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和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玉秋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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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继承和发展。而对列宁唯物辩证法思想的运用和发展,是毛泽东同志得以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关键。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起,就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潜心研究了矛盾问题,比较系统地“说明和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一系列概念和范畴,写出了《矛盾论》这部辉煌的哲学著作。这部著作不仅代表了毛泽东同志唯物辩证法思想的精华,而且成为毛泽东同志后来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思想的理论渊源。

      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思想是毛泽东同志进一步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特别是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的必然结果

      《矛盾论》指出:“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01 页)毛泽东同志在自己后来的全部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了唯物辩证法宇宙观的这个根本观点。在他看来,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同上第305页)

      在以后的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同志一贯坚持这个根本的观点,坚持运用矛盾规律分析革命和建设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用以指导实践。在新民主义革命即将胜利之际,毛泽东同志就开始分析中国将面临的主要的社会矛盾。1952年6月,他根据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 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65 页)经毛泽东同志修改审定过的1956年4 月《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指出,社会主义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文章说,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会再有矛盾存在的想法是错误的。“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参见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和事件的回顾》下卷第582—583页)这一观点反映出毛泽东同志肯定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也是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20天后,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8页)在此后连续所作的几个重要讲话中,他反复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毛泽东同志尖锐地批判了那种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观点,指出正是由于害怕承认矛盾,才使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我们党内的一些人在矛盾面前缩手缩脚。他认为,只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加以认真地、系统地、深入地分析研究,才能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同志系统地对上述观点作了总结,既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又分析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还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思想文化建设中的一系列矛盾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可以认为,《矛盾论》关于矛盾普遍性的原理是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矛盾思想的最根本的理论基础。

      二、对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分析是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特殊性问题研究的继续

      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对中国社会革命和建设的矛盾的特殊性进行分析,这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列宁早就说过: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第778 页)历史完全证实了列宁的预言。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由此产生了不同于其它国家的一系列特殊矛盾,在革命中所遇到的许多特殊的复杂问题,决不可能靠背诵马列主义一般原理和照搬外国经验来解决。熟知中国国情的毛泽东同志从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时起,就十分重视运用理论对中国的特殊情况进行分析。他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中国特殊的阶级矛盾的分析,今天读来仍然觉得入木三分。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共产党人必须时刻牢记列宁的一个基本观点: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和活的灵魂。在《矛盾论》中,他把这方面的思想用唯物辩证法的语言概括为:“任何运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08—309页)经过二十年不同于俄国革命道路的有着极为鲜明中国特点的革命实践和理论探索,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根据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地分析了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以后中国将会出现的社会关系和阶级矛盾,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义国家制度的任务。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既将出现转折之际,他代表全党提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义义革命的总路线,终于领导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武装革命的道路。

      新中国的建立是毛泽东同志进一步研究中国社会特殊矛盾问题的新起点。在他的领导下,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针对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状况和阶级关系,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的精神实质之一,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所谓逐步改变,仍然是考虑到中国特殊的国情。一是农民占了人口的大多数,对这样大量人口的改造,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更具特殊性。他们在新民民主主义革命期间具有革命性和妥协性二重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转变为既有剥削又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革的这样的二重性。因此,必须从尽可能调动最广大社会集团的积极性来建设新中国的要求,帮助、教育、团结民族资产阶级逐步地完全转变到社会主义一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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