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落的开放性和闭合性问题,目前已经成为理解一般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分析维度。对其中各执一端的理解,在既往中国乡村研究领域中并不缺乏一些实际的案例。但不论哪一种观念,都还没有试图去界定清楚这种开放性和闭合性发生和存在的条件为何。实际上,这在根本上有赖于生活世界中人生历程的平常与非常之间的明确划分。所谓平常,乃是村落能够保持自身闭合性的一种社会时间的基础。在这个时间内,村落的自给自足,使之与外界之间的交往可以降低到最少。但乡村自身的存在,并非总是以这样一种平常的安定状态为其特征。而非常状态的不安定期,则使得乡村共同体的门户自然打开,并保持一种完全的开放状态,于是外部力量便会在此时以各种方式进入到乡村社会中来。显然,以往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对这一维度的关注是比较缺乏的。有鉴于此,本文将借助于对山东省潍坊市南仲寨村石碑的发现和解读,促进对中国乡村社会完整性结构的认识。 一、寻访野菜碑 2011年重阳节,过访山东潍坊寒亭南仲寨,缘由是这里的地方史专家张宝辉先生给我看了一篇名为《保护野菜碑》的碑刻文字。此碑位于南仲寨村,因自己平素对民间法颇感兴趣,便请其特别予以安排,驱车前往该村进行实地考察。 该村原来分为南北两村,现在已经统一为南仲寨村。石碑由一位祖籍在本村的张姓退休干部最早发现,立于村北庙东墙外,高1.5米,宽0.6米,厚约10厘米,上有十行共计317字。碑文最后落款为“光绪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即公元1889年5月21日。在我捶拓此碑之前,寒亭区政协文史办的张宝辉和王延维两先生,曾经就此碑内容进行过研究并有句读点校。而我这次依据原碑拓片再进行勘校,依旧还有些误读之处可以甄别出来,特别是碑底最下方一列文字全部遗漏,现将再次校勘之后的碑文缀录于下: 钦加同知衔署理莱州府潍县正堂加十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十次 杨为 出示严禁事案:据高庄社北仲寨庄民牟尚政等呈称,切身等庄东坡,尽系洼下荒地,多主野菜。上岁歉收,临近等社饥民,仗在该洼拾菜,以资糊口。竟有无知棍徒,将该洼占据,立有羊栏数处,招致外来羊群,昼夜践食,以致饥民不得挖食。地方刘松升等已以羊夺民食等情,稟恳厅主出示严禁在案,孰意该棍徒等侍强自肆,竟敢违示,仍前占据,牧放羊群。以致饥民当此青黄不接之际,不得挖菜充饥,可恶已极!为此,公恳示禁等情到县,据此,除呈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社各庄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尔等凡有畜羊之家务,须各自豢养,不准在洼中任意纵放,践食野菜,以夺民食。倘敢仍前故违,一经查出,或被告口发,定行从严惩究。该地主等亦不得挟嫌诬榨,致干并咎。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立 此碑依照惯例可称为“钦加同知碑”,或简称“钦加碑”,即取其前首数字而成。当然,也可以依据此碑内容简称为“野菜碑”,但不宜称为“保护野菜碑”,因内容未明确是要保护还是允许,这里要保护的是人们能够挖野菜度日,禁止的则是羊群践食。乡间春夏之交,向来是食物缺乏的季节,春天里按照中国乡间习俗,普通人家萝卜、生菜吃过之后①,其他种类的菜蔬并不太多,再加上前一年歉收,乡民青黄不接,挖野菜充饥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这块碑中所述之事,恰恰是地方棍徒连这挖野菜的机会都不留给当地的饥民。 依照这碑中所述,核心人物不过三类,那便是流动的饥民、乡间的棍徒以及在任的地方官。这三者,把村落与村落以外的世界,以及村落与帝国统治之间,紧密而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三者缺一不可,一起构成了地方社会的复杂图景。“饥民”显然是指因为严重的饥荒而离开或固守在乡村、等待官府救济的那些人。而这里的“棍徒”,一般可比今日乡间的“混混儿”②,他们往往是些居于乡间的无赖之徒。这里“棍”通“棒”,在清代,“凡是行为凶恶,在里巷间无好名声者,都可以称之为‘棍’”。③而地方官既是保一方平安的父母官,同时还是帝国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下派救灾任务的实际执行者,他勾连起地方共同体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并使得皇权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而进入到乡村。④对于这三个社会学意义上的行动者,单单看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将中国的村落放置在其最为合适的位置上,并进而对其整体的运行和结构模式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在这一点上,正像英国人类学家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的研究所指出的,究竟什么才是中国村落的核心特质,仍旧还是一个问题。⑤ 而对于清代习惯法研究者,乃至一般的习惯法研究者而言,这块石碑的发现应该是更为重要。它不仅反映出国家和地方之间的一种真实关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此碑而向我们暗示了这样一种互动能够发生的社会结构前提,而这前提之一便是灾荒的来临以及由此对正常社会结构的侵害与破坏。在平常的日子里,老百姓大约都盼望着有一个太平之年,这期间大家各守己业,勤于耕种,彼此邻里之间,也不会有大的冲突和纠纷发生。这可能才是一种真正的“天高皇帝远”的浪漫图景,由此而在实际的生活中,严格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的古训。此时,农耕合作习俗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功能发挥,不会出现互相之间的分离以及因过度强调个体性而产生的激烈竞争。这同样以华北的农耕社会表现最为突出,历史学家依据实际的调查资料,显然对此并不存在什么特别的疑义。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