠正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错误。[1]预警机制的引导→预测→防范→纠正功能的发挥,能有效敦促传统道德文化在当代社会的践行。以下就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双重监控保障机制而展开。 一、巩固立体监督机制 传统道德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践行,立体监督机制是基本保障,立体监督机制是为了更好地敦促多维评价监测机制功能的发挥。传统道德文化在当代社会不知不行,知而不行,关键是缺少必要的立体监督机制。故此,巩固立体监督机制,成就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缺乏监督机制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对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出现了信仰危机,传统道德文化的权威与地位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为了重新塑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营造美好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提到了议事日程。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重提,表明了传统道德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转生。那么在现代社会究竟如何践行传统道德文化,以挽救我们所面临的社会转型时期新的道德危机。[2]我们提出了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机制与策略,建构了道德文化践行的长效机制,设立了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评价监测机制。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策略、机制等不能离开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监督机制,只有建立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立体监督机制,才能有效促进与保障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二)立体监督机制的价值 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立体监督机制,是指在传统道德文化践行的过程中,通过对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所存在的问题、践行的策略、践行的机制等进行系统考察而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由上而下的监督体系。[3]就监督主体而言,包括道德文化践行的主体监督机构、教育管理部门、教职员工、人民群众等;就监督的内容而言,应涵盖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管理、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策略的落实、道德文化践行经费的落实等。立体监督机制既包括上级主管道德文化践行的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亦包括下级单位和个人对上级部门的监督。由此,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多维的立体监督体系。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立体监督机制主要价值体现在如下几个层面:敦促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权衡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 敦促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就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而言,监督机制的设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敦促。监督机制的设立如何能促使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呢?就主管部门而言,监督机制的设立能有效促进道德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加大管理力度,有效催生道德文化的践行;其次,能有效加大对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策略的监督。虽然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制定了相应的方针与政策,亦实施了相应的践行策略,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执行不力、执而不行的情况。针对此种情形,监督力度的加强,能有效加强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权衡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立体监督的实施,不但能有效敦促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同时亦能对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进行权衡。[4]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一方面需要有效策略的实施,促使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在策略催生的基础之上,监督机制的设立,还有利于对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进行有效权衡。由此,监督机制的设立,有利于即时监督道德文化现代践行之效果,并适时监督评估监测机制的执行。道德文化的评价与监测如若处于毫无监督的真空之下,则评价与监测可能失效。[5]如若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立体监督机制的效果不甚理想,则将降低道德文化现代践行之力度、深度与广度,道德践行甚至暂停;如若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效果很好,则必将深入推进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步伐。由此可知,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总之,无论是道德文化践行得好与坏,监督机制的设立,均能有效地催生道德文化的有效践行。监督机制是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催化剂”,是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警醒器。在监督机制的规约之下,道德文化最终能得到更好地践行。 (三)立体监督的基本构建 为确传统保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立体监督机制必不可少。立体监督机制的建构,应该包含监督意识的觉醒、监督机构的设置、回报机制[6]的设立、监督渠道的拓宽、监督形式的创新等几个层面: 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在很大层面上依赖于监督机制的实施。构建立体监督机制,监督意识的觉醒是前提,因为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只有先知,才能后行,监督意识的觉醒能在一定层面上把握监督机制存在的意义,有针对性的提升道德文化践行的水准。监督意识觉醒后,监督机制的建立还必须有监督机构的设置。监督机构是监督机制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架构。设置监督机构应包括专职的管理机构,专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确定监督目标,有明确的监督内容等。此外还要有明确的监督失职问责制,如此,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才能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监督机构的设置,有助于实现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的“循名而责实”,[7]为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奠定牢固的基础。当然,构建立体监督机制,还应设立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回报机制,回报机制的设立能够有效避免践行道德文化之人既流血又流汗,如此则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必将顺利的推行下去。最后,立体监督机制的设置,拓宽监管渠道与创新监督形式非常必要。监督渠道的拓宽是指传统道德文化的践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还应该包括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的监督,道德主体可对监督机构的不作为行为、或监管不力之行为实施监督,如此,方能真正实现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此外,监督机构的设置,还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创新监督形式。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监督,不能执着于单一的监督形式,而是要不断地采取多角度、多方位的监督模式,监督部门对道德文化践行的监督,其形式应该包括实地监督、网络监督、BBS讨论监督、民众监督等多种多样。监督形式的多样化,既可以包括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硬”监督模式,还可以包括监督的“软”监督模式。如此,方能实现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