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06-1789(2013)03-0048-08 一、研究背景 “80后”出生于一个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相对丰富的时代,他们在教育经历、成长环境、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上面,与父辈相比都发生了新的变化。“80后”青年享受着父辈提供的优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资源,但同时他们也承担着残酷的社会竞争压力和家庭压力。近年来,“80后”一代已经陆续达到了婚龄并相继步入婚姻的殿堂,在家庭与社会等多重影响之下,他们的婚姻呈现出多样性,“闪婚”和“裸婚”已经成为“80后”婚姻中见怪不怪的现象,“试婚”、“网婚”、“周末夫妻”、“丁克婚姻”这些亚婚姻状态也越来越多地在“80后”婚姻中体现出来。[1]而“80后”尤其是“80后”独生子女的婚姻中出现的新矛盾——孩子姓谁,也越来越困扰着“80后”夫妻,甚至成为他们婚姻中最具杀伤力的矛盾。 “80后”一代中有很多是独生子女,在夫妻双方房子、车子等物质条件皆具备的前提下,他们下一代的姓氏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争夺的焦点。“80后”的父辈们大多有兄弟姐妹,因此,他们的婚姻中很少会出现姓氏争夺战。而对“80后”夫妻来说,姓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习俗文化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顽固”的社会问题,涉及经济、文化甚至是权力因素,也涉及个体与家庭、家庭与社会乃至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按照中国的传统,姓是祖先所传,“子随父姓”似乎是约定俗成的事情,已经成为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但是,笔者通过在昆山的调查发现,婚姻家庭中的姓氏之争越来越激烈。伴随着“两家并一家”这种新型婚姻模式的出现,昆山很多“80后”女孩自身及其父辈中持性别平等观点的人越来越成为主流,进而要求子随母姓,这也在客观上为我们研究和理解当前社会变迁和婚姻家庭模式提供了重要的场景。本文以昆山市“80后”夫妻所在的婚姻家庭中围绕争夺小孩姓氏出现的代际及代内冲突为研究对象,探讨现代婚姻家庭中姓氏之争所呈现的冲突类型、动机态度、应对方式及其影响等问题,力图揭示出个人因素、家庭结构转型以及社会变迁对“80后”婚姻中姓氏之争的形塑机制。 二、文献回顾 既往研究中探讨“80后”婚姻的研究主要以婚恋观及择偶观、裸婚及闪婚现象、离婚及婚房为基本对象,且基本上没有涉及孩子的姓氏争夺问题。目前以青年为对象,探讨他们对孩子姓氏的争夺以及相关的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仅有下面3项。 风笑天在1986年从婚姻的目的、姓氏的文化与现实意义、传统文化与科学思想等层面,对姓氏之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其认为婚姻的目的是传宗接代,而家族的延续、宗代的传接就是姓氏的延续和传接。但是随着人们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思想的普及,把姓氏作为传宗接代的思想会越来越弱化,但也很难消除。其认为一旦人们树立起男女都能传宗接代的思想,那么姓氏之争就不会有了,而且重男轻女以及超生等现象也会得到缓解。[2] 风浪在2003年以叙事化的手法,对一个为争夺儿子“姓氏权”的个案进行了研究。该研究主要描述了一对夫妻因为新生儿子的“姓氏权”发生争议,却引发了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3]由于该研究的内容主要围绕事件进展方面的问题,且多是从法律、公安、新闻的角度进行阐述,并没有涉及姓氏争夺的原因、影响等更深层次的内容,也没有从社会学等角度进行全方位系统的分析。 关晓敏在2011年对“80后”婚嫁现象中“独二代”姓氏之争进行了研究,描述了当今社会中的“80后”的婚嫁麻烦很多是源自姓氏之争,认为关于独生子女的姓氏问题,如今没有明确的立法可以遵循,更多的是以情理来协调,也没有专著可以作为指导,只能从现实的状况中探索和谐的方式。[4]这是目前与本研究问题最为相关的一项研究,它从多个角度来对婚姻的社会内涵进行了解答,并且呈现出“80后”独生子女婚姻中姓氏的尴尬,还提出了一些解决“80后”婚姻中姓氏之争的思考和建议。该研究对我们认识和理解“80后”婚姻中的姓氏之争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除了上述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以外,文学界以及新闻界的少数文章对“80后”婚姻中的姓氏之争也有涉足,但大多只是叙事化或者文学化的简单描述。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变迁,婚姻家庭中出现越来越多姓氏之争的同时,围绕这一主题的探讨确实非常缺乏,特别是有关“80后”婚姻中姓氏之争的经验研究和定量研究几乎是空白。因此,利用相应的实证研究所得的资料对当前“80后”婚姻中出现的姓氏争夺战进行描述和分析,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概念界定和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姓氏之争”是指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及其父辈对新出生孩子的姓氏权的争夺。在本文中,“姓氏之争”是指由于经济的发展、现代女性地位的提高以及家庭结构转变等原因,“80后”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双方都不愿放弃孩子的“姓氏权”,从而产生的争夺与矛盾。具体来说,姓氏之争的问题主要有三种类型:(1)孩子应该跟谁姓;(2)如果生两个孩子,先跟谁姓后跟谁姓;(3)如果采用复姓(叠姓),谁的姓放在前面。 “两家并一家”是一种新型的婚姻模式,在江浙地区甚为流行。本文中,“两家并一家”是指区别于传统嫁娶的婚姻模式,没有所谓的嫁出与娶进之分。在这种婚姻模式中,双方家庭处事平等,各种事情大体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没有聘金,夫妻双方将来对女方和男方的父母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5]在“全嫁”婚姻模式中,下一代孩子一般无条件地随父姓;在“入赘”婚姻模式中,下一代孩子一般随母姓。而在“两家并一家”的婚姻模式中,一般生两胎的话,一随父姓一随母姓;只生一胎的情况下,多用复姓或者遵循一定的规则进行协商。姓氏之争的出现,与“两家并一家”这种婚姻模式的出现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