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颇得舆论认同的理论倾向,就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资本”逻辑展开的制度平台,从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批判推及对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批评,却忽略了马克思所指出的关于市场经济制度对人的发展的“人本”价值,忽视了市场经济本身蕴含的“人本”元素和精神文明内涵。这种理论倾向影响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知和评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构中导致经济结构与文化结构二元分裂:市场经济找不到内生性人文价值目标,文化精神找不到约束资本肆虐的合理性理念,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找不到经济制度基础。鉴此,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人本”理念,已经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对两极分化、社会不公现象的“资本原罪-市场趋恶”归因 从空想社会主义把私有制和资本视为万恶之源,到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资本批判的名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66页),“资本原罪”成为深入人心的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市场经济因被视为资本逻辑展开的制度平台、以资本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而成为“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理论教条的逻辑支撑。由于受到经典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逻辑批判主题的影响,近年来许多学者都把市场经济视为资本逻辑展开的制度平台,对资本逻辑展开了无情的深刻批判,并把资本逻辑及其现实展开视为中国社会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市场经济也被视为两极分化、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尽管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第一特性,优胜劣汰、两极分化是自由市场经济的首要制度效应,不过自战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成为显学并主导欧美经济政策以来,现代市场经济已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包括英美在内的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尼系数都远比中国低得多,社会也相应呈现相对公平的橄榄形结构。这说明两极分化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因此,学界和大众中流行的所谓“资本原罪”和“市场趋恶”观念应当摒弃,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马克思关于资本的上述那段名言。 首先,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深刻的逻辑分析和生动的历史分析刻画出资本批判的思想主题,但他依然坚持辩证法的分析逻辑,对资本及其赖以展开的经济关系的积极作用作了描述。遗憾的是,人们对这方面内容很少关注,并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刻意遮蔽。《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资本及其赖以运行的所有制关系,奇迹般地创造出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6页)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极大地推动了历史发展和人类进步,它所呼唤出的庞大复杂的交换关系和生产关系,一方面导致了人的物化和无产阶级的非人处境,另一方面则为人的发展包括无产阶级的发展创造了经济和社会条件。马克思在1867年的《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就明确指出,在财产关系方面的社会进步,“仍然是无可怀疑的……在德国,在法国,一句话,在欧洲大陆的一切文明国家,现有的劳资关系的变化同英国一样明显,一样不可避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这种变革历经一百多年,资本在当代发达国家中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所驾驭,并成为社会财富创造和公共福利的物质基础。在发展中国家,资本是贫困国家走出恶性循环、实现经济起飞的首要物质条件。因此,资本没有原罪,罪恶在于使用资本的人与资本运行缺少“人本”精神的制度边界。 其次,资本也经历了革命性的蜕变,不仅不是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首要的决定性的因素,而且被社会所驾驭的资本还可能成为消除两极分化的因素。马克思对资本罪恶的批判的焦点,在于资本通过支配劳动(导致劳动异化)、支配人进而支配社会。当代股份制的迅猛发展导致了资本的社会化;经理人阶层的兴起意味着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开始发生转换——由资本支配劳动转向劳动支配资本,即人力资源在生产要素中已居于主导地位。可见,资本在当代市场经济系统和社会结构中,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已经退出其支配地位。 再次,市场机制可以产生不平等,但有政府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通过遗产税、高额累进税、转移支付等政策,可以缓解市场带来的分配不公,抑制两极分化。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掌控经济命脉,不仅有比欧美更强的宏观调控能力,也有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调控市场成熟经验的后发优势。所以,我国的两极分化的主因并不在于市场经济,不在于“市场失灵”,而在于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完善,在于各种权力对市场的强势介入并通过扭曲市场秩序和规则,攫取了垄断性灰色收益或腐败性超级收益,在于各种垄断设租增加的巨额交易成本租金化,在于权力以不当干预为表现形式的“政府失灵”。 二、市场经济内生性的人本价值原则再认 所谓“人本规定”,是指基于人、为了人、以人为核心的价值原则及其对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演化、制度设计和安排的精神制导和约束。这种人本价值原则主要基于西方人文主义、人道主义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马克思哲学虽无明确的人本概念界定,但无疑是在西方人本语境下展开的关于人的解放、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学说,是对西方人本主义思想的批判继承和高扬。人本规定是贯穿马克思全部哲学和思想的最基本的价值规定。马克思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传统,将人与社会作为思考的重心,批判一切神包括黑格尔及其弟子们的神化的绝对观念及其变种的虚幻。他将自然视作向人而生的人化自然,将人本质上视为一个多样性的展开的历史过程,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实践的本质,人处于现实的物质生活关系而非生物性关系中。并且,马克思将人作为最高的价值和目的,人的自由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归宿和他为之终生奋斗的目标。 马克思倾其一生写出的思想巨著《资本论》的核心,是对异化了的人的本质——私有财产资本化的深刻批判,但其中隐含着对资本的人本化回归的理想憧憬。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那段激动人心的名言:“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第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