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社会的变革,引发出人与人的关系新的变化,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和思想矛盾随之增多,表现的形式和特征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同,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社会政治稳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人民内部矛盾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一、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反映——利益矛盾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人民内部产生的各种矛盾,集中反映在利益矛盾。社会主义建设在改革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主要表现在如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上,是积累与消费的矛盾,是建设与吃饭的矛盾。人与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利益矛盾并不显现和突出,原因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行业与行业、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的收入差别不大,都是由国家实行统一调节管理,实行统收、统配、统分,既有国家的大平均主义,又有单位的小平均主义;既有国家的“大锅饭”,又有单位的“大锅饭”,就全国来讲基本执行八级工资制,奖金基本上取消,福利基本上平衡,补贴在一定范围内基本上一致。因此,那时在人民内部、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职工收入没有很大悬殊,在利益分配上矛盾较小,利益上的矛盾仅仅反映在国家与集体、国家与个人、个人与集体在分配比例上的大小,这时的人民内部矛盾,其实质是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成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允许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而且也允许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同时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无疑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但是也必须看到,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利益分配上不仅不同的劳动者收入差距悬殊起来,而且行业与行业、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不同劳动者收入差距也继拉大。从实际情况来分析,这种拉大了的收益上的差距有合理的因素,是劳动应该所得;也有不合理的因素,等量劳动不能取得等量的收入,有的甚至不是劳动所得,这些不合理的现象,必然产生矛盾,产生意见。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因素主要是存在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中在具体实施上政策不配套,不系统,造成行业与行业、单位与单位、职工与职工收入上不应有的差距。一些由国家统一管理的行业和单位基本上是独家经营,垄断经营,他们条件优越;收入稳定,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都比其它行业和单位高,福利待遇也相当好;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一些老企业原有的设备和资源的优劣,客观条件的不同,加之历史遗留的负担过重,因此,这些企业必然效益低,职工收入也就低;原来条件好的企业必然效益高,职工收入也就高,出现企业与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二是在经济活动中的无序现象。出现有的部门,单位和私营经济不是靠合理合法经营,靠诚实劳动致富,而是靠钻空子,靠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三是沿海开放城市和特区优惠政策多,内地没有他们政策活,经济难以发展,同时在市场配置资源上的差异,因此出现好的地区和好的企业更好,穷的地区和穷的企业更穷的局面。人民内部矛盾在这种条件下就出现利益矛盾和利益之争。 二、人民内部矛盾表现的主要形式——多元的群体矛盾 在深化改革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表现的形式也有很大的变化,其矛盾主要是以多元化群体形式出现,这种多元化的群体矛盾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一旦激化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当前的群体矛盾主要有四种表现: 第一,行业与行业、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不同群体的矛盾。主要反映在一些条件优厚,独家经营和垄断经营的行业和单位,他们无市场竞争的压力,收入高,福利待遇厚;而不少行业和单位的职工,尽管付出的劳动多,但由于条件差,缺乏竞争能力,职工收入福利待遇都差,甚至有许多企业发不出工资,因此收入差的行业和企业的职工对收入高的行业和企业的职工就产生了意见,出现了矛盾。就全国来看,不少的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不稳定,效益差,有的处于倒闭的境地,这些行业单位的职工收入低,生活困难。尤其是教育战线这个行业,特别是中小学教师,不仅工作条件艰苦,而且不能按时领取工资,有些地区拖欠教师工资时间长,数额大,严重的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本来就不稳定的教师队伍,近两年出现了改行和“下海”的潮流。另一种群体矛盾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市场竞争中,由于无序竞争,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方利益,互相发生攻击和扯皮。 第二,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不同群体矛盾。这类大范围的群体矛盾,主要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和特区与经济不发达的内陆和经济贫困地区经济差距越来越大,本来沿海地区经济就比内地发展快,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差距就更大了,沿海的特区和开放城市由于地理位置和优惠政策,经济发展相当快,干部职工的收入高出内地好几倍,全国大量的资源和人才流向沿海和特区,这样,内地的一些干部群众自然产生一种思想矛盾。 第三,城市和农村的矛盾。这也是群体矛盾而且人数之众,范围广大。实质上是城市居民与农民的矛盾,这类矛盾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农民生活有所提高。但近几年,由于国家对农业投入减少,不同程度的取消和减少了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拨款,因此,出现了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农民的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居民,于是便产生了矛盾。 第四,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之间的不同群体矛盾。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是自主经营,市场竞争力强,加之有的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与国有企业争原料、争人才、争资金和推销产品,所以经济效益一般比较好。而国有大中型企业这几年改革步履艰难,自身包袱过重,政府管的过多过死,不能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权,经营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在竞争中缺乏活力,国有企业在国家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逐年下降,而我国乡镇企业产值一九九二年突破了万亿元大关。当然,并不是说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不应该发展,发展乡镇企业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问题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如果发展不快,关系到几千万国营企业职工的利益问题,同时也关系国有经济的保值和增值问题。