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城市政治体制与权力空间的演变(1000—1600)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耀春,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城市公社是意大利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时期(1000—1600),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大部分城市公社逐渐从共和制演变为由领主及其家族统治的领主制。城市的权力空间也随之历经数次转变,从主教宫转向市政厅,再从市政厅转向领主的城堡—宫殿复合体。意大利城市政治体制与权力空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不同政权对权力空间进行了各自的营造,以特有的方式表达了其政治文化。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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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的勃兴与发展是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重要现象,城市不仅在规模和数量上超过以往,而且经历了剧烈的政治制度实验。起初,许多城市成为自治的城市共和国,但从13世纪中后期到15世纪中期,这些城市共和国大都演变为政治强人(signore)控制的世袭统治,史学家称之为“领主制”(signoria)。城市共和国向城市领主制的过渡是两个世纪以来欧美史学家研究的重点领域,本文试从权力空间的建构及转变,剖析城市政治体制演变的轨迹及其复杂面相。

      一、城市政治体制的演变:从共和制到领主制

      (一)从主教城市到城市公社

      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罗马的城市文明迅速衰落。在中世纪早期的意大利,许多城市沦为废墟,延续下来的城市也出现“城市乡村化”,人口急剧萎缩,城区出现花园、耕地或牧场。①教会几乎成为稳定社会秩序的唯一力量。地方的高级教士,如主教不但拥有精神权力,而且拥有世俗权力,城市成为行政和教区中心。②城市的统治权往往由神圣罗马皇帝授予当地主教,由主教代表皇帝行使领主权,③因此历史学家将中世纪早期的意大利城市称为“主教城市”。④

      从11世纪起,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商业活动的扩张,在意大利海滨地区及中北部兴起了许多繁荣的工商业城市,如阿马尔菲、比萨、热那亚、威尼斯、米兰、帕维亚、帕多瓦、佛罗伦萨、锡耶纳等。许多城市变成了自治的政治共同体,时人称其为comune。Comune一词源于拉丁语civitas,英文一般译为“城市共和国”(city-republic)、“城邦”(city-state)或“自治城市”(autonomous municipality)。城市公社是自由公民而非臣民的联合体,城市公社的最高统治者由“公民”(有选举权的男子)推选,公民生活在自己制订的法律和章程之下。城市公社的起源非常复杂,并非突然产生,而是经历了缓慢成长的过程。⑤英国史学家沃利(D.Waley)认为,大多数意大利城市公社是在1050—1150年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形成有三个重要标志:(1)出现代表市民的稳定的执行机构。市民选择“贤人”(boni homines)即“贵族”担任执政官。(2)城市权威取代了主教或其他权威的司法裁判权。(3)获得城市以外的权力和发展与其他城市自治体的关系。⑥

      在城市公社成长的过程中,为了争取和捍卫自治权利,城市居民与最高封建领主展开了斗争。意大利半岛北部和中部通常被称为“意大利王国”,自962年奥托一世加冕以来,一直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到12世纪中期,意大利城市的富庶引起神圣罗马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觊觎。1154—1183年,他六次率军入侵意大利,企图迫使这些城市承认“帝国权力”,即任命官员和征税的权力。⑦不愿俯首称臣的伦巴底城市结成“伦巴底同盟”奋起反抗,最终迫使弗雷德里克一世签署《康斯坦茨和约》。根据和约,皇帝正式承认伦巴底城市的自治权,允许他们自由选举执政官,管辖其辖地和制定自己的法律。⑧在争取自治的过程中,城市常常标举“自由”的口号,该口号起初强调的是城市不受外来势力主宰的独立和自主,⑨后来逐渐具有了坚持共和制度,反对内部独裁之意。到13、14世纪,罗马教皇与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角逐也使许多城市借机扩大了自治权。⑩

      弗莱幸的奥托曾经随同弗雷德里克一世远征意大利,他在《弗雷德里克皇帝传》中这样描绘伦巴底城市:

      在管理城市和维护他们的共和国的过程中,他们效仿了古罗马人的智慧。最后他们热爱自由,因此,为避免滥用权力,他们是由执政官而非指挥官的意志统治的。他们中有三个等级:骑士、小贵族和平民百姓。(11)为了抑制傲慢,执政官不是从某一个而是从上述三个等级中挑选出来。为了防止他们觊觎权力,他们每年被轮换一次。因此,整个地区被城市分割,每个城市都要求其主教生活在城市中,城市周围地区的贵族和强人也无不承认城市的权威。(12)

      奥托的描述有些夸大其词,但他敏锐地观察到城市公社早期的执政官制度(consolato)。执政官由公民选举产生,其人数在各个城市不尽相同,通常是在4—12人之间。(13)城市公社早期,土地贵族在城市中势力很大,执政官往往从他们中产生。由于贵族中派系林立,冲突频繁,多头的执政官制度往往不能应对复杂动荡的政治局势,有一些城市从临近城市引入一位最高行政官员,即“督政官”(podestà),希望他能在各派冲突中保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1190年,一位热那亚编年史家描述了该城从执政官制度向督政官制度的过渡:“由于希望担任城市公社(comune)的执政官的许多人相互嫉妒,在城里产生了内讧、仇恨的阴谋和分裂。因此,本城的智者(sapientes)和委员们召开会议,决定从下一年开始结束本城的执政官任期,并几乎一致同意:他们需要一个督政官。”(14)

      到13世纪早期,督政官制度已非常普遍。(15)在督政官制时期,土地贵族的势力依旧强大。这些当时人所说的“豪门”(grandi)或“豪强”(magnati)结成“族亲联盟”(consorteria)或“宗族”(alberghi),(16)他们还豢养家丁,甚至拥有私人武装和监狱。“豪门”之间血亲复仇之风盛行,致使城市生活暴力频仍,加剧了社会动荡。城市中林立的碉楼就是这些“豪门”势力及其斗争的生动体现。碉楼是大家族自卫和打击对手的据点,碉楼多用砖石修建,有时高达几十米,堪称中世纪的摩天大楼,佛罗伦萨最高的碉楼为75米,而波洛尼亚的阿西内拉碉楼高达97米。1180年,佛罗伦萨有100多座碉楼,(17)13世纪锡耶纳的碉楼多达56座。(18)高耸林立的碉楼构成了这一时期意大利城市最显著的景观特征。

      在督政官制时期,城市贵族和平民阶层的对抗也很尖锐。从12世纪到14世纪中期,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大量新移民涌入城市。他们主要从事各种工商业活动,其中一些人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些人不甘心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他们按照行业组成“行会”并以此为单位凝聚政治力量。为了与贵族的“族亲联盟”进行斗争,行会组织起自己的武装团体。他们征募城市近郊的平民组成民兵,当时文献称之为“步兵”(pedites)。平民武装团体的首领通常被称为“平民队长”,但是,事实上,“平民队长”并非来自平民阶层,而常常是本城或附近的乡村贵族。行会及其控制的民兵一起捍卫他们的共同利益,构成了城市公社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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