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首任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Luis Moreno Ocampo)任期届满离任,在他任职的九年期间,其贡献不仅在于领导组建了检察官办公室、制定了基本的检察政策和策略,还在于他有力地推动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和起诉工作全面步入正轨。检察官办公室先后对7个国家的情势(“乌干达情势”、“刚果民主共和国情势”、“中非共和国情势”、“苏丹达尔富尔情势”、“肯尼亚共和国情势”、“利比亚情势”、“科特迪瓦情势”)展开了调查,并且已有15起案件进入了相应的调查和起诉阶段。通过这些情势和案件的调查与起诉,奥坎波检察官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公共面孔”。但同时,与其他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检察官一样,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同样无法避免在某些案件中出现政治和法律的争议。 国际刑事法院自成立之初,一直试图在高度政治化的国际社会中追求国际正义,并试图实现对国际政治的超越,但在现实的权力政治中,要坚持这种超越政治的国际司法并非易事。国际刑事法院及其检察官在行使司法职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某些政治攻击。检察官为了公正有效地履行其调查和起诉职责,只有采取适当的检察策略,才能在抵制政治不当影响的同时,适当地顺应国际政治,进而最终实现超越政治的国际正义。 一 国际刑事法院与现实政治 国际刑事司法总是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源于国际政治的推动,它的运行既离不开国际与国内政治的支持,又受到它极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刑事法院追诉的对象往往也是在国际、国内政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这便使得国际刑事法院的任何调查和起诉行动都会对国际、国内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在行使职权时几乎不可能回避政治问题的困扰。 (一)在政治丛林中寻求国际正义 国际刑事司法既是国际政治发展的结果,也是超越国际现实政治的产物。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毁灭性灾难,极大地促进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发展,这些国际法规范为各国统治者确立了政治、军事行动中应当遵循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和法律准则,从而使无论以何种名义实施的灭绝种族行为、广泛或有系统地攻击平民的行为,以及战争期间对国际公约保护的人或财产实施的攻击或破坏行为,都成为国际法上明令禁止的犯罪。然而,事实也证明,要使这些国际罪行在各国国内司法体制中受到应有的惩处可谓困难重重,要建立起直接能够起诉和审判此类国际犯罪的国际刑事机构也绝非易事。因为基于政治考虑豁免这些国际犯罪者始终是国际社会一种极为普遍的传统做法,对国际犯罪有罪不罚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文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虽然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刑法司法的发展,但这两次国际军事审判自身的缺陷显而易见:由战争胜利者一手组织的审判,其政治色彩过于浓重,某些战争罪犯因为政治考量而被刻意豁免(如美国对日本天皇的袒护),某些胜利者自身的战争罪行也被有意忽略(如苏联屠杀波兰战俘的卡廷惨案)。此后,国际政治环境的冷战导致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停滞不前,以至于在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结束后的几十年间,国际社会事实上又回到了过去那种单纯以政治手段解决战争和冲突并且纵容国际犯罪的老路。直到冷战结束后,前南斯拉夫地区和卢旺达发生的战争罪与种族灭绝罪等暴行促使联合国相继建立了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两个特设法庭,国际刑事司法才真正开始全面复苏。 然而,联合国两个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的实践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法庭极易受到国际与国内政治的影响。在前南国际刑事法庭设立初期,美国和欧盟为了促使前南斯拉夫境内冲突各方达成和平协议,均未向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1995年所达成的《代顿协议》事实上也为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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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拉迪奇(Ratko Mladi

)和卡拉季奇(Radovan Ka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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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提供了豁免。①大国对法庭的政治干涉也时有发生。例如,美国曾基于政治目的,试图背着检察官与南联盟达成某些豁免交易,而当检察官予以拒绝时,美国政府代表则以不与之合作相威胁。②在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中,检察官试图对卢旺达解放阵线开展的“特殊调查”不仅受到了由解放阵线领导者掌权的卢旺达政府的极力阻挠,而且也遭到了急切希望与卢旺达签订刑事豁免协议的美国的杯葛。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