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改革时期德国的两种地方政权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孝远,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德国宗教改革史和欧洲中世纪史,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史学集刊

内容提要:

德国的政治体制,在16世纪发生显著变化,形成了两种发展趋势。在诸侯势力强大的地区,出现了诸侯领地邦国;在诸侯势力较弱而农村社区又较为发展的地区,出现了普通人建立百姓共和国的方案。本文分析这两种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与宗教改革运动的关系,进而在德国历史学家布瑞克教授研究的基础上,对诸侯领地邦国的性质、百姓共和国的可操作性、宗教改革与百姓共和国的关系三个问题上,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作者认为:尽管因为农民战争的失败百姓共和国无法建成,但从历史视野看,百姓共和国的理念却代表着宗教改革时期德国政治的实质性进步。只有在充分体现民意的政治结构下,才能建立真正的近代政治制度。国家的良好形象,正是藉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起来的。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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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研究宗教改革时期的德国政治,最好的办法是分析那个时期的地方政权。1500年时,德国在政治上四分五裂,皇权衰微,市民阶级无法与德国君主结盟,政治的发展,主要就体现在地方政权的发展方面。有两种趋势日趋明显:在诸侯势力强大的地方,出现了变采邑制、领主制为诸侯领地国家的趋势;而在诸侯势力较弱、城市发达和农民社区(Commune)发展的地区,出现了普通人的横向联合,旨在自下而上地建立百姓共和国。近年来,探讨这两种发展的特点和性质已经成为国际学术界前沿问题,代表性的观点有诸侯领地邦国是近代早期国家、农民政权构想是政治乌托邦、德国农民战争的思想基础是路德或慈温利的神学等。①尽管上述的研究成果斐然,受到历史学家的广泛重视,但德国地方政权的特点和性质所在,仍然是需要进一步加以分析与澄清的。

      一、诸侯领地邦国取代了领主制、采邑制,但不是近代早期国家

      德国地方政权的第一种发展是诸侯领地邦国。这种地方政权是在采邑制、领主制瓦解后形成的,却不是近代国家。

      诸侯建立领地邦国要克服来自帝国的、地方贵族的和民众的三大障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德国是统一的,中央政权完善,对地方的管理有效,诸侯是绝无可能建立起独立领地邦国的。但是,16世纪时德国政治分裂,这给诸侯割地为王提供了机会。当时的德国,二千五百多个独立权力体林立,著名的大贵族有奥地利大公;帝国议会选帝侯议院中的美因兹、特里尔、科隆、萨克森、勃兰登堡、帕拉丁六位选帝侯(第七位选帝侯为波西米亚国王,不参加帝国议会的选帝侯议院);②百余个伯爵、七十个高级教士(主教或修道院长);六十多座帝国城市;还有二千多个皇帝直辖的帝国骑士,占据了约二百五十平方英里的国土。③

      如果市民与君主结盟成功,德国诸侯也不可能建立邦国。但是,市民与德国君主的结盟却流于失败。市民曾经有过与皇帝结盟的愿望,但皇帝只想掠夺城市的财富,却无意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1519)曾大肆向城市借款,用于他在欧洲的争霸战争。1518年,皇帝以在奥地利开矿和销售粮食为抵押,用长期贷款的方式,从投资者那里获得3 000 000古尔盾;他从富格尔家族银行那里获得的借贷平均占到其年收入的四分之一。1519年他逝世时,所欠下的债务高达几百万古尔盾,包括从各城市政府那里借贷来的十多万古尔盾:斯特拉斯堡和纽伦堡各25 000古尔盾;巴塞尔15 500古尔盾;奥格斯堡、弗赖堡各8000-9000古尔盾;此外还有向施佩耶尔、沃姆斯、科隆、乌尔姆等城市借贷来的数额较小的债务。皇帝还欠下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1 300 000古尔盾,欠鲍姆加特尼(Paumgartner)公司230 000古尔盾。④此外,帝国城市还承担了20%-25%的帝国税务,尤其是帝国强制征收的财产税(The Common Penny)。又如:为了进行意大利战争,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要求1507年的康斯坦茨帝国议会批准他征税240 000古尔盾,但议会只给了他120 000古尔盾,少于他所要求的一半。遭此挫折后,皇帝即命令纽伦堡、奥格斯堡、拉文斯堡、梅明根派企业派代表至他所在的乌尔姆,命令来者给予他一笔80 000古尔盾的贷款,否则就将在法庭上起诉他们。大部分企业代表拒绝了皇帝,只有纽伦堡的代表答应给皇帝一笔礼金,因为害怕皇帝将其置于与犹太人相同的位置。⑤皇帝搜刮民脂民膏用于对外战争,完全不顾市民的利益,最终导致结盟关系的破裂。宗教改革运动兴起后,大部分帝国城市转向与皇帝对立的新教,不仅是对皇帝的公开不满,而且也是企图摆脱帝国盘剥、寻求自我发展的尝试。

      如果皇帝是强大的,诸侯自然也无机可乘。但是,德国的中央皇权却日趋衰微。德国的版图萎缩就是证据。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统治时期,西北部,奥地利家族取代瓦洛依(Valois)家族,造成了弱化德意志、强化尼德兰的结果;东北部,条顿骑士团在德国的殖民区、辖区逐渐转入波兰之手;南部,帝国在意大利的权威逐年衰弱;1499年的士瓦本战争,最终导致瑞士脱离帝国,形成新兴的瑞士联邦。1497年,选帝侯美因兹的伯贝特霍尔德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眼看帝国逐日衰败,真不知道它还将衰弱到何等地步?再这样下去,那么,我们只好眼睁睁地看到外国人闯进我们国家,用铁棒统治我们。”⑥

      如果诸侯辖地内的地方贵族势力强大,那么,诸侯建立领地邦国也不容易。然而,黑死病之后的农业秩序危机(crisis of agrarian order)导致封建主义衰弱,领主制、庄园制、农奴制趋于瓦解,地方贵族的实力锐减,为诸侯削弱地方贵族提供了机会。彼得·布瑞克指出:“至少从15世纪早期以来,在领主与农民关系中可以看到一种新的发展,从领主的角度来看,或许可以毫不隐讳地称之为‘领地化运动’(territorialization)。表面上,这不过是统治者通过交换或购买庄园地产、农民、政治权力来实现土地集中化;其实,这却是政府的内部强化,旨在通过消灭贵族和教会领主,清除横在诸侯与农民之间的中间势力。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被解除了,以便打造领地统治者治下的统一的臣民队伍,最高的主权因之也产生或者复活了。”⑦

      诸侯邦国在萨克森、巴伐利亚、蒂罗尔等地相继兴起,与这些地方诸侯力量强大、农民的社区发展相对较弱有关。这意味着邦国难以在那些政治结构仍主要依赖于农业秩序的领地建立,如莱茵河上游的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诸侯通过削弱地方贵族和教会的势力而强化自己。结果,诸侯的势力变得更强,甚至直逼皇权。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曾自嘲:“我是一个‘国王的国王’,附庸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兄弟之邦的法国君主却是‘动物的国王’,属下对他毕恭毕敬,绝对不敢违抗。”⑧

      诸侯邦国的特点是中央集权化,就是建立领地政府、地方政府,确立政府臣民关系,使领地内的各个阶层都听命于政府。在领地政府面前,领主附庸间私相授受的契约几乎成为废纸,诸侯权力越是增加,地方贵族的势力越是瓦解。

      受过法律教育的官僚掌控政府,也是领地邦国的一个特点。官吏领取工资,因此不受封建关系的束缚。事实上,这些官吏大权在握,成为民众与诸侯之间的代理人。萨克森选帝侯智者弗里德里希(Frederick the Wise,1486-1525)是马丁·路德的保护人,却从不与路德见面,一切均由他的朝臣乔治·斯帕拉丁(George Spalatin)代为转达。⑨这些知识官僚维护诸侯利益,参与制订领地法律。知识分子的政治参与,把武人政权逐步转化成了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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