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题表现了某一人类共同体的集体无意识,并常常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标识。其重要特征是具有某种不变的、可以被人识别的结构形式或语言形式。“性别易装”作为这样的母题之一,在中国民间文学和通俗文学中衍生出许多故事,“木兰代父从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文本。 木兰虽于史无证,但民间信有其人其事,相关故事的文字记录始见于《木兰诗》。该诗又称《木兰辞》,是南北朝时期的一首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的通行版本见宋代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它与南朝的《孔雀东南飞》在中国文学史上合称为“乐府双璧”。其作者及产生年代不详。一般认为,(陈)释智匠《古今乐录》已著录此诗,故其产生时代不会晚于陈代;其间可能经过隋唐文人的加工润色。这首叙事诗记述了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征战沙场、凯旋回朝、建功受封、辞官还乡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 伴随时代变迁,《木兰诗》衍生出小说和戏剧等体裁,后人在原诗的基础上不断加以丰富和改造。辗转流传中,“木兰”一再被加以重新阐释。例如,明杂剧《雌木兰替父从军》、清传奇《双兔记》均敷演了木兰从军的故事,清小说《隋唐演义》也将木兰从军的故事穿插在唐代开国的历史叙事中。清代书坊更是陆续刊刻了两部木兰从军的章回小說,即《北魏奇史闺孝烈传》和《忠孝勇烈奇女传》。如果将流传民间的木兰故事视为集体写作的话,那么,之后一些男性作家在已有的故事框架下进行增删后行之于文的第二度创作或可视为独立写作。集体写作隐含着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独立写作则在客观上有利于建构某种意识形态的询唤机制。后世由男性作家书写的改版木兰故事,暗含着基于男性本位的创作构思和修辞惯例。在原文与改写版本的空白和缝隙处,刻画了自觉归顺于妇道的“木兰”形象。 在后世文人的改编中,冒充男性角色进入父权秩序的木兰均是以忠贞、孝义的形象出现的,有的虽情节上略有变化,但内质并无不同。 这种相通的倾向从木兰故事结局的改写中可见一斑。在《木兰诗》中,木兰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当木兰以真实的女性身份出现时,“伙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这个结尾多少有些喜剧色彩,同时也为日后的故事演变留下了想象空间。时至元代,侯有造在《孝烈将军祠像辩证记》中写到女主人公荣归故里时,则不仅有“释戎服,复闺装,举皆惊骇”之语,而且衍生出天子对木兰“召复赴阙,欲纳宫中”的情节,接着叙写木兰以“臣无媲君礼制”为由誓死拒之,最后因“势力加迫,遂自尽”。这一融合了男性的情色想象与妇道观念的故事结局,显然强化了传统思想内涵。而作者在原诗叙事空白处所做的增衍,恰恰成为木兰身后得以被“追赠有孝烈之谥”的依据。又如,《隋唐演义》中的木兰,回乡后才知父死母改嫁;其后可汗爱其姿色欲选入宫中,木兰于父坟前自刎以表忠贞。对于木兰如此绝命,作者褚人获大加赞赏地写道:“木兰亦死得激烈,不愧女中丈夫。”(第61回) 清代《忠孝勇烈奇女传》将木兰设定为山灵降凡的奇女,并通过神魔参战、忠奸抗争的故事,刻画了全孝全忠又全节的木兰形象。小说中的木兰正如该书“序言”所赞:“观其代父从军,可谓孝矣。立功绝塞,可谓忠矣……娴弓马谙韬略,转战沙漠,累大功十二,何其勇也……木兰具表陈情掣剑剜胸出心,示使者而死。死后位证雷部忠孝大神,何其烈也……木兰能尽人所当尽,亦尽人所难尽。其人奇、行奇、事奇、文奇。读者莫不惊奇叫绝也。”易装使木兰得以成功地替父从军,但当其凯旋后又被塑造为“守节”的传统女性。从中不难看出,木兰变换性别身份之举,谈不到有什么女性主体意识的含义;她的易装出征主要是以“孝道”为支撑的,而其战场归来则因保持了“贞节”而为人所重,由此也就成全了形象的“完美”。 木兰故事催生了诸多与女英雄有关的文学叙事,后人在已有的故事模式上加以想象和改造,书写了“一文一武实超群,千古流传名姓”的女杰形象。尤其是明初出现的女性易装事迹大多演绎前代易装女性的故事。所不同的是,这时女性易装的目的已悄然发生变化,即为“洁身自好”而易装,也便是突出了对“贞节”的道德要求。这一变化无疑受到明代特有的社会文化氛围的影响。在此过程中,木兰这个人物被赋予更加浓厚的礼教色彩。几经改写和增添细节之后,终以“全孝全忠又全节”的“完美”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 在原诗中,面对“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然而“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的现实,木兰决定“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木兰诗》)。在“长兄”缺位的情况下,冒名“顶替”参军,维护了一家之主的安危,也使传统社会“父为子纲”的伦理秩序得以延续。然而,后世有关木兰故事的讲述特别关注的往往是女性的“贞节”。比如刘克庄在《后村诗话》中言及木兰时写道:“木兰始代父征戎,终洁身归来,仲卿妻死不事二夫,二篇庶几发乎性情,止乎礼仪。”①在歌颂木兰勇武时也念念不忘对其“女儿身”的渲染。有的作者还特别吟咏道:“出塞男儿勇,还乡女子身。尚能吞劲敌,断不慕东邻。”②明代《喻世明言·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入话中记叙木兰故事时还特别强调:“如此十年,役满而归,依旧是个童身。” 据美国学者曼素恩根据清代恽珠《兰闺宝录》对历代“模范女子”的归类考察,明清时代以谋略和才气著称的女子占总数的27%,以贞洁孝顺著称的占64%③。毋庸置疑,明清是立贞节牌坊最多的两个朝代,朝廷对贞节的提倡更增强了女性以节烈博得声名的愿望。虽然晚明王阳明、李贽等思想家的出现,在思想文化领域打破了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局面,注入了“以情反理”的思潮,但在文学文本中,“重节烈”的女性形象仍然受到重视并被反复书写宣扬。例如,明代思想家吕坤将历代模范女性的事迹集结成书,名为《闺范图说》。该书语言浅白易懂,且附图画,在民间广为流传。书中收录的木兰故事题为《木兰代戎》。④作者先简述木兰从军经过,然后礼赞木兰“清白之操可比冰玉”,并将木兰推崇为士人学习的榜样。于是木兰以愈加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完美形象不断被刻画与重塑,其中所包含的“全孝全忠又全节”的观念,比唐人韦元甫拟作所表述的“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可谓更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